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督查工作知识
党委督查工作知识
一、党委督查工作的地位及作用
党委督查工作是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委决策顺利、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和环节,是办公室为党委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能。
其突出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推动作用。通过督查可促进工作开展,规范操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决策落实。
二是“桥梁”作用。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可以加深人民群众对党的了解和信任,使群众看出各级干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从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三是“耳目”、“助手”作用。督查人员把在基层督查过程中看到的、听到的、查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为领导查漏补缺,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当好领导发现问题的耳目、堵塞漏洞的助手。
四是“外脑”作用。通过深入基层直接了解新情况、新问题和发现决策不完善方面,进行归纳、分析和换位思考,提出新思路、新措施,作为党委安排部署工作、完善决策的重要参考,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从而当好领导的“外脑”。
二、党委督查工作应把握的原则
一是客观性原则。督查工作者完成党委的每项工作部署,执行领导交办的每件事项,都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说真话,讲实情,实事求是,既报喜又报忧。
二是实效性原则。抓督查工作必须坚持实效性原则,切实防止那种以文件落实文件,用讲话落实讲话,靠会议落实会议以及热衷于搞形式、图虚名、敷衍塞责、作风虚浮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主导性原则。督查主体必须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分
清主次,准确定位,理清头绪,抓住主要矛盾,把握好分解立项、跟踪督查、综合反馈等主要环节,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督查工作制度。通过督查主体的行为,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把握督查的全过程。
四是双向性原则。通过建立督查主体与督查客体之间的交流机制,使主体与客体达到心理相容。这种交流既是一种沟通,也是一种激励,从而促使客体尽可能地发挥潜力,保证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五是情感性原则。主要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无论督查主体还是客体,都要尽量避免消极情绪对督查工作的影响;二是督查工作者要创造适宜于督查工作顺利进行的环境氛围(如信任感、尊重感、安全感、归属感);三是督查主体还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并及时地把督查客体某些消极情绪转化为积极情绪。
六是时空效应原则。表面上看,时间和空间距离同督查工作联系不大,其实不然。我们的明察暗访就是很好的例子,这样的督查结果具有代表性,比较真实。如果采用事先打招呼的方式,就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因此,在制定督查预案时,要特别重视时空环境的选择,以创造良好的督查条件。
三、党委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要突出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督查。目前,全党的根本任务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其他工作都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促进和保证这个中心任务的完成。
2、要突出围绕党委的重大决策落实来进行督查。从领导工作来说,作出决策和制定政策,事情只是做了一半,另一半而且是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努力贯彻实施,真正把决策、政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如果不落实,再好的决策、政策也是一纸毫无意义的空文。
3、要突出围绕党委主要领导交办事项来开展督查。领导交办或批办的事项,特别是各级党政一把手交办或批办的事项,往往在一
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定时期领导的工作思路和关注的社会问题,反映出党委的大政方针、重要文件精神、重要工作部署,在贯彻落实和实施过程中的不落实问题,不落实环节和决策的不完善方面,需要下大力气去解决。
4、要突出围绕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督查。对于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只要是领导关注的,督查工作应贴上去,主动开展督查。
四、党委督查工作的分类
1、决策督查
决策督查是把同级党委重大决定事项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作为督查内容的督查。
2、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包括交办督查和批办督查,也称问题督查、专项查办,是指对上级和本级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的重要事项所进行的督促查办。
3、督查调研
督查调研是把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的一种督查形式。
五、党委督查工作的一般程序
1、督查立项
督查立项是督查活动的起点,它作为督查活动的开端,直接影响着督查活动的效果,因此,首先要把好立项关。
2、方案制定
要使督查活动的开展有序有效,每次督查前,须对督查事项科学地制定一个督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督查的对象、内容、方法、标准和督查的时间安排,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3、实地调查
依据督查方案,组织、协调督查人员,深入基层与群众中,视情况采取听、问、看、查、访等方式,收集第一手资料,确保掌握情况的客观性、真实性。
4、情况综合与反馈
情况综合与反馈就是将调查掌握、分析研究的情况,及时、客观公正地加以综合,编成专报,上报上级机关和领导,通报基层有关单位和部门。它是整个督查活动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在这个环节上,必须做到全面、真实、及时。
六、党委督查工作的主要手段
要想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就需要寻求好的督查方式,正确运用督查的主要手段。
一是交叉检查法。主要是对几个平级单位进行,先交叉检查,再由督查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议。
二是上下抽查法。上级领导和督查部门对下级工作不定期抽查,下级部门单位定期向督查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建立干部政绩考核档案。其基本程序是,先由被建档者单位自己报告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督查部门实地进行工作审核,并定期向组织人事部门移送档案材料。
四是实行与年度考核挂钩。由督查部门与职能部门联合制订政令畅通、中心工作的考核评分细则并统一进行考核评议。
五是运用督查通报、专报督促工作落实。利用它们既树立狠抓落实的典型,也公开通报落实不好的单位。
六是发挥舆论工具的作用。借助电视、报纸推介成功的经验,反映基层呼声,提出工作要求,鞭策后进。
七、如何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权威
确保政令畅通,是督促检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其次,要提高督查规格。再次,要有一条好的工作路子。
建立起相应的权威,是推动工作落实和决策实施有效保证。那么,权威从何而来?
一是来自于督查人员卓有成效地工作。督查人员政治素质高,
业务能力强,参政设谋能为领导所采纳,秉公办事能为人民所信服,这样自然就可以争取领导对督查工作的重视,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督查部门的信任。
二是来自督查人员与领导的紧密配合。首先,要争取领导共同参与督查活动。其次,要及时争取领导赋命授权。第一,要定期地把督查事项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适时授权。第二,要尽可能地根据领导意愿和要求制订督查议案。第三,对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领导反馈办理情况,尽量办好那些领导关心,但又不必领导亲自出马的事情。
三是来自督查部门与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督查部门密切与职能部门的关系,可以利用职能部门的优势,来弥补督查部门的某些不足,使一些督查部门处理不了的事件得到及时处理。
总之,要通过督查人员卓有成效地工作、督查手段的有效运用、督查人员与领导的紧密配合、督查部门与职能部门的密切联合等多条途径赢得、增强、扩大督查权威,从而更有效地推动工作落实和决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