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方案
史庄中心校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我中心校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结合我中心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考核方案(共100分):
(一)政治思想表现及师德师风情况。(15分)
1、思想进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5分)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领导,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每一项工作任务。(5分)
3、不体罚学生,家长及学生反映良好。(5分)
(二)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职责情况。(20分)
1、参加继续教育并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二年内考试成绩及格。(5分)
2、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能够独立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任务。(5分)
3、具有教学研究能力,承担一定教学、课改研究任务,并能很好地完成规定任务。(5分)
4、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并有记录。(5分)
(三)教学业绩:(50分)
1、课堂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有完整教案,与进度同步。(5分)
2、经常进行家访,有家访记录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解决学生在学习生
活中的思想问题。(5分)
3、教学工作评价(10分)根据局教研室及中心校常规检查、教师平时表现、社会反响、学生成绩等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4、教学成绩(30分)按照近两年局统考成绩平均分,均分线以上每高出一分加1分。
(四)考勤(15分)
1、全年满勤得10分,请假累计10天以上扣4分,8天以上扣3分,5天以上扣2分,5天以下扣1分。
2、旷工1天扣3分,迟到早退不坚守岗位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5分)
附加分:1、近二年在教育专刊(如:《灵丘教育》《山西教育》《人民教育》等)每发表县级论文1篇加5分,市级论文10分,省级论文15分,国家级论文20分。(要求必须是教学论文,其他内容不在加分范围)
2、教龄每年计0.5分。
3、近二年来获优秀教师、班主任等荣誉:镇级5分,县级加10分,市级加15分,省模范20分,取最高一次奖项。
4、近二年在中心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担任主讲的,每有一次加5分,承担课改并进行公开示范课的每次加5分。
(注:以上各项考评细则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酌情给分)
史庄中心校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