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定剑:人大制度改革和完善
蔡定剑:人大制度改革和完善
人大制度走过了50年的历程,它在文化大革命后吸收教训在八十年代初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是,20多年来中国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因而必然要求政治的 变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治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而改革的核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近年来,中国出现了一系列推动政治体制和人大制度变革 的可喜现象和动力。主要有下列四方面:
一是公民自发的政治参与。公民政治表达的要求、利益保护的要求、独立自主的要求,意识越来越强,呼声越来越高。如:广东出现公民自发性组织竞选人大代表, 浙江人大代表打广告征求意见,江苏公推县长等,这种群体性自发自主的、出于维权和自身利益要求的社会活动,反映了民主的宪政要求。
二是媒体和公众舆论包括互联网的声音。现在用传媒和网络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象孙志刚案、河北孙大午案、河北廊坊警察杀人埋尸、湖北省嘉禾拆迁案等,都是通 过媒体的介入改变了一些事情。我们从来没有发现中国来自民间的社会舆论和媒体有如此大的力量能改变政府的行为和法律。还有很多责任事故都是由于媒体、公众 的舆论监督引起的。
三是以法律界人士为主导作用的社会力量以立法和诉讼的方式冲击着宪政。如山东“齐玉苓的教育权案”,这个案子是挑战宪法的第一个案例,尽管这个案子与宪法 没有什么关系,适用宪法甚至在理论上是错误的,但是,它的意义在于最高法院第一次解释,法院可能直接引用宪法审判,使公民可以触摸到宪法了。山东高考落榜 生,诉讼教育部侵犯受教育工作者平等权案。四川周伟教授代理的“公务员录用中的身高歧视案”,这些案子虽然没有什么成就,但是它使宪法的意识在传播,宪法 精神得到弘扬。它对公民的、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胜过一百堂的课。接着就是去年广东孙志刚事件引民的公民提起违宪审查的建议。通过公民的法律努力废 除了国家的法规。尽管法学家感到非常的遗憾,没有通过这个案子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但这个结果,还是非常令人高兴的。意义在于它给国家机关领导上了一堂最好 的宪法课。它告诉人们一个观念,公民有权质疑法律的合宪和公正性。不合宪的法律是应该撤销的。这是法制观念在中国的又一次变革。对宪法实施的挑战不仅在公 民中,也包括国家机关对宪法的挑战。河南洛阳“李慧娟法官案”就是这机关报案子,法官李慧娟在判决中宣布河南省的种子实施办法跟国家的《种子法》相冲突, 是无效的。这就触及了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法官没有权利审查人大的法是不是合宪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三权分立,没有权裁定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是否 违宪。我们国家的制度性问题也是在受到违宪审查的挑战。
四是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主动进行政治民主改革的探索。这包括十多年来的农村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一些地区出现了自发性的选举改革如在乡镇一级的乡长直选,对乡镇长和党委书记的公推公选区制度。
这些现象,对推动人大制度的改革和中国向宪政发展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挑战和改革的要求:
1、对选举制度的挑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指令性的选举,已经很难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公民政治参与的诉求。公民要求与之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选举制度,即公民自主的,程序公开、公正的,富有竞争性选举。
2、对代表制度的挑战。过去代表没有选民,也不代表选民,选民找不到自己的代表的状况已经不能适应利益多元化后人民利益诉求要求代表的需要。所以代表开始 找选民要征求民意,起草提出议案的情况越来越强烈。这样,处理代表议案的方法,代表的资格、代表的素质、代表的分布等,都已经成为公民关注的热点。代表制 度必须改革。
3、对立法的挑战。立法过去以政府部门为主,也代表着政府部门的权利和利益。政府权力过大和争利的现象,破坏市场经济和损害公民的权利。解决这种状况的办法就是推动立法民主化,进行立法听证,让公众参与立法是目前有效的可行的措施。
4、对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挑战。现在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基本上是为常委会少数领导服务的机构,这样使得人大常委会也变成了类似行政机构。人大行使权力 的主体人大代表得不到基本的服务,所以,人大实际上成了少数领导和常委会工作人员在运作。必须改变人大行政化倾向,工作机构不能仅为领导服务,而应为代表 提供报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