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06-16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和现场施工高效合理的运转。根据《爆破安全规程》和公安、安监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爆破技术人员分工及出勤制度
每个爆破工程配备一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如果是24小时作业的爆破工程配备二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一人白天,一人晚上(具体时间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调配)。 爆破技术人员必须持证到场指导爆破作业。C级(含C级)以上爆破工程必须配备中级以上且有相对应作业范围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二、责任制度
1.现场爆破作业技术人员负责本工程爆破工作日志、技术交底、现场技术管理和总结,指导爆破作业,检查质量;确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现场爆破技术人员务必对钻孔、验孔、装药、连线、填塞、复核、起爆、爆破后检查每道工序严格把关,一道工序结束并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同意爆破作业人员进行下一工序。
3.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工程爆破安全、质量负责,在现场安全、质量出现异常情况时积极处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
三、处罚制度
1.出勤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并无合理解释时,发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以后每次予以100元处罚。
2.因爆破技术人员出勤时间不在现场,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通过公司和项目部研究对技术人员做出处罚。
3.对技术人员消极怠工的情况,首次发现予以批评教育,再次发现予以每次1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