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于职工提取后的缴存余额,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正因为满足一个家庭的贷款需求需要集合多个职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所以鼓励职工多缴存、多积累。
3、目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哪几类贷款?
答:太原缴存人在太原买房,山西省内的非太原缴存人在太原买房、太原缴存人在外地买房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4、太原职工异地买房可以使用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属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的公积金缴存人,如果在异地购买商业住房,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贷款担保方式仅限采用房产抵押和质押担保。申请贷款时,只要提供所购买房屋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就可以办理。此外,根据地区不同,提供资料也有些许不同,市民在办理前可提前致电各区公积金分理处。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1)借款人属山西省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推行个人贷款缴存期限省内异地互认。对曾经在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缴存时间申请贷款的须到中心个人贷款处办理。
(3)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4)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5)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6)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7)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6、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吗?
答:目前太原缴纳的公积金不可以支付购买房屋首付。
7、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答: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夫妻双方均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是夫妻双方共同资产,贷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要以家庭收入偿还,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再贷款,很有可能影响还款能力。但是,当还清了贷款本息后,如果再次购买住房,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8、在太原市市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职工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凡申请贷款前已向我中心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均具有申请资格,外地户籍职工只要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也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封存状态下可以申请贷款吗?
答:不可以。因为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封存状态,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中
断,不符合“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条件。如果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规定时间后,仍可申请贷款。
10、申请人未婚的,在申请贷款时应如何出具未婚证明?
答:根据《婚姻法》以及当前我国对结婚登记管理的实际情况,申请人未婚的,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由本人声明未婚情况,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或社区进行确认。
1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为什么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办理?
答: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并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住房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而购房所贷款项,夫妻双方是共同受益人,所以,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办理。
12、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答:(1)借款人持齐备的申请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承贷部门提出申请。
(2)公积金中心采用面谈制对借款人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拟定贷款额度、年限、委托银行、担保方式等。
(3)借款人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4)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批,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
(5)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文本。
(6)贷款资金按要求进行拨付。
13、住房公积金贷款品种有哪些?
答:(1)商品房贷款
(2)经济适用房贷款
(3)拆迁安置房贷款
(4)二手房贷款
(5)装修贷款
(6)商转公贷款
(7)组合贷款
14、借款人购买商品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含有效身份证明(军官证等)]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收入不足可增加辅助还款人)
(5)贷款资金划转委托书。(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用于贷款资金划拨使用)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7)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8)首付款收据原件。
注:(1)-(3)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三份。
15、借款人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含有效身份证明(军官证等)]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收入不足可增加辅助还款人)
(5)贷款资金划转委托书。(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用于贷款资金划拨使用)
(6)所建工程的基建计划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10)购房合同原件。
(11)首付款收据原件。
注:(1)-(3)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三份。
16、借款人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含有效身份证明(军官证等)]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收入不足可增加辅助还款人)
(5)贷款资金划转委托书。(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用于贷款资金划拨使用)
(6)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的决定复印件。
(7)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房屋征收补偿的协议书原件。
注:(1)-(3)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三份。
17、借款人购买二手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含有效身份证明(军官证等)]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收入不足可增加辅助还款人)
(5)贷款资金划转委托书。(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用于贷款资金划拨使用)
(6)《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7)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注:(1)-(3)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三份。
18、借款人装修自住住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含有效身份证明(军官证等)]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收入不足可增加辅助还款人)
(5)贷款资金划转委托书。(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用于贷款资金划拨使用)
(6)装修合同原件。
(7)所装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注:(1)-(3)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三份。
19、借款人将商业银行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含有效身份证明(军官证等)]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收入不足可增加辅助还款人)
(5)贷款资金划转委托书。(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用于贷款资金划拨使用)
(6)购房合同原件。
(7)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8)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
(9)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注:(1)-(3)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三份。
20、办理“商转公”贷款需要担保吗?有哪些方式?办理该业务有没有名额限制?
答:需要担保。担保方式有三种:一是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做房产抵押担保;二是可以由两个以上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作阶段性担保;三是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如果手续都全了就可以办理,没有名额限制。符合这些条件的,贷款就没有问题。
21、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有没有优惠政策?
答:在办理了“商转公”贷款后,职工可在目前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的装修贷款,但不能超过当初商业银行的贷款额度及购房合同总价的80%。
22、办理“商转公”贷款需要多长时间?
答:担保方式不同,办理时间也不同。如果是房产抵押,则需要在房产部门进行房屋抵押登记,时间相对长一些,需要1个多月;如果是自然人担保或者担保公司担保,需要的时间则短一些。
23、办理“商转公”贷款有没有贷款年限限制?
答: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审核,规定不能超过30年,同时结合考虑借款人的退休年龄。
24、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保证方式有哪些?
答:(1)房产抵押
(2)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
(3)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
(4)担保公司担保
(5)质押担保
(6)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
25、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什么必须要提供担保?
答:这主要是为了防范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公积金贷款期限比较长(最长30年),风险较大,贷款期间可能会出现各种变故,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后失业了或家庭出现变故,导致其不能正常偿还贷款了,这样会给我们资金回收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我们为了确保发放贷款的安全性,保证放贷资金能够顺利回笼,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26、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规定的?
答: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其中:
(1)按贷款范围:
①购房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
②装修类贷款。70平米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70平米(含70平米)至120平米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120平米(含120平米)
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
③商转公类贷款。贷款额度在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额度及购房合同总价80%的前提下,可在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基础上追加5万元装修贷款。
④拆迁房类贷款。若拆迁面积不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20%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缴房款;若拆迁面积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贷款额度≤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拆迁面积)*平米单价,(平米单价=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
(2)按担保方式:
①以《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的70%。
②以质押担保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
③以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质押住房公积金的2倍。
27、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有什么要求?
答:最长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0年,同时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人申请人65岁。
28、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如何执行的?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水平执行。贷款期限为1年的,按合同利率标准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若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相应期限档次利率。
29、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是什么?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月还款额逐月递减。借款人正常偿还贷款一年后,方可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需到承贷分理处申请办理,免收违约金和手续费,暂无额度限制。
30、职工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收取违约金及手续费?
答:职工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论部分提前还款还是提前结清贷款,都不收取违约金及手续费。
31、提前还贷后利息负担能减轻吗?
答:由于提前还贷使借款人贷款的实际占用金额和时间减少,故贷款利息支出比原还款计划相应减少,对于借款人来说,利息负担将减轻。
3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做评估吗?
答:借款人申请二手房贷款办理房产抵押的,不再进行评估,抵押物价值按照二手房交易契税发票计税金额和房产抵押基准价格*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所得金额中较低者确定。
借款人申请其他品种公积金贷款需办理抵押手续的,不需要进行评估。抵押物价值按照从开发商或售房单位取得抵押物时签署的购房合同和销售发票(收据)记载的交易金额确定。
33、如果父母购房,子女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如果以子女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子女的名字必须在购房合同中,且应理解为是子女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是房屋的共有权人。
34、是不是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就能办下来房产证?
答:能否办理产证与贷款方式没有关系,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政策,它的好处在于贷款利率低。办理房产是根据该项目规划、土地、建设施工、综合验收和预售许可等是否经过合格的审批,你可以到售楼处查看开发商是否悬挂上述证件,如果有,是能办理房产证的。
35、如果已经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未还清贷款之前,还可以买第二套房吗?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按照目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只要将原先所买房子
的公积金贷款还清,就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36、利率调整后,还款利息是否要重新计算?
答:在还款时,如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贷款将会在下一年的1月1日起按照新利率计算利息。
37、借款人如何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的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将还款资金存入约定的还款存折或银行卡,由放款银行代扣收。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按月偿还贷款,未按约定偿还贷款的,不良信用记录将记入本人征信。
38、可否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业用房?
答:不可以,公积金贷款仅限于购买自住住房。
39、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利率相差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商业贷款利率则是5.15%。
40、什么是等额本金还款?它有什么特点?
答:等额本金还款又称利随本清法,是指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金每月相等,随之应偿付的利息随着贷款余额的减少而减少,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支付的利息之和逐月递减。其特点是:还款压力随还款时间逐年递减,而且支付利息总额相对较少。
4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如何办理?
答:从2012年9月1日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公积金冲还贷业务。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新业务系统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申请冲还贷业务,即用借款人的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抵顶其全部或部分月还款额。也就是说,
借款人申请冲还贷业务后,就可用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来还贷款,如有不足补足差额即可。如借款人每月缴存公积金700元,月正常还款1000元,每月仅需还款300元就可以。
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签署《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协议书》等资料后,即可办理冲还贷业务。
42、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同城通贷?
答:从2012年9月1日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公积金同城通贷业务。即城区范围内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在六城区任一分理处就近申请贷款,不再受公积金缴存所在分理处的限制,申请人只要符合中心个人贷款的政策即可办理。
43、借款人采取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担保方式的,对保证人单位性质有什么规定?
答:对于采取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的,至少有一名保证人须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其它保证人为其它类型单位的,保证人及其单位必须在中心信息系统内连续足额缴存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