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社会优抚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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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社会优抚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作者:费影
来源:《新学术论丛》2013年第03期
摘 要:军人社会优抚制度是带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社会保障。目前,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等原因,还存在保障资金不足、保障社会化程度较低、保障标准不规范以及保障权益未完全落实等问题。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除了依赖国民经济持续发展这个经济基础外,从主观努力方面,主要应进一步规范政府的主导职责、逐步实现保障的社会化、立足实际增强自我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积极发展各项优抚事业,不断提高军人社会优抚水平。
关键词:军人保障;社会优抚制度;问题;对策
军人社会优抚制度是军人社会保障宏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军人社会保障体系对传统体系主要内容的继承与发展。该制度从战争年代建立以来,对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转型,军人社会优抚制度凸显出一些问题并亟待解决。
一、军人社会优抚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军人社会优抚制度包括死亡抚恤、伤残抚恤、社会优待三项内容,是国家和社会组织对法定的优抚对象,即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在乡老革命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及现役军人家属等,按照规定提供保证一定生活水平的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带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社会保障。
目前,该制度服务于军队和国防建设需要,坚持“宣传教育,扶持生产,社会优待,国家抚恤,依法保障”的工作方针,依靠国家、社会和群众三结合原则,经过社会实践,已初步形成标准有别、项目较为完备、服务网络较完善、法规体系较完备的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保障资金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保障标准略高于一般社会成员生活水平,优抚对象优先享受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优惠政策和社会公共服务的目标。
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不平衡,军人社会优抚保障工作难免受到制约,保障水平整体还不高。目前,军人社会优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保障资金仍有缺口。军人社会优抚制度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单向的,它主要是由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强制实施,国家财政投入是其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国家财政投入不足,资金到位率低;抚恤补助标准在近几年内有所提高,但标准依然较低且增长幅度明显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