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与中国文化
儒家与道家对“人”与“天”的关系的认识有何异同?
儒家和道家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最大两个思想趋势,他们的理论与主张也是万别。然而这两家基于中国传统小农经济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学说,却又出自同一个根源,即“上农”。在中国古代的社会、经济思想中,有所谓的“本”、“末”之别。“本”是指农业,而“末”指商业。区别本末的理由是,农业关系到生产,而商业只关系到交换。在交换之前,必须先有生产。《吕氏春秋》断言,不仅在经济上农业比商业重要,而且在生活方式上“农”也比“商”更高尚。这便是“上农”。由此可以看出,儒家与道家的灵感都来源于对“农”的渴望。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共同基础,儒家和道家基于农耕传统生活方式的知识积累,受日月运行、四季变化等自然现象的影响对于农耕的启发,(《易传》说:“寒往则暑来,暑王则寒来。”),发展出共性的理论。这个理论说,天地万物发展到一个极端,都可能向另一个极端发展。用道家的理论就是“反者道之动。”(《老子》)。而这个理论也是中庸之道的理论证据。“毋太过”是儒家和道家共识。
而对于“天”的定义,儒家与道家就有了分歧。
儒家来看,天是道德观念和原则的本原,人心中天赋地具有道德原则,这种天人合一乃是一种自然的,但不自觉的合一。但由于人类后天受到各种名利、欲望的蒙蔽,不能发现自己心中的道德原则。人类修行的目的,便是去除外界欲望的蒙蔽,“求其放心”,达到一种自觉地履行道德原则的境界,这就是孔子所说的“七十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儒家的“天”为义理之天,具有伦理意义的道德观念。
而在道家来看,天是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庄子说:“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以天合天。”天人本是合一的。但由于人制定了各种典章制度、道德规范,使人丧失了原来的自然本性,变得与自然不协调。人类行的目的,便是“绝圣弃智”,打碎这些加于人身的藩篱,将人性解放出来,重新复归于自然,达到一种“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道家和儒家最大的不同,就是将“自然”,即“天”最大的理想化。道家的人把原始社会的简朴加以理想化,而谴责文化。《庄子》说:“人之君子,天之小人也”便是针对儒家学说进行的抨击。《庄子 渔夫》说:“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这一道家的文学观,就是这一主张的体现。道家将自然的、人为的这两者之间做出了鲜明的区别。他们认为:“属于天者是人类最幸福的事,而属于人者是最痛苦的事”。 道家的人主张,人的最高成就在于将个人与整个自然宇宙相统一。这便是道家所主张的“天人合一”。
不过于两家而言,“天人合一”都是人的最高境界。天是人的最高起点,也是人的最高归宿。而天人合一这一中国哲学基本精神经过儒、道两家的解读,对于整个中国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