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材料10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材料(10)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首届 一次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 案)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首届一次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9名,其中工会主席1名,工会副主席1名。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名,其中主任1名。选举职工董事1名。选举职工监事1名。女职工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
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凡是本公司工会会员(职工)都有被选举权。
三、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有权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同意的画“Ο”;不同意的画“×”;不画符号为弃权。另选他人的,请在选票的姓名空格内写上被选举人姓名,并在其下方的空格内画“Ο”。选票画写须用钢笔或圆珠笔,要求字迹清楚,符号正确。凡选票画写模糊,无法辩认 — 1 —
的,模糊部分作废;如画在两个候选人中间,难以确定得票者时,该两候选人均不得票。每张选票所投的同意票,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四、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得票数超过应到代表半数以上方能当选。实行差额选举获得过半数同意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不再补选。
女职工委员会由首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荐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兼任。
五、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名。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并提请大会通过。本次大会选举的各类候选人,均不能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开启票箱,计票人清点票数。监票人根据实际收回选票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七、计票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向大会宣读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分别在第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和第一次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
八、本选举办法的未尽事项,由大会主席团协商处理。
— 2 —
九、本选举办法经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首届一次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