在全市新农村农房建设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新农村农房建设会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 吴光镭
前面我们一起参观了邱场乡桐梓园村、兴中村农房风貌整治和农房集中点建设现场。刚才,部分区县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振华副书记对我市新农村农房建设作了书面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
我先讲一下开展新农房建设的背景情况。去年12月18日,我和市委农办、市规建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房建设工作现场会。省委副书记李崇禧,省委常委、副省长钟勉,副省长黄彦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房建设工作,特别强调了工作推进中要抓住的重点和应注意的问题。会议期间,组织大家参观了阿坝州和都江堰市农房灾后重建、危房加固和风貌整治现场。达州市、都江堰市、汶川县代表分别在会上总结交流了农房建设工作经验。根据省上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已于去年12月23日召集市委农办、市规建、国土等部门和10区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开会,专题研究新农村农房规划建设工作,初步确定了我市开展农房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工作思路。今天,我们再次召开会议,就是对我市的新农村农房建设进行具体安排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农村农房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农房建设规模大、进度快,较大程度地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但在建设中缺乏规划控制,在管理上处于无序状态,反映出了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有效指导和管理,没有统筹规划或规划水平不高;居点布局分散,土地节约集约水平低;基础设施共享度低,村容村貌还不能适应现代农村的要求等。
加快新农村农房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着力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是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途径,是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全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加快农房改造建设作为保增长、保资源、保民生的战略工程和德政工程,作为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顺势而为、扎实推进,全面加快我市新农村农房建设步伐。
二、明确我市新农村农房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应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与“千村春风工程”、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土地整理和集体土地流转相结合,以城郊结合部、干道公路沿线、产业园区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周边村为重点,稳步推进新农村农房建设。努力达到“四新”目标:一是产业发展要有新格局,二是农民生活水平要有新提高,三是乡村面貌要有新变化,四是乡村建设管理要形成新机制。围绕工作思路和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规划水平。各地要按照“三打破、三提高”和“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从优化农房规划布局、提升农房建筑风貌塑造上着力,抓紧制定完成县域规划、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三个层次的农房建设规划。在县域规划中要确定应编制规划的农村区域;在镇乡规划中要明确农房布局的具体控制性要求并严格实施,特别是要控制好交通线两侧和旅游通道两侧,严禁夹道布局建设;集聚规模达到30户以上的村落均要编制完成村庄建设规划。在规划工作中,要以城乡环境治理为基础,重点对住宅和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二)突出风貌控制。农房建设不能千村一面,应该体现多样性,体现当地自然特色与人文风情,尤其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和民族特点,强化立面造型、色彩搭配和图案勾勒,保护好村镇的自然、历史、文化等特色资源,传承和延续历史文脉。要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风格要求,对旧农房外立面进行改造整治。要按照省、市农房整治要求,组织村民开展公共环境和庭院环境整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注重保留农房传统特色,创新和美化农民住宅外部建筑形式,控制和统一色彩、层数、高度等,优化和改善房屋内部使用功能,达到既实用又舒适美观的目的。要加强绿化,利用空地植树、种花,形成四季常青、瓜果飘香的良好生态环境。要突出抓好垃圾、污水和集中沼气处理,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贯穿始终。
(三)建好公共设施。坚持农房建设与公共设施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投入使用,让群众入住就能享受公共服务。要做好农房相对集中点的给排水、供电、道路以及生产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农房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体制。市、区县要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农村农房建设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农村工作和建设工作的领导具体抓落实,发展改革、农办、财政、交通、规建、金融、国土资源、房管、水利、农业、林业、农机、环保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及时解决农房建设中的问题,全面形成党委、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推进新农村农房建设工作格局。乡镇一级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工作,既可以在建制镇、街道及乡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也可以设立片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对农民建房实施全程管理。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加快农房建设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统筹推进。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引导群众自主参与,实现和谐建设。特别是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有效形式,既充分展示农房设计的风貌特征,又全面宣传新农村农房方便、实用的功能特点,提高群众对农房建设的认知度和接纳力,激发广大农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进新农房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农村群众把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建设农房的自觉行动。
(三)抓好典型示范。今年,各区县和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要结合“千村春风工程”、“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和“金土地工程”以及重大项目拆迁安置点建设,至少抓1个高标准农房相对集中建设的市级示范点,每个点都要有1名市领导定点联系。要坚持典型引路,抓点促面,引导帮助有建房要求的分散农户,进行整体规划建设,促进全市农房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把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中小水利、林业、中低产田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等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整合起来集中使用。市政府将对村庄规划编制及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验收合格的每个示范点进行奖补。区县要将村庄规划经费和相对集中居住区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按规划进行农房风貌整治和农房建设的,区县财政应考虑对农户予以适当补助。金融机构应以现有小额贷款管理机制为基础,因地制宜,积极创新信贷产品,优化贷款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进一步便利农户建房贷款。各区县人民政府可探索设立农房建设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为农户建房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五)做好分类指导。市规建部门要组织设计和免费提供经济实用、美观舒适、安全环保的农民住宅建设通用图;区县规建部门要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发证工作,培育农房建设施工队伍;乡镇规建所要强化农民建房质量管理,引导农民科学建房,提高农民建房安全意识。国土部门要积极解决农房建设用地问题,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应考虑农村村民建房需要,并进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登记;探索农户跨村社建住宅有效形式。房管部门要积极对村镇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市金融办要协调落实农房建设信贷政策,盘活农村房屋资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其它各部门要通力协作,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
(六)加强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新农村农房建设的考核力度,将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责任,逗硬考核。各级建设部门和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加强对新农村农房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搞好规划控制,确保农房建设的安全和质量,避免无效投入和资源浪费。
——摘自《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光镭在全市新农村农房建设会上的讲话》(201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