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小学课程的变化(1949--1965)
小组成员:王喆、张琦、朱佳雯
新中国小学课程的变化(1949——1965)
一、以俄为师:改造旧教育和学习前苏联阶段(1949--1956) 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全国来不及编写统一的教材,而教育的发展又刻不容缓。根据这种情况,国家不是全盘否定旧中国的教育,而是采取了改革旧课程、继承吸收有用成分的课程改革策略。“首先开展了革命的政治思想教育,取消了反动课程,进而力求课程内容适合国家建设的需要,并设法精简不必要的课程与教材”。课程改革的指导方针是,“根据共同纲领,以原有的新教育的良好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的某些有用的经验,特别是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教育具有浓郁的政治色彩,这是由当时国内外环境所决定的。国际环境:帝国主义国家孤立我国,迫使我们只有采取“一边倒”政策,向苏联学习。国内环境:教育刚从旧统治者的封建、买办、法西斯梗桔中解放出来,面临着建立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重新编写新的课程内容显得紧迫、仓促,为解燃眉之急,国家就采取了改造旧课程、学习苏联课程再建设新课程的政策。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建设新教育的3大方针,“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新中国对小学课程教学的改造主要是通过对国统区正规小学课程体系的改造来进行的,小学课程改革过程中教学计划频繁变动,教学大纲和教材旧貌换新颜,整个小学课程体系重新建构。
(一) 教学计划的改革
这段时期教学计划有:1952年3月18日,教育部颁发了建国以来第一份五年一贯制小学的《小学教学计划》。这份教学计划具体设置了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体育、图画、音乐等8门课程,《小学教学计划》的颁布对于这一时期小学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都起了重要作用。对于尚未改行五年一贯制的“四二制”小学,教育部于1952年2月5日颁发了《“四二”旧制小学暂行教学计划》。1953年停止推行五年一贯制以后,教育部对1952年颁布的“四二”制教学计划又作了修订,于1953年9月22日颁发《试行小学(四二制) 教学计划(草案) 》主要变动是:①对课程名称的更改,如:把由过去名为“工作”的美术课程改为“美工”,修订后又改为“图画”,包括绘画、剪贴。②增加学生每周集体活动时间。③减少中、高年级每周教学时数,1954年2月15日教育部又颁发了《小学“四二”制一教学计划(修订草案) 》,这主要是对1953年教学计
划中的附注和说明作了一些修改,其余未变。1955年教育部根据1953年9月颁发试行并经1954年修订的《小学(四二制) 教学计划(草案))) 两年来试行的结果制定新的教学计划,同年9月2日颁发,同时发出《关于执行的指示》。这个教学计划在小学一至六年级首次开设了手工劳动课,以便实施生产技术教育。另外,为了减轻学生负担,有效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教学计划规定:四、五、六年级每周增加一节体育课,二至六年级每周上课总时数则减少两节。
为了使全国小学教育能从旧中国教育体系平稳过渡到新中国的教育体系,避免因社会政治变化来的动荡与不必要的人为损失,从1952年到1955年,教育部共颁发五个教学计划。其主要特征是:1、初步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小学学科体系。从1952年的教学计划开始,就设置了语文、算术、自然(高小) 、历史(高小) 、地理(高小) 、体育、音乐、图画等8门基干课程。后来修订的教学计划,无论分科还综合设置课程都以这8门课为主干。2、教学计划虽多次变更,但基本内容不变。从1952年到1955年,五个教学计划的颁布并没有凸显课程科目和教学课时的多大变化,只有美术课的设置差异较明显,四二制计划设为美工课,包括图画与劳作,五年制计划为图画课,包括绘画、剪贴。3、强调综合技术教育和劳动教育,通过对苏联教育经验的借鉴,加强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在小学开设手工劳动课,加强自然学科的教学。
(二) 教学大纲的改革
为推行五年一贯制,1950年7月,教育部制订了《小学课程暂行标准(草案) 》,对语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音乐、图画、体育等8科做了规定,教育部在对课程改造阶段,模仿苏联修订中小学课程标准,把“课程标准”的称谓改为“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1952年7月,参照苏联的小学算术教学大纲,于12月颁布《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 》和《小学珠算教学大纲(草案))) 。1956 年,教育部编订并颁发了适合四二制小学使用的各科教学大纲,共有语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唱歌、图画、体育8科。这是新中国完全以苏联小学教学大纲为蓝本而制订的第一部小学各科教学大纲,课程设置为单一的必修课,实行全国统一的教学要求。这套大纲盲从苏联,忽视我国小学教育的实际全盘移植,人为地割断了教学大纲本身的发展规律,它既没有合理吸收建国最初几年的改革成果,也没有继承民国时期课程标准的有利因素,因而在实施中,老师与学生都难以适应,给我国初等教育发展造成了很大损失。大纲强调正规化、统一性,
不仅教学大纲、教材统一标准,教学方法也要求模式化、程序化,完全否定了原来使用的教学方法。
(三) 教材的改革
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批准的《1951年出版工作计划大纲》规定:“人民教育出版社重编中小学课本,并于本年内建立全国中小学课本由国家统一供应的基础”。人民教育出版社30多名编辑在供应时间紧迫的情况下,采用“拿来主义”的方法从对己经出版的旧教材中选择较好的教材进行修订或改编,以适应新生的人民共和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所以这一时期的教材改革按照《共同纲领》有关规定和1950年8月公布的《小学各科课程暂行标准(草案) 》,采用旧教材、修改旧教材然后编写新教材的策略,目的是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和教材的平稳过渡。1949年,修订老解放区的语文、历史、地理等课本,算术使用原教材。
1950年7月,小学算术选用刘松涛和俞子夷编写的课本经教育部批准在全国推广通用。1951年修订改编的过渡性教材开始出版发行,适用学制为12年制。 1952年秋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人民教育出版社又编写了小学语文和算术教材。1953年,为配合国民经济“一五”计划的执行,中央决定加强人民教育出版社的领导与编辑力量,于1954年开始着手编写新教材,1955年编出全国通用小学语文和算术教材,1956年出版了小学地理、历史、自然教材并在全国通用,根据大纲要求小学体育编辑组编订出版了《小学体育教学参考书》但没有编写体育教材。这是
此以前基本上是沿用或稍作改编的旧教材。这一时期的教材改革具有明显的“苏化”倾向,小学各科教材分期分批“以俄为师”加以改编,从1952年小学算术参照苏联模式修改直到1956年小学历史教材的模仿苏联,小学各科教材全部实现“苏化”。
不足:首先,全国使用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这不能满足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实际需要; 其次,忽视了我国小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及水平,过分强调了学科知识的系统完整性,造成了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及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等不良影响; 第三,课程教材管理制度过于僵化,中央统得过多过死,不利于发挥地方在课程教材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独立自主:尝试探索中国教育发展道路阶段(1957-1965) 1958年伴随中苏关系的恶化,教育领域展开了全面批判苏联修正主义教育
理论的运动,在课程改革理论上也同样由“全盘苏化”骤变为“全盘否定”。教育改革政策的制定是随政治、意识形态的变化而变化的。伴随着对苏联教育理论的全盘否定,我国教育建设既不学欧美西方国家,也不学苏联,开始步入尝试探索阶段,这一时期是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教育理论的重要时期,也是新中国小学课程改革的关键时期,但是由于我国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彻底中断了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走上了“关门闭户”的道路。随着全国“经济大跃进”而开展“教育大革命”,出现了许多问题:政治运动、生产劳动严重冲击正常的教学秩序,批判“教学中心”、“课堂中心”、“书本中心”,用社会“大课堂”(田间地头和工厂车间) 代替学校“小课堂”,用以直接经验为主的所谓“实践知识”代替系统的科学理论知识,以“大跃进”的精神,加快教育进度和发展速度。结果事与愿违,教育效果很差。为了吸取“教育大革命”教训,避免“左”的思想与做法在教育中的危害,教育部有计划地在全国进行了教学改革实验,并且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草拟了《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 》简称《小学四十条》,并于1963年3月23日颁布,以此为依据教育部重新制订了小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写和改编了全国通用教材。
(一) 教学计划的改革
这一时期颁发了与小学相关的教学计划。1957年7月11日,教育部颁发了《1957-1958学年度小学教学计划》,这个教学计划较1955年教学计划不同之处有:①农村小学高年级增设农业常识课,每周1课时,农村小学依条件决定是否开设手工劳动课。②从1-6年级每周增加1课时的周会,主要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作时事政策报告。③在执行中采取灵活性原则即允许各地方各小学因地制宜,作适当变更。
1963年,在总结了1958年“教育大革命”的经验教训后,中共中央颁发了《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 》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 》,教育部根据这两个条例,重新制定了教学计划,即《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 》。新的教学计划对文化课、政治课和生产知识课,对教学、生产劳动和假期,都作了必要的安排,确立了以“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为重点的课程模式。各学科根据新的教学计划,制订了教学大纲,编写了新教材。1964年初,毛泽东同志发表了关于中小学教育的“春节讲话”,提出“学制可以缩短”,“课程可以砍掉一半”,接着又开展了“文化大革命”。因此,1963年新的教学计划以及各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并没有全面实行。1964年7月14日,教育部发出的《关
于调整和精简中小学课程的通知》对1963年颁发的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 中的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和精简,作为学制改革前精简课程的临时措施。
(二) 教学大纲的改革
1958年10月《人民日报》的一篇社论指出:“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进行一次大改革,是目前教育工作中的紧迫任务”,在这种“教育大革命”的政治形势下,1956年颁发的教学大纲在实际的小学教育工作中已名存实亡。195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限下放问题的规定》使各地方踊跃自编教学大纲和自编教科书,教材大纲和教科书片面强调“教学必须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倾向,质量难以保证。 1960年,中央实行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教育上提出了“适当缩短年限,适当提高程度,适当控制学时,适当增加劳动”,1963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 》,明确了“以教学为主”的原则,教育部根据条例,重新制订了《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 》,各学科根据新的教学计划,制订教学大纲,1963年5月,教育部颁发了小学语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体育等科的教学大纲,各地自编大纲和教材的混乱局面得以 扭转。
1963年的小学各科教学大纲重新确立了各学科的性质与任务,尤其指明了语文和算术两科目的基础性与工具性,这是1958年以后对语文和算术学科的重新认识,是对学校的劳动时间越多越好,减少知识教学等左倾教育思想的批判与纠正,使课程改革又重新迈入正规化的道路。同时,大纲有史以来第一次把“练习”作为教学内容写进大纲条款之中,指出为了培养学生的各种学习能力在各科目中可以设置不同难易水平的练习题,重新树立传统的教学思想:能力的获得靠训练,多练才能使知识转化为技巧、能力。为了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与能力,教学大纲对教学内容加深充实,教学要求也相应提高,比如:把初一阶段算术课提前到小学阶段全部学完。
(三) 教材的改革
这一时期教材改革轰轰烈烈,持续不断,在改革、试验各地自编教材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与1963年教学大纲相配套的教材。国家首先下放权力,允许地方自编教材。1957年8月教育部发出精简小学语文、历史、地理教材的通知,其目的是为了初步解决1956年初所编教材要求高、分量重、内容深而造成的教和学过分紧张的问题。1958年,伴随各地经济“大跃进”,掀起了“教育大革命”,
针贬中小学教育“少、慢、差”现象:一是内容陈旧,重复繁琐,落后于青少年智力发展; 二是脱离政治、脱离生产、脱离中国实际。195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下放问题的规定》指出以后教育部的任务之一是“组织编写通用的基本教材”,各地方根据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的原则,可以对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各类学校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通用教材、教科书,领导学校进行修订补充,也可以自编教材和教科书。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第一次下放了中小学教材制订和编写权限,开始了第一次尝试探索课程由国家完全统一向局部多样化的教育改革实践。但自编教材和各地实验教材“贴政治标签”,内容完全政治化,教材知识系统性差,既难教又难学,除了“大跃进”之类的宣言与口号,又学不到什么实际知识。这个时期普遍推广使用的自编教材和乡土教材虽然有利于弥补统编教材的不足,有利于课程教材的丰富和完善,但从1958年至1961年在实践中过分夸大了它们的作用,甚至提到不适当的位置,反而阻碍了课程教材的发展。鉴于上述问题,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编写普通中小学和师范学校教材的意见》,建议由教育部重新编写普通中小学和师范学校的通用教材。1959年6月,教育部要求人民教育出版社重新编写中小学通用教材。1960年下半年开始,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缩短学制、提高程度的指示精神,编写10年制中小学教材,这套教材从1961年起陆续出版发行,供10年制中小学选用,1963年根据新大纲精神对此又做了修改,这套课本一直用到1966
1961年夏,中央文教小组指示教育部重新编写12年制中小学教材,历时2年,小学与初中教材编撰完毕。1963年秋季在全国12年制学校供应使用,1964年起又依据教育部指示对教材做了精简。1965年8月再次修改,但因为1966年5
月“文革”爆发,这套教材的后续教材没有正式出版,一再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