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职工推荐人才奖励办法
公司内部职工推荐人才奖励办法
为鼓励全体员工为公司推荐优秀人才,提高公司人力需求的及时性和匹配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方法
1、推荐人协同被推荐人及被推荐人简历拿到人事行政部直接报名,或给人事打电话告知被推荐人资料,资料经确认后,立即安排面试。
2、推荐人无法协同被推荐人到人事行政部报名时,可以先将被推荐人简历拿到人事行政部报名,资料经确认后,安排面试时间。
3、推荐人不能提供被推荐人简历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人事行政部,并告知被推荐人姓名、应聘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由人事行政部进行资料确认后安排面试。 二、推荐原则
1、推荐人不得隐瞒已知被推荐人的个人就业情况; 2、不论推荐人职位高低,对被推荐人的评估一视同仁;
3、用人部门主管对被推荐人须本着公平公开原则,综合评估,择优上岗; 4、所有通过考核转正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内部都受到平等对待。 三、奖励基金发放原则
1、被推荐人进入公司满30天,公司发放第一次奖励;
2、被推荐人通过公司试用期考核转正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发放第二次奖励基金给推荐人; 3、被推荐人在转正后满六个月,公司发放第三次奖励基金给推荐人; 4、被推荐人员转正后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公司发放第四次奖励基金给推荐人; 5、奖励基金计入当月工资“其他奖励”中计算,于次月随工资发放; 6、推荐星级、档别与每转正人次的奖励基金金额,对照如下图所示:
备注:1.市场类包含业务类、督导类、专柜导购类;2.此政策只限于诗诗美业内部员工,外部人员推荐任何类别人员满3个月后发放猎头奖200元。
四、本奖励政策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被推荐人为推荐人的直接或间接主管或下属;
2、推荐人自我推荐,接受公司技能训练,改任公司其他职务者; 3、人事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
六、附则
1、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起草、修订、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人事行政部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