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设施常用设计规范汇总
一、庭院管网 PE 管安装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 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P48):PE 管安装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水平净距项 目 基础 外墙面(出 地面处) 地下燃气管道压力(MPa) 中压 低压建筑物给水管 污水、雨水排水管 电力电缆(含电车电 直埋 缆) 在导管内 直埋 通信电缆 在导管内 DN≤300m 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m 直埋 热力管 在管沟内 (至外璧) ≤35kV 电杆(塔)的基础 >35kV 通信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铁路路堤坡脚 有轨电车钢轨 街树(至树中心)0.5 1 0.5 1.O O.5 1 O.4 0.5 1.O 1 1 2.O 1 5 2 O.75O.5 1.2 0.5 1 0.5 1 0.4 0.5 1 1.5 1 2.O 1 5 2 O.750.5 1.2 O.5 1 O.5 1.O 0.4 O.5 1 1.5 1 2 1 5 2 0.75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垂直净距净 名 称距(m) 聚乙烯管道在该设施 下方 0.15 0.20 加套管 0.50 0.20 1.30 加套管聚乙烯管道在该设施 上方给水管 燃气管 排水管 电 缆 直 埋0.15 0.15 0.50 0.20 0.50 加套管在导管内 t<150℃ 直埋供热管 t<150℃供 热 管 道热水供热管 沟 蒸气供热管 沟 t<280℃ 蒸气供热管 沟0.20 加套管或不加套 管 0.400.30 加套管1.00 加套管,套管有 降温措施可缩小不允许铁路轨1.20 加套管底二、CNG 气瓶组及天然气放散管管口、调压装置至明火散发 火花的地点和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m) ( 《城镇燃气设计名称 项目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民用建筑、燃气热水炉间 重要公共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主要 道路(路边) 天燃气放散管 管口 25 18 30 10 5气瓶组 25 18 30 10 5调压装 置25 12 24 10 5次要规范》GB50028-2006 P90):三、LNG 加气站的 LNG 储罐、放散管管口、LNG 卸车点与站 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 技术规范 P7)级 项 目 重要公共建筑物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别 一级站 80 35LNG 储罐 二级站 三级站 60 30 50 25放散管 管 口 50 25LNG 卸车点 50 25一类保护 物 民用建筑保 二类保护 护物类别 物 三类保护 物 甲、乙类生产厂房、 库房和 甲、乙类液体储罐 其他类物品生产厂房、 库房 和丙类液体储罐, 以及容积 不大于 50 m3 的埋地甲、 乙 类液体储罐 室外变配电站 铁 路25 18 3520 16 3016 14 2516 14 2216 14 [1**********]038 7035 6030 5030 5030 50级 项 目别 一级站 100 12 12LNG 储罐 二级站 三级站 100 10 10 100 10 10放散管 管 口 100 10 8LNG 卸车点 100 10 8地铁出入口以及进、 排风口 电缆沟、暖气管沟、 下水道 快速路、主干 路; 道 路 高速、Ⅰ、Ⅱ级 次干路、 支路; Ⅲ、Ⅳ级 架 空 电 力 电压>380V 线 架空通信 线 电压≤380V 国家Ⅰ、Ⅱ级 一般10 1.5 倍杆 高 1.5 倍杆 高 1 倍杆高88661.5 倍杆高 1 倍杆高 1.5 倍杆高 0.75 倍杆高1 倍杆高 0.75 倍杆高 1 倍杆高 0.75 倍杆高注 1:地下和半地下 LNG 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减少 30%和 20%。 注 2:LNG 储罐、放散管管口、LNG 卸车点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 200m2 的独立民用建筑物,其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三类保护物减少 20%。 注 3:LNG 储罐、放散管管口、LNG 卸车点与站外小于或等于 1000KVA 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三类保护物减少 20%。 注 4: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无门窗洞口 实体墙,则储罐、加气机和放散管与该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规 定的距离减少 30%。 注 5:对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铁路线、公路线,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四、城市中压管网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安全 距离。(《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P48)中压管网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表 1 地下燃气管道压力(MPa) 中压 B≤O.2 建筑物 基础 外墙面(出 地面处) 1.O A≤O.4 1.5项 目给水管 污水、雨水排水管 直埋 电力电缆(含电车电 缆) 在导管内 直埋 通信电缆 在导管内 DN≤300m 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m 直埋 热力管 在管沟内 (至外璧)O.5 1.2 0.5 1 0.5 1 0.4 0.5 1 1.50.5 1.2 O.5 1 O.5 1.O 0.4 O.5 1 1.5电杆(塔)的基础≤35kV >35kV 通信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铁路路堤坡脚 有轨电车钢轨 街树(至树中心)1 2.O 1 5 2 O.751 2 1 5 2 0.75中压管网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表 2 项 目 地下燃气管道(当有 套管时,以套管计) 0.15 0.15 0.5 0.15 1.2 1给水管、排水管或其他燃气管道 热力管、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 电缆 铁路 有轨电车(轨底) 直 埋 在导管内 轨底)城市中压管网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m)表 3 电压等级(kV) 铁塔或电杆接地体 10 1 35 3 10 110 5 15 220 10 30电站或变电所接地体 5注:1.当次高压燃气管道压力与表中数不相同时,可采用直线方 程内插法确定水平净距。 2.如受地形限制不能满足表 1 和表 2 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 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 表 1 和表 2 规定的净距。 均可适当缩小. 但 低压管道不应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性,中压管道距 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 0. 5m 且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 1m, 次高压 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 3. 0m。 其中当对次高压 A 燃气 管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当管道壁厚不小于 9.5mm 时。管 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 6. 5m; 当管壁厚度不小于 11. 9mm 时。 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 3.0m。 3.表 1 和表 2 规定除地下燃气管道与热力管的净距不适于聚乙烯 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外, 其他规定均适用于聚乙烯燃 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道。 聚乙烯燃气管道与热力管道的 净距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 执 行。 4 地下燃气管道与电杆(塔)基础之间的水平净距,还应满足本规 范表 3 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规定。五、 1.门站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 间距(《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P66) 。项 目 防火间距(m) 30 25 25 30 25 20 40 15 10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民用建筑 甲、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 室外变、配电站 甲、乙类物品库房.甲、乙类生产厂房 其他厂房 铁路(中心线) 高速。I、Ⅱ级。 城市快速 公路、道路(路边) 其他架空电力线(中心线) 架空通信线(中心线)>380V ≤380V 国家 I、Ⅱ级 其他2.0 倍杆高 1.5 倍杆高 1.5 倍杆高 1.5 倍杆高2.门站调压装置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 (《城 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P71)。调压装置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设置形式重要公共 铁路 调压装置入口 建筑物外 建筑、 一类 (中心 燃气压力级制 墙面 高层民用 线) 建筑城镇 公共电力变 道路 配电柜高压(A) 地上单独建筑 高压(B) 次高压(A)18 13 930.O 25.O 1825 20.O 155 4 36 6 4次高压(B) 中压(A) 中压(B)6 6 612 12 1210 10 103 2 24 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