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工作制度
合作社工作制度
一 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制度
1.合作社实行分级负责制。重大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日常事项由理事长召集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一般由理事长召集会议讨论决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碰到特殊情况应向理事长汇报,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2.合作社实行办公会议制度。办公会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理事长确立议题,召集和主持会议,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临时召集,对合作社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3.合作社实行请示和报告制度。部门负责人应经常向理事长报告工作,书面汇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理事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每年年终要作出书面报告。
二 合作社实行考勤考核制度
1.工作考核制度。本社成员必须按时签到出勤,出勤期间不得从事合作社事物以外的工作;职员事假应向部门经理报告,部门经理事假应向理事长报告,理事长事假应向理事会报告。合作社办公室具体负责员工的出勤考核工作。
2.节假日值班制度。合作社在节日和双休日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为成员提供生产服务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3.目标考核制度。合作社年初确定生产经营目标,年终进行考核验收。理事会对各部门制订考核目标,各部门对员工制订考核目标,保证合作社高效有序运作。
三 合作社实行互助协作制度
1.合作社成员应当发扬互助合作精神,及时向本社反馈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2.合作社定期召开成员生产经营经验交流会,成员之间应当相互提供经济、技术信息,交流生产技术经验,促进合作社共同发展。
3.合作社要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成员的需求,及时为成员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统一服务。
4.合作社应当对成员加强法律咨询、文化、福利事业等方面的服务。
四 合作社实行开源节流制度
1.合作社财务收支坚持开源节流、合理使用的原则。
2.合作社财务支出实行限额授权“一支笔”审批制度,严禁不合法、不合理
的支出。
3.合作社要优化产品质量,拓宽销售渠道,加强会计核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增加经营效益。
4.合作社要健全工作接待、差旅费报销、物品领用等方面的制度,努力把接待费用、办公费用等间接费用降到最低水平。
五 合作社实行民主理财制度
1.合作社民主理财工作由监事会组织实施,建立民主理财小组,保证成员对合作社财务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2.合作社年初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通过成员(代表)大会形式征得成员同意,并记录在案。
3.合作社成员对财务有下列民主管理的权利:
(1)有权对新公布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
(2)有权要求监事会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
(3)有权逐级反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监事会行使下列监督权:
(1)有权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有权代表成员查阅审核有关账目、反映有关财务问题。
(3)有权对财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六 合作社实行奖惩制度
1.奖励:合作社成员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制度,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在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开展生产质量管理,开拓市场销售渠道,管理合作社资产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业绩突出者给予重奖;对本社作出特殊贡献的非成员,经理事会提议,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给予成员资格,参与合作社管理。
2.处罚:合作社成员违反本社章程和制度规定,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损害合作社利益的,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理、政纪处分、退社除名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 附录
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本社理事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