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师岗位职责
1. 机构及职责
1.1. 贵惠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任命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按照《公路桥涵 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 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1.2. 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三年及以上养护或新建工程管理 经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1.3. 工程养护科负责桥梁养护日常管理工作,内设专 桥梁养护工程师一名,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 主持桥梁的经常检查与评定,负责组织桥梁的定期检查与评定。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的申请报告,组织编制桥梁养 护、维修、改建方案和对策措施。
2. 主持桥梁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 情况。组织实施超重车辆通过的有关技术工作。
3. 监督、组织桥梁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组织并参与 桥梁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
4. 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负责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以及桥梁养护报告编写等工作。
5. 负责对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1.4. 每站设桥 梁养护工程师一名(可为其配备1名桥梁养护工程师助理协助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 负责组织桥梁的经常检查与评定,配合工程养护科完成桥 梁的定期检查与评定。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所辖路 段的桥梁养护维修建议计划。
2. 负责对重点桥梁的每月检查,及时掌握桥梁技术状况,发 现病害及时上报。
3. 负责制定所辖路段二类及以上桥梁的小修保养方案并组 织实施,三类及以下桥梁报工程养护科桥梁养护工程师拟 定维修方案后监督养护施工单位实施。
4. 负责桥梁小修保养进度管理及交工验收,参与桥梁养护 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进度管理及交(竣)工验收。
5. 负责所管辖桥梁小修保养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1.5. 明确桥梁养护工程师,有限责任公司应正式发文任命。应具备的 条件丧失后应重任命。
1.6. 总监办负责桥梁养护现场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设桥梁养护工程师一名〔其任职条件与业主桥梁养护工程师相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 督促养护单位加强桥梁的经常检查与评定,配合工程养护 科完成桥梁的定期检查与评定。并根据检查结果审查养护 单位上报的桥梁养护维修建议计划。
2. 参与每月对重点桥梁的监测,及时掌握桥梁技术状况,发 现病害及时上报。
3. 负责监督养护单位按照工程养护科、养护管理站所制订的 维修方案加强桥梁养护工程的现场质量及安全管理,确保 养护工程质量。
4. 组织桥梁小修保养交工验收,参与桥梁养护大、中修和改 建工程的交(竣)工验收。
5. 督促养护单位按有关要求完成桥梁养护工程技术档案的 编制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