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合同
01-26
土石方工程合同
甲方:(发包方) 北京中恒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中企联文化培训基地城市综合体 (二)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丰台区东部南苑乡南苑村,该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槐房西路路届;西至自西向东400米界;南至同兴园住宅小区北墙;北至字南向北260米界。占地面积约93389平方米(折合140亩)
(三)工程范围:土石方总包(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开挖、土石运输及土方消纳等)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立方米。挂网护坡约平方米。
(四)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 38元/立方米 (外运土方量约35万立方米),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2571 万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伍佰柒拾柒万元整,护坡每平方米170元,工程造价163.2万元。结算以实际发生土方量计算为准。
此价格包含场内及场外运输(场外弃土地点出承包方自定)及相应的垃圾管理费、渣土消纳费、场外卫生清扫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费、临时设施费、风险及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乙方接到甲方通知,进场开始施工算起,工期暂定两个半月,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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