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
借 款 合 同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 需向甲方借款, 甲方在丙方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同意出借。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在平等自愿原则下, 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 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 并签订本合同供各方信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项用于 .
第二条 借款金额及交付
1. 乙方向甲方借到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 。由甲方将款项转入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时, 视为甲方已将该笔借款交付乙方, 债权债务关系即时成立。
2.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下列账户提供给甲方,供甲方转账。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三条 借款期限、利息及偿还
1. 乙方向甲方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借款月利率按借款总额 %计算。
每月共计利息 元(大写 元整),由乙方每月 日前向由乙方一次支付给甲方。
3. 乙方向甲方所借本金在合同期满的最后一天一次性归还给甲方账户。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 合同各方双方保证向相关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联系地址、电话号码、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合同各方保证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后的三日内将变化后的详细情况书面通知相关方。
2.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期还本付息。
4.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丙双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如甲丙双方需要了解其经营状况,乙方应提供相关真实资料予以说明。
5. 如需要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履行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乙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清偿。
第五条 信函送达
甲方依照本合同中与乙丙双方确认的联系地址、方式寄发的信函文件,乙丙双方及其亲属、朋友及其他合理第三人签收后即视为送达;如甲方所填写的收件人地址与乙丙双方所确认的无误,即使信函被退回,亦视为该文件已送达,由此
产生的责任由乙丙双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反本合同规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原则取得或使用借款、违反本合同处分抵押物的行为均属违约。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或法律的相关规定,视其违约情形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限令违约方在一定时间内纠正。
(2)停止甲方义务的履行。
(3)转让债权、处分抵押物。
(4)提起诉讼及采取其他有效追讨措施。
2.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逾期不归还借款,应按每日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 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食宿、误工等及采取其他追讨措施产生的合理费用均由乙双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各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权管辖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当事人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任意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合同方,并经平等协商后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按本合同规定偿付。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共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3.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各方的身份信息。
(2)借款借据、转账凭证回执。
(3)其他合同中载明为本合同附件产生效力的文件。
(4)合同各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之后再签订的辅助性文件。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本合同经合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