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0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第一章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第一节 危险、危害因素辨识的基本知识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是指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总的说来,危险、危害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常为了区别客体对人体不利作用的特点和效果,分为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和危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积累作用)。有时对两者不加以区分,统称危险因素。客观存在的危险、危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可能成为危险因素。 事故隐患泛指现存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通常通过检查和分析可以发现、察觉它们的存在,本质上事故隐患属于危险、危害因素的一部分。
一、危险、危害因素的产生
所有危险、危害因素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从本质上讲,之所以能造成危险、危害后果(发生伤亡事故、损害人身健康和造成物的损坏等),原因均可归结为存在能最、危害物质和能量、危害物质失去控制两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并导致能量的意外释放或危害物质泄漏、散发。故存在能量、危害物质失控是危险、危害因素产生的根本原因,都是危险、危害因素。
(一)能量、危害物质
能量、危害物质是危险、危害因素产生的根源,也是最根本的危险、危害因素。一般地说,系统具有的能量越大、存在的危害物质的数量越多,系统的潜在危险性和危害性也越大。另一方面,只要进行生产活动,就需要相应的能量和物质(包括危害物质),因此所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是客观存在的,是不能完全消除的。
(1)能量就是做功的能力,它既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切产生、供给能量的能源和能量的载体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是危险、危害因素。
(2)危害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能损伤人体的生理机能和正常代谢功能,破坏设备和物品的效能,也是最根本的危害因素。
(二)失控
在生产中,人们通过工艺和工艺装备使能量、物质(包括危害物质)按人们的意愿在系统中流动、转换,进行生产;同时又必须约束和控制这些能量及危害物质,消除、减弱产生不良后果的条件,使之不能发生危险、危害后果。如果发生失控(没有采取控制、屏蔽措施或控制、屏蔽措施失效),就会发生能量、危害物质的意外释放和泄漏,从而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所以失控也是一类危险、危害因素,它主要体现在设备故障(或缺陷)、人员失误和管理缺陷三个方面,并且三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它们大部分是一些随机出现的现象或状态,很难预测它们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出现,是决定危险、危害发生的条件和可能性的主要因素。
1.故障(包括生产、控制、安全装置和辅助设施等)
故障(含缺陷)是指系统、设备、元件等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性能(含安全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包括安全功能)的现象。在生产过程中故障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迟早都会发生;故障的发生具有随机性、渐近性或突发性,故障的发生是一种随机事件。造成故障发生的原因很复杂(认识程度、设计、制造、磨损、疲劳、老化、检查和维修保养、人员失误、环境、其他系统的影响等),但故障发生的规律是可知的,通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分析总结可使多数故障在预定期间内得到控制(避免或减少)。掌握各类故障发生规律和故障率是防止故障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手段,这需要应用大量统计数据和概率统计的方法进行分析、研究(可参考有关书籍、资料)。
系统发生故障并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危害因素主要表现在发生故障、误操作时的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缺陷和设备在强度、刚度、稳定性、人机关系上有缺陷两方面。
2.人员失误
人员失误泛指不安全行为中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人员失误在一定条件下,是引发危险、危害因素的重要因素。人员失误在生产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它具有随机性和偶然性,往往是不可预测的意外行为;但发生人员失误的规律和失误率通过大量的观测、统计和分析是可以预测的(其方法可参考有关书籍、资料)。
由于态度不正确、技能或知识不足、健康或生理状态不佳和劳动条件(设施条件、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可导致不安全行为。各国根据以往的事故分析和统计资料,各自将某些种类的行为定义为不安全行为。国家标准GB/6441—1986附录中将不安全行为归纳为13类,即: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在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行为、忽视使用必须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不安全装束、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3.管理缺陷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是为保证及时、有效地实现目标,在预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等工作,是预防发生事故和人员失误的有效手段。管理缺陷是影响失控发生的重要因素。
4.客观因素
温度、湿度、风雨雪、照明、视野、噪声、振动、通风换气、色彩等环境因素都会引起设备故障或人员失误,也是发生失控的间接因素。
二、危险、危害因素的类别
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类,是为便于进行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危险、危害因素的分类方法有许多种。这里简单介绍按导致事故、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的方法和参照事故类别、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的方法。
(一)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
根据国家标准GB/T 13816—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分为6类。此种分类方法所列危险、有害因素具体、详细、科学合理,适用于各行业在规划、设计和组织生产时,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预测和预防,对伤亡事故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管理、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的处理和交换,也可用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的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1)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
(2)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
(3)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
(4)噪声危害(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
(5)振动危害(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
(6)电磁辐射危害(电离辐射:X射线、γ射线、α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
(7)运动物危害(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料堆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他运动物危害)。
(8)明火危害。
(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危害(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其他高温物质)。
(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危害(低温气体、低温固体、低温液体、其他低温物质)。
(11)粉尘与气溶胶危害(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
(12)作业环境不良危害(作业环境不良、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通风不良、缺氧、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涌水、强迫体位、气温过高、气温过低、气压过高、气压过低、高温高湿、自然灾害、其他作业环境不良)。
(13)信号缺陷危害(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其他信号缺陷)。
(14)标志缺陷危害(无标志、标志不清楚、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其他标志缺陷)。
(15)其他物理性危险和危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1)易燃易爆性物质(易燃易爆性气体、易燃易爆性液体、易燃易爆性固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质)。
(2)自燃性物质。
(3)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有毒物质)。
(4)腐蚀性物质(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腐蚀性固体、其他腐蚀性物质)。
(5)其他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1)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其他致病微生物)。
(2)传染病媒介物。
(3)致害动物。
(4)致害植物。
(5)其他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1)负荷超限(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他负荷超限)。
(2)健康状况异常。
(3)从事禁忌作业。
(4)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心理异常)。
(5)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他辨识功能缺陷)。
(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5.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1)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错误)。
(2)操作失误(误操作、违章作业、其他操作失误)。
(3)监护失误。
(4)其他错误。
(5)其他行为性危险和危害因素。
6.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二)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分类
此种分类方法所列的危险、危害因素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调查、分析、统计)、职业病处理和职工安全教育的口径基本一致,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和企业广大职工、安全管理人员所熟悉,易于接受和理解,便于实际应用。但缺少全国统一规定,尚待在应用中进一步提高其系统性和科学性。
(1)参照国家标准GB/6441—1986《企业职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16类。
1.物体打击,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
5.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放炮,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2.火药爆炸,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3.化学性爆炸,指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引爆能源时,发生的爆炸事故(包括气体分解、喷雾爆炸)。
14.物理性爆炸,包括锅炉爆炸、容器超压爆炸、轮胎爆炸等。
15.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
16.其他伤害,指除上述以外的危险因素,如摔、扭、挫、擦、刺、割伤和非机动车碰撞、轧伤等(矿山、井下、坑道作业还有冒顶片帮、透水、瓦斯爆炸等危险因素)。
(2)参照卫生部、原劳动部、总工会等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危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其他危害因素等7类。
三、危害因素的辨识主要内容
危害因素的辨识与危险评价过程中,应对如下主要方面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析与评价。
(1)厂址。
从厂址的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周围环境、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2)厂区平面布局。
①总图: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布置;高温、危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工艺流程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等;
②运输线路及码头:厂区道路、厂区铁路、危险品装卸区、厂区码头。
(3)建(构)筑物。
结构、防火、防爆、朝向、采光、运输、(操作、安全、运输、检修)通道、开门,生产卫生设施。
(4)生产工艺过程。
物料(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
(5)生产设备、装置。
①化工设备、装置: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
②机械设备: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 ③电气设备: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
④危险性较大设备、高处作业设备;
⑤特殊单体设备、装置: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石油库、危险品库等。
(6)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危害作业部位。
(7)工时制度、女职工劳动保护、体力劳动强度。
(8)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
四、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
(一)重大危险、危害因素
重大危险、危害因素是指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危害因素。重大事故具有伤亡人数众多、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的特征,我国一些行业(如化工、石油化工、铁路、航空等)都规定了各自行业确定、划分重大事故的标准,把预防重大事故作为其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点。
重大事故隐患在不同的行业或部门、不同时期各有其特定的含义和范围,人们通过发现、整改这些隐患,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实际上它也是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一部分。
随着化学工业、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大量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质相继问世;它们作为工业生产的原料或产品,在生产、加工处理、储存、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非常严重。
目前,国际上已习惯将重大事故特指为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1993年国际劳工组织(ILO)通过的《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中定义重大事故为“在重大危险设施内的一项生产活动中突然发生的、涉及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的严重泄漏、火灾、爆炸等导致职工、公众或环境急性或慢性严重危害的意外事故”,并把重大事故划分为两大类:
(1)由易燃易爆物质引起的事故。
①产生强烈辐射和浓烟的重大火灾;
②威胁到危险物质,可能使其发生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的火灾;
③产生冲击波、飞散碎片和强烈辐射的爆炸。
(2)由有毒物质引起的事故。
①有毒物质缓慢地或间歇性泄漏;
②由于火灾或容器损坏引起的毒物逸散;
③设备损坏造成毒物在短时间内急剧泄漏;
④大型储存容器破坏、化学反应失控、安全装置失效等引起的有毒物大量泄漏。
由上述重大事故分类可以看出,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最根本的危险、危害因素是存在导致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的危险、危害物质。
(二)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
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应从是否存在一旦发生泄漏、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危险、危害物质出发,进行分析。目前,国际上是根据危险、危害物质的种类及其限量出发来确定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在欧共体的塞维索指令中列出了180种危险、危害物质及其限量,国际劳工组织也给出了重点危险、危害物质及其限量作为判定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依据。我们国家也有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对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可以依据该标准。
五、危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方法
危害辨识过程是事故预防、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建立应急预案体系以及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础,许多系统安全评价方法,都可用来进行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方法是分析危险、危害因素的工具,选用哪种方法要根据分析对象的性质、特点、寿命的不同阶段和分析人员的知识、经验和习惯来定。常用的辨识方法大致可分为两大类:
(一)直观经验法
适用于有可供参考先例、有以往经验可以借鉴的危害辨识过程;不能应用在没有可供参考先例的新系统中。
1.对照、经验法
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对象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方法。经验法是辨识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辨识人员知识、经验和占有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为弥补个人判断的不足,常采取专家会议的方式来相互启发、交换意见、集思广益,使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更加细致、具体。
对照事先编制的检查表辨识危险、危害因素,可弥补知识、经验不足的缺陷,具有方便、实用、不易遗漏的优点,但须有事先编制的、适用的检查表。检查表是在大量实践经验基础上编制的,美国职业安全卫生局(OHSA)制定、发行了各种用于辨识危险、危害因素的检查表,我国一些行业的安全检查表、事故隐患检查表也可作为借鉴。
2.类比方法
利用相同或相似系统、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危害因素。多用于危害因素和作业条件危险因素的辨识过程。
(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即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的部分方法进行危害辨识。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系统、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ETA)、事故树(FTA)等。美国拉氏姆逊教授曾在没有先例的情况下,大规模、有效地使用了FTA,ETA方法,分析了核电站的危险、危害因素,并被以后发生的核电站事故所证实。
第二节 危险、危害因素控制的基本知识
危险、危害因素的有效控制,可以很好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即使发生事故,由于采取了一定的控制措施,可以使事故的损失降低。
一、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1.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
采取事故预防对策时,应能够:
(1)预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2)排除工作场所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3)处置危险和危害物并减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4)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条件的要求。
2.选择事故预防对策的原则
(1)设计过程中,当事故预防对策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宜优先考虑事故预防对策上的要求,并应按下列事故预防对策等级顺序选择技术措施:
①直接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设备本身具有本质安全性能,不出现事故和危害。
②间接安全技术措施。若不能或不完全能实现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为生产设备设计出一种或多种安全防护装置,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事故或危害的发生。
③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也无法实现时须采用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等措施,警告、提醒作业人员注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或紧急撤离危险场所。
④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发生,则应采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人防护用品等来预防、减弱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
(2)按事故预防对策等级顺序的要求,设计时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①消除: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危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危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②预防:当消除危险、危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风装置等;
③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危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
④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危险、危害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危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毒服、各类防护面具)等;
⑤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⑥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3.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1)针对性是指针对行业的特点和辨识评价出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条件,提出对策。
由于危险、危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条件具有隐蔽性、随机性、交叉影响性,对策不仅是针对某项危险、危害因素孤立地采取措施,而且应以系统全面地达到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指标为目的,采取优化组合的综合措施。
(2)提出的对策应在经济、技术、时间上是可行的,能够落实、实施的。
(3)经济合理性是指不应超越项目的经济、技术水平,按过高的劳动安全卫生指标提出事故预防对策。
二、控制危险、危害因素的对策措施
消除、预防和减弱危险、危害因素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是事故预防对策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实质上是保障整个生产、劳动过程安全生产的对策措施。
伤亡事故的原因是如此复杂多样,那么是否就因此对它束手无策了呢?当然不是的,“伤亡事故不可避免”的论调显然是极端错误的。但是,如果认为在目前生产条件下就可以把伤亡事故轻易地消灭掉,也是不大切合实际的。正确的认识是努力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条件和采用新技术,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伤亡事故肯定会得到控制而大大减少的。
根据预防伤亡事故的原理,现将几项行之有效的、基本的控制危险、危害因素的对策分列如下。
1.改进生产工艺过程,实行机械化、 自动化生产
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不仅是发展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安全技术措施的根本途径。机械化,减轻劳动强度;自动化,消除人身伤害的危险。
2.设置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及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
3.机械强度试验
为了安全要求,机械设备、装置及其主要部件必须具有必要的机械强度。但是,这种机械强度不能单凭设计计算加以保证,因为在制造和使用过程中,机械强度往往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磨损、锈蚀、温度、反复应力等。如果不能及时发现机械强度的问题,就可能造成设备事故以至人身事故。因此,必须进行机械强度试验。例如,蒸汽锅炉及其主要附件、受压容器、起重机械及其用具,以及直径较大、转速较高的砂轮等都应规定做机械强度试验。 试验的方法为每隔一定时期对应试验的对象承受比工作负荷高的试验负荷,如果试验的
对象在试验时间内没有破损,也没有发生剩余变形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毛病,就认为合格,可以准许运行。
4.电气安全对策
电气安全对策通常包括防触电、防电气火灾爆炸和防静电等,防止电气事故可采用5项对策。
(1)安全认证。
(2)备用电源。
(3)防触电。
(4)电气防火防爆。
(5)防静电措施。
5.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
机器设备是生产的主要工具,在运转过程中它的有些零部件逐渐磨损或过早损坏,以至引起设备上的事故,其结果不但使生产停顿,还可能使操作工人受到伤害。因此,要使机器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以延长使用期限、充分发挥效用、预防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的发生,必须对它进行经常的维护保养和检修。
6.工作地点的布置与整洁
工作地点就是工人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其他辅助设备对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加工的地点。完善地组织与合理地布置,不仅能够促进生产,而且是保证安全的必要条件。在配置主要机器设备时,要按照人机工程学要求使工人有最适宜的操作位置、座位、脚蹬子、脚蹬板等。在工作地点应有适当的箱、柜、架板等,以便存放工具、量具、图纸、毛坯和成品等。这些箱、柜、架板的安放要符合工人操作的顺序。对于全车间所有机器设备布置安装时,必须考虑使加工物品所经过的线路最短,避免重复往返。车间内各通道必须保证畅通,各机器设备之间,机器设备与墙壁、柱子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便安全和通行。
矿山企业的井工矿的工作地点,应注意围岩的稳定性,确保支护状态良好(露天矿应注意工作地点边坡的稳定性)。同时,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时测定工作地点有害气体的浓度和通风状况,保证工人在安全、新鲜空气充足的环境下作业。
工作地点的整洁也很重要。工作地点散落的金属废屑、润滑油、乳化液、毛坯、半成品的杂乱堆放,地面不平整等情况都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随时清除废屑、堆放整齐,修复损坏的地面以保持工作地点的整洁。
7.个人防护用品
采取各类措施后,还不能完全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时,必须根据须防护的危险、危害因素和危险、危害作业类别配备具有相应防护功能的个人防护用品,作为补充对策。
对毒性较大的工作环境中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并采取统一洗涤、消毒、保管和销毁的措施并配设必要的设施。
选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头、呼吸器官、眼、面、听觉器官、手、足防护类和防护服装、防坠落类)时,必须选用取得国家指定机构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产品应具有安全鉴定证。
使用某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各类防射线服、防毒面具、呼吸器、潜水服等)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检验、维护、修理措施并配设相应的设施。
第三节 应急预案的基本知识
随着现代化生产的发展,其规模日趋扩大,生产过程中存在能量巨大的潜在危险源,尤其是它们会引发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危害极大的事故。通过安全设计、操作、维护、检查等措施,可以预防事故,降低风险,但达不到绝对的安全。因此,需要制定万一发生事故后,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应急方法。事故应急系统是指通过事前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事故发展并尽可能排除事故,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
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各种不同的紧急情况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不仅可以指导应急人员的日常培训和演习,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而且可以指导应急救援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混乱而延误事故应急救援,从而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预案对于如何在事故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有助于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因此,如何制定有效完善的应急预案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应急预案是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需的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
件。
一、应急预案的级别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由企业(现场)应急预案和工厂外政府的应急预案组成。现场应急预案由企业负责,场外应急预案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现场应急预案和工厂外应急预案应分别制定,但应协调一致。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的影响范围、地点及应急方式,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我国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将事故应急预案分成6个级别。
1.Ⅰ级(企业级)
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一个单位(如某个工厂、火车站、仓库、农场、煤气或石油管道加压站/终端站等)的界区之内,并且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地区域内。这类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单位的力量来控制,但其影响预期不会扩大到社区(公共区)。
2.Ⅱ级(县、市/社区级)
所涉及的事故其影响可扩大到公共区(社区),但可被该县(市、区)或社区的力量,加上所涉及的工厂或工业部门的力量所控制。
3.Ⅲ级(地区/市级)
事故影响范围大,后果严重,或是发生在两个县或县级市管辖区边界上的事故。应急救援需动用地区的力量。
4.Ⅳ级(省级)
对可能发生的特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特大危险品运输事故以及属省级特大事故隐患、省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省级事故应急预案。它可能是一种规模极大的灾难事故,或可能是一种需要用事故发生地的城市或地区所没有的特殊技术和设备进行处理的特殊事故。这类意外事故需用全省范围内的力量来控制。
5.Ⅴ级(区域级)
事故后果极其严重,其影响范围可能跨越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事故需邻近省、市力量援助的,应建立区域级应急救援预案。
6.Ⅵ级(国家级)
对事故后果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边界以及列为国家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设施或场所,应制定国家级应急预案。
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就应即刻实施应急程序。如需上级援助,应同时报告当地县(市)或社区政府事故应急主管部门,根据预测的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需投入的应急人力、物力和财力逐级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类型
根据事故应急预案的对象和级别,应急预案可分为4种类型。
1.应急行动指南或检查表
针对已辨识的危险源采取的特定的应急行动。简要描述应急行动必须遵从的基本程序,如发生情况向谁报告,报告什么信息,采取那些应急措施,这种应急计划主要起提示作用,对相关人员要进行培训,有时将这种预案作为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补充。
2.应急响应预案
针对现场每项设施和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编制的应急响应预案,如化学泄漏事故的应急响应预案,台风应急响应预案等。应急响应预案要包括所有可能的危险状况,明确有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的职责,这类预案仅说明处理紧急事务的必需的行动,不包括事前要求(如培训、演练等)和事后措施。
3.互助应急预案
相邻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制定的应急预案,这类预案适合于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以及高风险的大企业,需要高效的协调管理。
4.应急管理预案
应急管理预案是综合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这类预案详细描述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这类预案要明确完成每一项职责的具体实施程序。应急管理预案包括事故应急的4个逻辑步骤:预防、预备、响应、恢复。
三、应急预案的基本要素
应急预案基本要素,也是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应包括10个方面。
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明确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参加单位、人员及其作用。
(2)明确应急反应总负责人,以及每一具体行动的负责人。
(3)列出本区域以外能提供援助的有关机构。
(4)明确政府和企业在事故应急中各自的职责。
2.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1)确认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
(2)确定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
(3)按所需应急反应的级别,划分事故严重度。
3.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1)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2)确定现场24小时的通告、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3)确定24小时与政府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以便应急指挥和疏散居民。
(4)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避免误解)。
(5)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6)明确向公众报警的标准、方式、信号等。
(7)明确应急反应指挥中心怎样保证有关人员理解并对应急报警的反应。
4.应急设备与设施
(1)明确可用于应急救援的设施,如办公室、通讯设备、应急物资等。
(2)列出有关部门,如企业现场、武警、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可用的应急设备。
(3)描述与有关医疗机构的关系,如急救站、医院、救护队等。
(4)描述可用的危险监测设备。
(5)列出可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护服等)。
(6)列出与有关机构签订的互援协议。
5.能力与资源
(1)明确决定各项应急事件的危险程度的负责人。
(2)描述评价危险程度的程序。
(3)描述评估小组的能力。
(4)描述评价危险所使用的监测设备。
(5)确定外援的专业人员。
6.保护措施程序
(1)明确可授权发布疏散居民指令的负责人。
(2)描述决定是否采取保护措施的程序。
(3)明确负责执行和核实疏散居民(包括通告、运输、交通管制、警戒)的机构。
(4)描述对特殊设施和人群的安全保护措施(如学校、幼儿园、残疾人等)。
(5)描述疏散居民的接收中心或避难场所。
(6)描述决定终止保护措施的方法。
7.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
(1)明确各应急小组在应急过程中对媒体和公众的发言人。
(2)描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事故应急信息的决定方法。
(3)描述为确保公众了解如何面对应急情况所采取的周期性宣传以及提高安全意识的措施。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1)明确决定终止应急,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
(2)描述确保不会发生未授权而进人事故现场的措施。
(3)描述宣布应急取消的程序。
(4)描述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5)描述连续检测受影响区域的方法。
(6)描述调查、记录、评估应急反应的方法。
9.培训与演练
(1)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并确保合格者上岗。
(2)描述每年培训、演练计划。
(3)描述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情况。
(4)描述通讯系统检测频度和程度。
(5)描述进行公众通告测试的频度和程度并评价其效果。
(6)描述对现场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和更新安全宣传材料的频度和程度。
10.应急预案的维护
(1)明确每项计划更新、维护的负责人。
(2)描述每年更新和修订应急预案的方法。
(3)根据演练、检测结果完善应急计划。
四、应急预案的文件体系
应急预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应急行动的有效工具。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是包括总预案、程序、说明书、记录的一个4级文件体系。
1.一级文件——总预案
它包含了对紧急情况的管理政策、预案的目标,应急组织和责任等内容。
2.二级文件——程序
它说明某个行动的目的和范围。程序内容十分具体,比如该做什么、由谁去做、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等等。它的目的是为应急行动提供指南,但同时要求程序和格式简洁明了,以确保应急队员在执行应急步骤时不会产生误解,格式可以是文字叙述、流程图表、或是两者的组合等,应根据每个应急组织的具体情况选用最适合本组织的程序格式。
3.三级文件——说明书
对程序中的特定任务及某些行动细节进行说明,供应急组织内部人员或其他个人使用,例如应急队员职责说明书、应急监测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4.四级文件——对应急行动的记录
包括在应急行动期间所做的通讯记录、每一步应急行动的记录等。
从记录到预案,层层递进,组成了一个完善的预案文件体系,从管理角度而言,可以根据这4类预案文件等级分别进行归类管理,既保持了预案文件的完整性,又因其清晰的条理性便于查阅和调用,保证应急预案能有效得到运用。
五、应急培训与演习
1.应急预案培训的原则和范围
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应急救援培训与演习的指导思想应以加强基础,突出重点,逐步提高为原则。
应急培训与演习的基本任务是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应急培训应包括:
(1)政府主管部门的培训。
(2)社区居民培训。
(3)企业全员培训。
(4)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
2.应急培训的基本内容
基本应急培训是指对参与应急行动所有相关人员进行的最低程度的应急培训,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情况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尤其是火灾应急培训以及危险物质事故应急培训。因为火灾和危险品事故是常见的事故类型,因此,培训中要加强与灭火操作有关的训练,强调危险物质事故的不同应急水平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应急培训包括4方面基本内容。
(1)报警。
(2)疏散。
(3)火灾应急培训。
(4)不同水平应急者培训。具体培训中,通常将应急者分为5种水平进行培训,每一种水平都有相应的培训要求:
①初级意识水平应急者;
②初级操作水平应急者;
③危险物质专业水平应急者;
④危险物质专家水平应急者;
⑤事故指挥者水平应急者。
3.训练和演习类型
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4类。
(1)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应急队伍的基本训练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应急救援任务的前提基础。基础训练主要是指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内容。训练的目的是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等。
(2)专业训练。专业技术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是顺利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关键,也是训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理消毒,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训练使救援队伍具备一定的专业救援技术,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
(3)战术训练。战术训练是救援队伍综合训练的重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
是提高救援队伍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战术训练可分为班(组)战术训练和分队战术训练。通过训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
(4)自选课目训练。自选课目训练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开展如防化、气象、侦检技术、综合演练等项目的训练,进一步提高救援队伍的救援水平。
在开展训练课目时,专职性救援队伍应以社会性救援需要为目标确定训练课目;而单位的兼职救援队应以本单位救援需要,兼顾社会救援的需要确定训练课目。
救援队伍的训练可采取自训与互训相结合;岗位训练与脱产训练相结合;分散训练与集中训练相结合的方法。在时间安排上应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为保证训练效果,在训练前应制定训练计划,训练过后应组织考核、验收和评比。
不论什么性质的演习,都可以分为全面演习、部分组合演习和单项演习。演习既可在室外也可在室内进行。演习既可由机关单独进行,以指挥、通信联络为主要内容,也可由机关带部分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演练。
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厂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相结合,适当测试其实用性,特别是在紧急状况下,应确保总体协调所需的各种通讯联络能有效地传递。每次演练之后,负责准备计划的组织应彻底复查此次演练以改正计划的缺点和不足。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一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352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GBl6483)
《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l560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3.名词解释
3.1 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3.3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3.4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 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3.6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7 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3.8 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4.编制要求
(1)分类、分级制定预案内容;
(2)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
(3)危险化学品单位根据本导则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5.编制内容
5.1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及主要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5.2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5.2.1 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1)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2)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5)其他。
5.2.2 根据确定的危险目标,明确其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5.3 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5.4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5.4.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的级别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5.4.2 组成人员
(1)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2)现场指挥人。
5.4.3 主要职责
(1)组织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9)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5.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2)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员报警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方法。
5.6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1)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安全运输卡提供的应急措施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后获得的信息而采取的应急措施。
5.7 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依据对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
(2)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3)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4)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5.8 危险区的隔离
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确定以下内容:
(1)危险区的设定;
(2)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
(3)事故现场隔离方法;
(4)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办法。
5.9 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检测的方式、方法及检测人员防护、监护措施;
(2)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3)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4)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
(5)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
(6)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5.10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依据事故分类、分级,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接触人群检伤分类方案及执行人员;
(2)依据检伤结果对患者进行分类现场紧急抢救方案;
(3)接触者医学观察方案;
(4)患者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
(5)患者治疗方案;
(6)人院前和医院救治机构确定及处置方案;
(7)信息、药物、器材储备信息。
5.11 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5.11.1 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5.11.2 明确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5.12 应急救援保障
5.12.1 内部保障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确定应急队伍,包括抢修、现场救护、医疗、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讯、供应、运输、后勤等人员;
(2)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周围地区图、气象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互救信息等存放地点、保管人;
(3)应急通信系统;
(4)应急电源、照明;
(5)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
(7)保障制度目录
①责任制;
②值班制度;
③培训制度;
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检查运输车辆实际运行制度(包括行驶时间、路线,停车地点等内容);
⑤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检查、维护);
⑥安全运输卡制度(安全运输卡包括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性质、危害性、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及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应急联系电话等内容。每种危险化学品一张卡片;每次运输前,运输单位向驾驶员、押运员告之安全运输卡上有关内容,并将安全卡交驾驶员、押运员各一份);
⑦演练制度。
5.12.2 外部救援
依据对外部应急救援能力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单位互助的方式;
(2)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3)应急救援信息咨询;
(4)专家信息。
5.13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和从业人员的评估结果,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设定预案的启动条件。
5.14 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5.14.1 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14.2 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5.15 应急培训计划
依据对从业人员能力的评估和社区或周边人员素质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3)社区或周边人员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5.16 演练计划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演练准备;
(2)演练范围与频次;
(3)演练组织。
5.17 附件
(1)组织机构名单;
(2)值班联系电话;
(3)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5)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6)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7)本单位平面布置图;
(8)消防设施配置图;
(9)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10)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
(11)保障制度。
6.编制步骤
6.1 编制准备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2)制定编制计划;
(3)收集资料;
(4)初始评估;
(5)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
(6)能力与资源评估。
6.2 编写预案
6.3 审定、实施
6.4 适时修订预案 7.预案编制的格式及要求 7.1 格式 7.1.1 封面 标题、单位名称、预案编号、实施日期、签发人(签字)、公章。 7.1.2 目录 7.1.3 引言、概况 7.1.4 术语、符号和代号 7.1.5 预案内容 7.1.6 附录 7.1.7 附加说明 7.2 基本要求 (1)使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 (2)正文采用仿宋4号字; (3)打印文本。
——煤炭工业出版社,200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