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间选民修正模型下的贸易保护解释
本科生学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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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间选民修正模型下的贸易保护: 解释 : xxx : xxxx : xx 班 : xx 级 : xxxxx : xxx : xxx : xx 年 xx 月xx 日
工商管理学院学年论文评定
基于中间选民修正模型下的贸易保护解释
XXX
A brief analysis of trade protection under the revised median voter model
XXX
xx 年xx 月xx 日
摘 要
将国家政治和经济学相结合,从国家政策制定过程的视角而不是单纯的以经济利益的角度来看待和解释公共政策的产生原因是政治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重要区别之一,本文以经典中间选民模型为基础,以解释贸易保护政策被制定的原因为主线,通过对经典中间选民模型选民意愿标准正态分布和零需求弹性假定的修正来了解公共政策特别是贸易保护政策被制定的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影响贸易保护政策被制定的关键因素以及由此决定的贸易保护的根本特点。
本文主要有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简单的论述了文章的写作背景和写作意义;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通过对几种主流贸易保护理论和政治经济学相关知识的回顾和简要评价来使我们对贸易保护的理论有一个简单的了解;第三部分为经典中间选民模型的修正,通过对中间选民模型的相关假定修正来解释政党竞选获胜的过程及其影响因素;第四部分为中间选民修正模型下的贸易保护解释,将主要用于解释政党竞选过程的经典中间选民修正模型与利益集团的集体行动成本理论相结合,来解释贸易保护政策被制定的政策选择过程;第五部分为实证检验,通过对一则贸易保护案例的简单分析来检验修正后的中间选民模型;第六部分为结论与启示,简单的概述贸易保护政策的根本特点和未来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并以此为依据提出几点相关建议。
关键词:贸易保护;贸易自由;利益集团;政治经济学;中间选民模型
Abstract
Combining national politics and economic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ational policy formulation process rather than a simple perspective on the basis of national economic benefits to explain the causes of trade protection policy is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the western political economy of mainstream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Economics, This paper is based on the classical median voter model and regards the explanation of the reason of the trade protection policy as the main line, by the correction of standard normal distribution and zero demand elasticity assumption to understand public policy, especially the process of trade protection policy has been formulated, on the basis of this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key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trade protection policy has been formulated and the fundamental characteristics of trade protection.
This article mainly has six parts. The first part is the introduction, simply discusses the writing background, reason and meaning of this article. The second part is the literature review, based on several mainstream trade protection theory and political economics knowledge review and a brief evaluation to our theory of trade protection; The third part is the classical median voter model correction, through to the median voter model assumes that fixing the to explain the principle of party wins; The fourth part is the median voter correction model of trade protection, Combining the revised median voter model and interest group to explain the cause of the trade protection policy has been formulated; The fifth part is the empirical test, based on a simple analysis of trade protection cases to test the revised centrist voters model; The sixth is divided into conclusion and revelation, concise overview of the fundamental characteristics of trade protection policy and the future trend of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on this basis puts forward some relevant suggestions.
Key words: Trade protection; trade freedom; interest groups; political economics; median voter model
目 录
引 言 ......................................................................................................................................... - 1 -
一、文献综述 ......................................................................................................................... - 1 -
(一)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贸易保护的几种理论探讨 ..................................... - 1 -
(二)政治经济学下关于贸易保护的理论借鉴 ................................................. - 2 -
二 、中间选民模型的修正 ............................................................................................ - 4 -
(一)选民意愿非正态分布假定 . .................................................................................. - 4 -
(二)选民需求有弹性假定 ................................................................................. - 5 -
三、基于修正后的中间选民模型下的贸易保护解释 ...................................... - 6 -
四、实证检验 ......................................................................................................................... - 7 -
(一)案例概述................................................................................................................... - 7 -
(二)案例分析................................................................................................................... - 7 -
五、结论与启示 .................................................................................................................... - 8 - 主要参考文献 ...................................................................................................................... - 10 -
引 言
自欧洲近代资本主义萌芽以来, 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为适应资本主义初期积累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要求,以及世界各国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客观进程,人类众多的经济学家都在不断地探讨着贸易对各国经济的影响以及各国应当采取何种性质的贸易经济政策以应对日益蓬勃发展的国际贸易现实,而这其中最为经常运用和争论最为激烈的则显然是贸易的自由主义和贸易的保护主义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贸易理论与政策,虽然自大卫·李嘉图提出“比较优势原理”以后,自由贸易都被经济学家们视为最为理想和理所当然的对外经济贸易政策,但贸易保护主义却始终与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如影随形,甚至于出现了像1929-1933年那样的资本主义世界整体而全面的贸易保护主义现象。除此之外, 就在人类刚刚步入21世纪不久,随着多哈回合谈判的失败,贸易保护主义似乎也有抬头的趋向,且这种趋向在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之后,也随着各国贸易保护和反保护的摩擦和冲突的不断增多而日益彰显, 那么在这种形势下,能否准确把握和认清当代国际贸易保护的特点、发生的原因及其未来发展趋势则无论是对于国家制定对外经济贸易政策还是对于企业开展国际贸易而言都无疑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意义。
一、 文献综述
经过对相关图书和文章的收集、阅读和参考之后,笔者发现在回答关于贸易保护为何在“比较优势”原理提出之后的两百多年的今天,仍在国际贸易中占有一定地位的问题上,主要存在着以下两种不同角度的理论探讨:
(一)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贸易保护的几种理论探讨
在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贸易保护的理论探讨中,最典型的主要有四种理论:⑴保护发展中国家相关行业的“保护幼稚产业”理论。⑵ 保护发达国家相关行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⑶ 贸易保护的正负效应理论。⑷ 平衡国际贸易收支理论。
“保护幼稚产业”理论认为“一国的某种商品可能存在潜在的优势,但是由于缺乏专有技术和最初的投入较少,该产业虽已建立或者虽已启动,但难以与很多已建成相关产业的外国公司进行成功的竞争。对幼稚产业进行关税保护直至他能够对
付外国竞争并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形成长期的竞争为止。”①保护幼稚产业理论虽然能够从与外国企业竞争的角度为贸易保护的存在做出一定的合理解释,这种贸易保护合理性的前提是该产业成熟后的投资回报率必须足够高以至于可以抵销其在“幼稚期间”内国内消费者为其支付的高价格福利损失,然而在很多情况下这一点似乎并不能获得有效的保证,除此之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关税可能也不是最佳的贸易保护政策,若目标仅仅是为扩大生产,则直接给予生产补贴要优于关税保护政策,因为关税在很大程度可能会减少消费者的产品需求,不利于消费者福利的增加,而这恰恰是违背了经济学理性政策制定人国家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学假设的,因而这种“保护幼稚产业”的贸易理论并不能很好地解释贸易保护主义之所以持久存在的原因。
发达国家贸易保护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政府可以通过某种干预手段改变或维持不完全竞争企业的某种战略行为,使国际贸易朝着有利于本国获取最大利益的方向前进。”② 但该种理论的有效实施是附含有一定条件的,“战略性贸易理论实施中的限制条件涉及到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两个方面,其中前者指的是对企业的竞争行为以及数目等等存在一些具体的要求,后者指的是政策的实施没有导致其他国家的报复行为,而本国政府所制定与掌握的政策所需要的信息能够进行独立的决策以及有效地干预等等。”③ 具体而言就是要求一国将要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行业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并且是一个相对集中国内市场规模较大的行业,否则该政策将无法得到有效实施,而其外在带来的其他国家保护的风险也在阻碍着该种政策的实施和效果。这无疑是告诉了我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可能是伴随着巨大的政治和经济风险的,其实际的经济效果也可能也不尽人意。
而对于直接从贸易保护正负效应理论考虑的关税理论和配额等其他理论,其政策效果则亦更为明显,因为他们总是以牺牲国内一部分民众的利益作为政策实施的代价和前提的,而一个理性的以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政策制定者这一西方经济学假设似乎又否定了这一贸易保护理论存在的合理性。所以我们综上可以看出,西方国际贸易主流理论关于国际贸易保护出现的原因并不能进行有力而完整的理论解释。
(二)政治经济学下关于贸易保护的理论借鉴
在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贸易保护的理论探讨之外,有些政治经济学家则将经济学和国家政治进行结合,企图从国家政策制定过程的的角度来对国际贸易保护产生的原因进行有效的解释。在政治经济学家眼里,他们并不认为一国选择何种贸易政策仅仅是从福利最大化的经济角度来考虑的, 而是将国家政治和经济利益相综合作用的结果。除此之外,政治经济学家们还认为一国贸易政策的制定更多的是国家政①
② 多米尼克·萨尔瓦多.国际经济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235.
尹建元.世贸组织贸易救济措施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探讨.中国商贸,2011(29):180
佟家栋.贸易自由化、贸易保护与经济利益.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24. ③
治力量相互博弈的结果,而不是像西方主流经济学所主张的那样是政策制定者国家福利最大化选择的结果。这样一来政治经济学家们就从贸易政策制定的选择依据和制定过程两个角度对西方主流经济学贸易理论做出了较为根本的改变。
在政治经济学关于贸易政策制定的模型中,首先所要解决的则是关于利益集团形成的模型探讨,沃尔夫·斯托尔帕和保罗·萨缪尔森的斯托尔帕—萨缪尔森模型(S-S 模型)认为“贸易保护有利于本国相对稀缺的要素所有者,不利于本国相对充裕的要素所有者,而自由贸易则恰恰相反”①,其主张以要素部门作为不同利益集团和不同贸易政策偏好形成的依据,认为稀缺的要素所有者和充裕的要素所有者大致将会形成两个对立的利益集团或者说是两个对立的政治派别,而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从根本上来说也是这两种力量相互博弈的结果。
其次在有关国家政策制定过程的探讨上,公共选择经济学中的“中间选民模型”是一个较为合理的可以借鉴的政策选择模型。“假定只存在两个相互竞争的政治派别,实行直接投票的简单多数原则,当投票成本为零时,中间选民的投票结果将对政策选择的结果起决定作用。”② 哪个政党的政策越接近中间选民,则他获得的中间选民就越多,就越能实行多数选民偏好的贸易政策。但是如果按照中间选民模型的选民意愿标准正态分布及一维议案假定,那中间选民似乎是对贸易自由和贸易保护并无实质上的偏好区别,即中间选民对国家贸易政策的性质持中立立场,在支持、反对贸易自由和弃权的三选一方案投票中,他们可能会更多的选择弃权,其结果就是任何性质的政策都不会被通过,其实质就是贸易自由被通过,但现实是很多贸易保护性质的政策都被实施了。因此单纯的以经典中间选民模型似乎也并不能很好的解释政治市场中贸易保护政策被制定的原因。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在有关国际贸易保护为何出现的问题上,存在着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贸易保护的纯粹经济学解释以及政治经济学视角下贸易政策选择理论的两种理论探讨。但是西方主流国际贸易经济学理论总是试图仅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贸易保护进行解释,假设政策制定者即政党或者是政治家是一个超个人利益的存在,他们总是以追求国家利益最大化作为自己政策选择的依据和标准,然而作为个人为追求自身利益而相互结合组成的政党集团,他们总是有着自己特殊的利益追求的,忽略政党集团背后个人特殊利益诉求的存在把政党代表的国家看成是一个独立客观的经济主体,显然是无法真正而有力的解释贸易保护政策出现特别是国家整体福利明显遭受损失下的贸易保护政策仍能被实施的原因的;然而在第二种政治经济学框架下关于贸易政策选择的探讨中,虽然认为贸易政策的选择不是单纯的以经济利益作为唯一的依据而且也认为贸易政策的制定是政治力量相互博弈的结果,但是其在关于政治力量是如何通过政党选举来左右国家贸易政策的制度考虑上似乎有①
②邝梅.国际政治经济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52. 邝梅.国际政治经济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65.
些过于单一和理想化,,从而也就导致了其理论解释只在一定程度上成立的结果。因而笔者综上认为想要相对合理的解释贸易保护政策特别是明显的导致国家福利损失的贸易保护政策之所以为何持久存在的原因,不仅要像政治经济学家那样将国家政治和经济学相结合,将利益集团和经典中间选民模型相结合,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解决经典中间选民模型为什么会导致国家实施的是贸易保护而不是贸易自由政策的原因。
二 、中间选民模型的修正
经过文献综述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经典中间选民模型并不能较为合理的解释贸易保护政策出现的原因,政治经济学家们认为导致这一结果的关键在于中间选民模型的某些假定并不符合现实中的贸易政策制定的政治经济力量的博弈过程,而本文主要想要修正的假定则是关于选民意愿的正态分布假定和选民需求零弹性假定。
(一)选民意愿非标准正态分布假定
由于现实中的选民实质上对贸易自由的偏好程度会更强一些,因此在选民单峰偏好、一维议案、所有选民全部投票、两党竞争(假设两大的政策差别仅在于贸易自由和贸易保护的不同之上)等经典中间选民模型假定不变的前提下,选民意愿偏好曲线更应该是一个向左偏斜的非标准正态分布。如图1-1:
政策立场
在图1-1中,A 和B 分别是两个持不同立场的政党,C 表示选民意愿的峰值所在立场, 曲线则表示随政策立场变化而变化的选民投票人数的变化轨迹。原点处表示对贸易自由的极强偏好,而越往右则对贸易保护的偏好程度越大,并在标准正太分布的中间即D 点构成中间偏好立场,亦即对贸易政策不持任何偏好立场。如果
此时选民的意愿不随竞选过程的变化而变化即选民需求零弹性,则两政党各自为了获得相对于另一方更多的选民支持,总是会尝试着不断的改变自己的竞选政策以适应更多的选民政策偏好并由此导致两党的政策立场一致向曲线的峰值处C 点移动,最终在C 点处形成政治均衡,如若两政党有任一方偏离了C 点,而另一方恰在C 点,则都极有可能导致偏离的一方因选民支持人数的较少而败选。
由上述分析可知,无论是哪一政党获取竞选的胜利,在选民零需求弹性假定下,二者的最终政治立场都将是一致的即贸易自由的政策将会获得通过。虽然选民意愿的非标准正太分布假定避免了经典中间选民模型的无政策通过的结果,但其仍无法解决现实中贸易保护为何屡屡被实施的原因。
(二)选民需求有弹性假定
经典中间选民模型假定选民意愿零需求弹性,其结果就是选民的立场偏好并不随竞选过程的变化而变化,对于这一点其实是与现实不符的,因为在政党的竞选过程中,政党采取了两种主要的手段来帮助自己:一方面通过不断的改变自己的竞选政策来适应选民的意愿以被动的方式来获取选民支持,另一方面也在积极的通过政治宣传来影响选民的政策需求偏好从而使更多的对方和中间选民主动向己方政策立场靠拢即以主动的方式获取选民支持。而基于两党竞争宣传的结果就是选民的偏好很有可能发生单峰向双峰偏好的变化,这是选民需求有弹性下中间选民和对方选民互相向向立场两端分散和选择的自然结果。此时会形成如图1-2所示的新的曲线:
由图1-2可知,由于选民意愿的变化,最终将导致意愿曲线出现G 和F 两个峰值。而政党A 和B 会分别调整自己的立场向G 和F 靠拢,此时两政党会形成新的政治均衡, 假定在B 政党持F 立场的情况下,A 把立场调整到E ,则E 由于两党中间点的向右移动,而使得A 将获得更多的选民支持,但事实上在一方改变立场另一方不变的情况下,由于选民需求弹性的不确定,其竞争的结果是不确定的,所以通常A
和B 都不会改变自己的立场,即在F 和G 形成政治均衡。
在选民有需求弹性的情况下,政党的竞选过程就变成了一个政党和选民相互主动选择的过程,而不再像是经典中间选民模型所假定的那样,似乎政党只是一个机会主义者,它在不断地被动着调整自己的政策立场去适应选民的意愿。经典中间选民模型之所以把政党看成是一个机会主义者就在于其把政党看成是一个完全以执政为自己唯一目标而对政策不持任何立场的政治组织,这事实上是不符合政治现实的,因为政党其本质上也是一个有着自己利益追求的利益集团,他是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表,而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它竞选的手段应该是以积极地政治宣传来改变或影响选民的政策偏好为主,而不应该是以毫无立场的政策选择作为竞选的主要手段,实质上政党也不能总是变换自己的立场,因为廉价的政治承诺只会不断地透支政党的信用,对政党而言这并不是一个有利的选择。在双峰偏好形态下决定政党竞选胜利的关键就在于政党力量的强弱,哪一方的政治力量或则说是政治宣传的影响越大,效果越好,其对中间和对方选民的吸引就越大,获得的选票就越多,获胜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具体到贸易政策的制定上,如果贸易保护一方的力量较强,则无疑会对中间和对方选民的吸引越多,并最终促使贸易保护政策得以通过。
三、 基于修正后的中间选民模型下的贸易保护解释
我们经过对选民偏好的标准正太分布和需求零弹性假定进行修正后可知决定政党竞选胜利的关键因素是政党力量的强弱,而经典中间选民模型实质上只是政党双方力量无差别和选民偏好标准正态分布情况下的一个特例,假如一方力量很强而另一方很弱,则强大的一方根本无需调整自己的政策立场就可获胜。如果我们把修正后的中间选模型运用到国家贸易政策的制定上而不是对政党选举的分析上,则支持贸易贸易保护的一方和支持贸易自由的一方将分别形成一个政治派别就像是两个政党一样,此时双方会积极的利用自己的力量来影响政府官员或者是立法议员,谁的说服力量越大,谁将获得最终的胜利,而支持贸易自由的一方似乎是说服力量更大,更容易获得胜利,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因为一国贸易政策的制定要受到相关利益集团的很大影响,且这种影响在代议制的政体国家中更为明显,由S-S 模型可知,贸易自由的一方是充裕要素所有者,保护的一方是稀缺要素所有者,二者在政策的制定中进行相互博弈,但由于集体行动成本(集体抉择成本和集体外部成本)的存在,贸易自由的一方很有可能不会结成相关的利益集团或者只会结成一个较小的利益集团,而此时贸易保护的一方由于人员少,集体成本小则更容易积极地结成一个利益集团从而对官员和立法议员进行游说,使得官员的政策偏好向贸易保护性质的一方靠拢,这样他们便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中取得了较大的政治力量,并
最终导致了贸易保护政策的产生,可以说这是很多贸易保护政策被不断实施的重要原因。
四、实证检验
(一)案例概述
2011年,美国风塔贸易联合会提出申诉,宣称中国企业获得政府补贴,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美进行倾销,要求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双反”调查。2012年5月和7月,美国商务部相继初裁对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征收13.74%至26%的反补贴税和20.85%至72.69%的反倾销税;2012年12月,美国商务部终裁对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征收21.86%至34.81%的反补贴税和44.99%至70.63%的反倾销税。2013年1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认定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据此美国将向中国产品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双反”关税。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公告,在18日的表决中,三名委员投下赞成票,三名委员投下反对票,戏剧性地出现平票,但最终仍认定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肯定性终裁后,美国商务部预定今年2月向海关签发反补贴和反倾销令,开始对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征收“双反”关税。
(二)案例分析
由上面可知美国风塔贸易联合会是此次贸易保护申诉的发起人,也是该贸易保护措施的主要受益者,相较于美国其他受损害的产业企业和最终消费者数目和成员间的特殊利益差别而言,美国风塔贸易联合会是一个规模较小的“特殊利益集团”,其成员数量不仅很小,而且又作为一个行业团体,其成员间的利益差别也相对较小。这样在单个成员契约成本一定的条件下其相互之间结成集团的契约成本和集团外部成本即总体集体行动成本也就较其他竞争利益集团少。换句话就是说是其较小的成员规模和特殊利益差别使得在预期收益一定的前提下,单个成员获得的平均收益较大,使得其结成利益集团的阻力较非风塔竞争利益集团小而最终结成了一个紧密的贸易保护政治利益集团。而其他竞争利益团由于成员规模太大或者是利益集团的诉求并不完全一致而不能或不愿意结成利益集团,因此也就不愿意对政府进行游说,这样在修正的中间选民模型政策选择的政治力量博弈模型下,风塔利益集团通过对政府的积极游说,使得官员的政策偏好向贸易保护性质的一方靠拢,从而最终导致了风塔贸易保护关税政策的出台。如果仅从国家福利的角度来讲,这一有损于国家整体福利增加的贸易保护政策是不可能被实施的,因此单从经济学的角度并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而基于修正后的中间选民模型的解释却能给出令人更为满
意的结果。
五、结论与启示
从以上分析可知,当代国际贸易中之所以屡次出现贸易保护政策的原因更多的是基于其国内特殊利益集团对国家对外经济政策的干预而形成的,而这种基于不同政策偏好和利益诉求的利益集团对国家政治经济干预的特点也就必然决定了国际贸易保护更多的是以一种层次性和结构性的特点来出现的。而世界范围内的贸易保护政策实践也在证明着贸易保护政策的不可持续性,从已经实施的众多贸易保护政策来看,当代贸易保护政策更多的是政党出于其短期的国内利益集团和政党利益的需要而制定的,其在时间上的暂时性特点十分明显。而最最重要的决定贸易保护政策结构性和暂时性特点的原因是:促进国际贸易不断走向开放和多边贸易自由化不断发展的基础性和决定性原因是世界各国之间经济的不断发展,交往的日益紧密,分工的日益细化以及资本的全球化运动等其他经济性原因而不是政治力量的推动。因此综上我们可以说当代国际贸易体系的不断更加开放性趋势仍在并将继续主导着当代国际贸易的发展,而贸易自由化则无论是从短期来看还是从长期来看都将是未来国际贸易发展的主流。
鉴于贸易自由化仍将是未来国际贸易发展的这一客观趋势以及国际贸易保护的必然结构性和暂时性的特点,更重要的是贸易保护出现的重要原因是利益集团对政治经济政策的干预的结果这一重要现实,本文对如何应对可能的贸易摩擦和和冲突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意见:
第一、国家之间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应该加强彼此间的经济沟通与合作,摒弃零和游戏的传统政治经济竞争理念,坚持以互利共赢作为指导和发展彼此政治经济交往的重要依据。
第二、执政党和政府官员应该从国家经济利益的整体大局出发,使国家的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真正是国家整体福利最大化而不仅仅是政党和官员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第三、政府应该不断地创新公民对公共政策的需求偏好显示机制,增强中间选民和普通民众在政治选举和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制定中的地位,拓宽普通民众参与国家政策制定的渠道,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普通民众参与国家有关政策制定的制度和法律法规,保障普通民众的政治参与权利,使得公民的需求偏好得到真实而完整的显示,从而保证国家贸易政策真正是集体健康选择的结果
第四、世界贸易组织应该就其相关贸易制度和法规的构建更多的聆听发展中国家的意见,以切实的行动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组织中的地位,增强发展中国
家在有关国际贸易规则及其他相关决议制定中的发言权,从而增加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贸易博弈中的政治经济力量。
最后,对于企业而言,特别是有实力的大型跨国企业,应该进一步通过跨国投资等方式实现资本的国际流动来规避相关国家的贸易经济保护政策,并积极的以自己的力量去影响相关国家对外贸易和对外资投资的政策制定,从而从根源上减少贸易保护政策对企业的不利损害并尽可能的影响相关贸易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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