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基层执法遇到暴力抗法
■案情
贵州省德江县青龙镇场口社区居民张某违法占地建房。接到举报后,贵州省德江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张波去事发地确认属实,下达了《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告示》,并拍照留证。此后,张波及同事连续三次前往劝阻未果。据了解,张某因丧夫独自带着一个孩子在德江县青龙镇场口社区生活,但张某非本县人口,原籍农村,所以在德江县没有土地,该地块属于违法交易取得。
5月17日,张波带同事对张某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制止。张波的同事上前执法,张波站在张某身边指挥。张某从随身包中掏出水果刀,在张波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刺中他左胸一刀。因为看到是把水果刀,当时张波和同事都没有太在意,张波甚至还捂着受伤的胸口走到几十米远的执法车上寻求治疗。但这一刀的位置太致命,仅一小时后,张波去世。
据张波的领导、同事和周围群众说,张波清正廉洁,曾拒收大额贿款。他五年前贷款买了房,因无钱装修,至今家里住的还是毛坯房。为还贷,张波还把烟酒戒了。因工作业绩突出,张波从2005年到2007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2009年被评为德江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铜仁市“十佳国土卫士”。
■网友说
处置在基层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阻挠、冲突和暴力抗法行为,关键是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做到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不自乱阵脚,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地依照流程加以处置,防止事件升级、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
还应加大公安介入力度。暴力抗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处罚力度不够,就会削弱法律权威。由于国土部门并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执法权限,因此公安部门介入基层国土资源执法,对于预防暴力抗法是极其必要的。首先应在国土部门设立专门的公安保障机构,根据国土执法实际需要配齐配强公安执法人员并履行好执法职责;其次应赋予国土公安保障机构独立办案权,一旦在国土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行为,依据法律规定,直接、即时对其实施法律措施;第三,对于暴力抗法者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国土执法的严肃性,弘扬正气,为国土执法营造良好的环境。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 谢宏
暴力抗法主要出现在现场制止过程中,所以,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要注意做到“三要三忌”:
一要语言温和,忌态度强硬。国土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后,要用温和的语言进行劝阻,切忌以强硬的态度对待当事人。
二要联合执法,忌单独行动。现在不少地方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用好这一机制是对国土执法人员很好的保护。如果巡查人员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应尽量做到“若无其事”,可联系镇办、村居负责人和联动机制有关部门联合到现场制止。如果“单打独斗”,一旦遭遇暴力抗法不仅要吃亏,有些事情还会说不清、道不明,反而不利于执法工作。
三要依法办案,忌越权行事。如果巡查发现违法占地行为,一定要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切忌现场直接拆除。可以把当事人请到办公室把法规说明,把道理讲透,消其“火”,灭其“气”,还可联系被占地单位、辖区镇办及相关单位,充分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再行查处。
——山东省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周村分局 杨佃珠
在违法用地频发的一些村居,国土资源部门应送法到田间地头、到农民手中,要将农民关心的农民建房法律程序详实地进行告知、解释。
笔者曾经亲历一宗违法行为处置过程:当事人在自己承包的土地里进行违法建设,国土部门介入后,他振振有词地认为他是在自己承包的且有使用权的土地里进行建设的,认为没有违法。经过详实的法律宣讲后,当事人才明白,所谓的承包土地,只有进行种植的权利,没有建设的权利。这个情况应该不是个案,有不少人,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农民,认为实行土地承包后,这个土地就应该归他所有,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这也是农民自建房违法用地发生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普法做到挨家挨户就显得尤为重要。
——江苏省东台市五烈国土资源所 林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