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
条 件 主 体 资 格 经 营 年 限
A 股主板
创业板 IPO 办法
中小板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 有限公司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 (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 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 连续计算)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 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满 3年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 年以 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 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可连续计算)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有 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 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
(1)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 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 币 3,000 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 盈 利 要 求 (2)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 计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或 者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 累计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 亏损; 资 产 要 求 股 本 要 求 主 营 业 务 要 求 董 事 及 管 理 最近 3 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 重大变化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 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 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 于 20%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 币 3,000 万元; 发行后股本总 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计算依据;
润累计不少于 1000 万元, 且持续增 长;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 于 500 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 少于 5000 万元,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均不低于 30%。
(1) 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 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 币 3,000 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 计算依据;
(2)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者为计算依据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 计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或 者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 入累计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 合其中一条即可)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 亏损;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 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 于 20%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 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 币 3000 万元;发行后股本总 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同时, 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 务
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
最近 2 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 3 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
层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委 员会,各委员会至少指定一名独 立董事会成员担任委员 至少三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为独
立董事 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依法建立健 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 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至少三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为 独立董事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委 员会,各委员会至少指定一名独
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 立董事会成员担任委员
实 际 控 制 人 同 业 竞 争 关 联 交 易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 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通 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 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通 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最近 3 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更 最近 2 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 3 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 生变更
不得有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 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 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 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 强的竞争优势 (请参考“两高五新”,即高科技: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高增长: 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
较为成熟的中小企业
成 长 性 与 创 新 能 力 无
行业经济增长; 新经济:1)互联 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 2)移动通讯 3)生物医药; 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 1) 金融中介 2)物流中介 3)地产中 介)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资源的综合利用; 新材料: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 节约资源的材料; 新农业:具有农业产业化;提高农 民就业、收入的)
募 集 资 金 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 原则 上用于主营业务 应当具有明确的用途,且只能用于 主营业务
用 途 (1)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 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 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 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2)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 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 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 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 限 制 行 为 (3)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 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5)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 利、 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 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 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 风险 (6)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 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形 最近 36 个
月内未经法定机关 违 法 行 为 核准, 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 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 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 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最近 36 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6)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 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股东最近 3 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 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 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 年 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设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加大行 发 审 委 业专家委员的比例,委员与主板发 设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5 人 审委委员不互相兼任。 (相关内容将在修订后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办法》中得到体现) 初 审 征 求 征求省级人民政府、 国家发改 委意见 无 (5)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 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 资收益 (1)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 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 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 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 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 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 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 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 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 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 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 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意 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 保 荐 人 持 续 督 导 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 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 度;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 持续督导的期 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 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持 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 日起计算。 1、 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 存在严重依赖; 2、 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 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和控 创 业 板 其 他 要 求 股股东责任; 3、 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成长性、 自主 创新能力作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 并出具专项意见; 4、 要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对招股说 明书签署确认意见; 5、 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 置做出风险提示,内容为“本次股 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 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 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波 动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 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6、 不要求发行人编制招
股说明书摘 要。 (相关内容将在修订后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办法》中得到体现) 在发行人上市后 3 个会计年度内履 行持续督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