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
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三个基本特征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建 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 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1]。这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基础上,对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政治文明基本特征的第一次明确概括,引起了党内党外以及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党的十六大对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三大特征的概括的确反映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长 期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初步找到了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框架 。这个框架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模式,又超越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 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中国特色,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当代、在中国的新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 就没有改革开放日益繁荣富裕的中国。这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客观真理,是当代中国社会 发展不可动摇的基本法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近现代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双重选择 的结果,即是中国人民在一百多年的反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 救亡图存,寻求自由、独立和解放的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反复比较选择的结果;是中国人 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追求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懈努力 和探索中选择的结果。
江泽民同志在2002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2]。”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决定 了它立党为私、欺压人民、以权谋私。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其立党为公、服务人 民、大公无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以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为唯一宗旨。“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2]。”我们 党夺取政权,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建立新中国以后,巩固执政地位,也是为了人 民的利益和幸福。5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而也得到广大人民群 众的真心拥护,执政地位不断巩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集中体现了当代中 国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
社会主义民主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实践三个代表,在我国政治 生活领域,就是要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 步的要求,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通过政 治体制改革,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 谐的政治局面。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生产和占有的社会化,必然要求经济和政治管理权力的民主 化,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必然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实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人民 不仅要享有富裕、文明的物质文化生活,而且要求实现高度民主的社会政治生活,这是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党的“十五大”在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进行全面深入总结的基础上 ,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第一次把依法治国提升到 了“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的高度,作为发展人民民主,促进经济建设,维 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九届人大在修改《宪法》时,将依法治国 方略写进了新《宪法》。在中国这样一个有长期封建“人治”历史的国家,能够实现社 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建设目标,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战略性、决 定性的意义。
法治表现了国家和人民的意志,是一种规范性的、通过一定固定程序进行治理的政治 过程,是依靠一系列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来维系社会秩序的制度安排。法治所依据的法 律文件的制定、公布、修改、废除,都要由国家政权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改革开 放的20多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最快也是最为顺利的时期。自改革开放以来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制定了390多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800 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的7个法律部门已比较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大多已制定出来。 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可以说,这些年我国 立法的速度是惊人的,普法和执法的力度也是巨大的,法制建设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
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三大基本特征。 这三大基本特征的形成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在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取得了重大进展,表明了中国共 产党在代表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代表中国 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引导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新的认识水平和理论高 度。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是一个相互紧密联系的统一整体,共同构成了当代 中国政治文明的主体结构。
首先,长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突出特色,党的领 导保证了人民民主的方向和实践效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坚定维护者,这不仅体现在党 的理论和纲领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党的实践中。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的“七一”重 要讲话中指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这里的'本'、'基'、'源',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乐民之乐者 ,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 衰的根本因素。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 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3]。”这就 精辟地阐明了我们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在 新的历史条件下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指导方针。
在当代世界历史条件下和国际环境中,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和意志需要其先锋队进行 概括和表达;人民民主是达致现代化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但民主体制仍需要集中和 科学的指导,即对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对人民群众中的各个阶层、各种群体的利益和 愿望进行综合,形成统一有效的意志和可以付诸实践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因此,要保 证人民民主实践的正确方向和有效性就需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其次,人民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社会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既是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一,同时又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在社会 主义社会中,人民民主的不断扩大和提高,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相辅相成,共同促进 社会的发展和政治文明的进步。
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经济、文化与政治民主化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一方面,民 主的实现程度,受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在现代化的道路上,民主不能脱离经 济、文化的发展而孤军深入;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又必然促进经济、文化 的现代化。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政治条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 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社会矛盾的解决,促进安定团结、生动活泼政治局面的形成; 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加快现代化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有 利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减少并及时克服官僚主义; 有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并使各项决策的实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使党和政府 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
最后,依法治国是保证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顺利实施的根本手段。
我们要发展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决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要着 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无论是党的领导的实行还是人民民主的推进,在当代中国的历史条件下和政治文明中 都必须在法制的范围内实施,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都不能超越法治的范畴。党的领导和 民主都与法治密不可分,无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还是坚持和完善我国以人民代表大 会为主体的民主政体,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保障公民享有广泛的社会权利和自由 ,尊重和保护人权,统统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任何违反法治原则的权力意志和所谓民 主,都会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的权利与自由造成损害,进而危害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因 此,依法治国以及依法治国的制度水平、规范化、程序化程度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