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支付问题论文2
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的支付问题
摘要: 随着电子商务的急速发展,紧随的是对电子支付的需求。然而在电子支付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主要介绍了国外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以及其出现的问题、国内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以及其出现的问题、电子支付立法的重要性、国内外电子支付的法律法规、从第三方支付平台、金融机构、政府讨论的解决方案、研究并解决电子支付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今后电子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发展现状、出现的问题、法律法规、解决方案
一、国外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
1.1.关于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或个人通过电子终端,直接或间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
电子支付作为新兴的支付方式,对经济和金融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1)、提高经济和金融运行效率、节约成本,促进经济发展;
(2)、有利于解决电子商务中的支付瓶颈问题;
(3)、突破时空限制,丰富了支付手段;
(4)、方便用户日常生活支付需求;
(5)、对货币政策产生一定影响;
(6)、促进消费信贷发展。
1.2.国外电子支付
国外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基本上相类似,下面就以全球最大的支付平台PayPal为例,简要介绍国外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
1.21.国外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
PayPal是eBay旗下的一家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支付平台。简单来说,PayPal与国内支付宝类似,但二者又有区别,PayPal适用于跨国交易。截至2009年,PayPal在全球拥有7.8千万个活跃账户(账户总数达到2亿个),并且正在快速增长,提供的服务遍布190个国家并提供高达24种货币的账户。
PayPal从电子钱包开始,其后通过容许消费者把他们的信用卡和银行账户关联到客户在PayPal的账户,演变为支付服务供应商,然后再进一步进入线上及线下的移动支付、小额支付、借记卡和联名信用卡的发行业务,直到最近几年更提供有消费信贷的支付产品“BillMeLater”。
PayPal其后更利用其现有具备优势的用户基础和环球架构,允许其他第三方应用开发商基于PayPal的架构开发支付应用软件,也发布了一系列的应用接口或应用程式接口,描述了其他应用如何能通过这些接口与PayPal互动,“PayPal X 平台”能让第三方开发自己的支付服务并通过进行实际交易,PayPal的角色从而转变为支付交易处理商或支付架构供应商。
1.22.国外电子支付出现的问题
当然,PayPal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常见的安全问题,下面大致列举三个方面:
1.信息安全 具体的表现有:窃取商业机密;泄漏商业机密;篡改交易信息,破坏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接收或发送虚假信息,破坏交易、盗取交易成果;伪造交易信息;非法删除交易信息;交易信息丢失;病毒破坏;黑客入侵;各种网银大盗、黑客木马程序和网上钓鱼、病毒或恶意代码的攻击;软硬体和应用程序存在漏洞;密码网上传输容易截获;假冒等。
2.交易安全 包括交易的确认、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款的支付等方面的安全问题。通过网上虚假交易套取现金、通过一些非法中介机构以刷卡消费的名义直接套取现金。
3.法律问题 电子支付的技术安全;支付规范的标准不统一;各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不清;电子支付的监管问题等。
所以电子支付相比于传统支付方式而言,具有明显的优势,在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研究并解决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对全球化浪潮下电子商务的有序又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内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
2.1国内电子商务支付的发展现状
中国电子商务始于1997年。中国商品订货系统(CGOS)、中国商品交易中心(CCEC)、虚拟"广交会"等大型电子商务项目在1997年相继推出,拉开了中国电子商务的序幕。1998年"首都电子商务工程"的展开和1999年"8848网上超市"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中国电子商务由此"正式启动"。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4万家商业网站,其中网上商店700余家。电子商务项目大量推出,几乎每天都有各类电子商务咨询网站、网上商店、网上商城、网上专卖店、网上拍卖等诞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地域也由北京、上海、深圳等极少数城市,开始向各大中城市发展。据IDC预测,2000年中国大陆网上交易额将达4000万美元,到2003年将达38亿美元。 可以说,中国电子商务已经由表及里、从虚到实,从宣传、启蒙和推广阶段进入到了务实的发展实施阶段。
一、政府推进 环境改善 我国政府正全面、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1998年以来,政府对电子商务的支持与协调力度明显增加。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框架(包括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发展措施、技术体制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推出,将会使电子商务有一个更加规范有序的应用与发展环境。不少地方政府也都对电子商务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与支持,开始将电子商务作为重要的产业发展方向。 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依然亟待健全和完善。在中国电子商务法律问题上,应该注意在规范管理与鼓励创新之间求得平衡,既要看到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的必要性,又要充分认识到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商务的特殊
性,为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一个宽松而有序的法律环境。为此,政府应该做的工作是,制订政策鼓励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鼓励探索,鼓励创新,同时立即着手解决电子商务法律中的紧迫问题,如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等。
二、制约瓶颈 开始突破 网上支付、实物配送和信用等作为电子商务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环节,被视为制约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瓶颈"。1999年以来,网上支付"瓶颈"正在迅速得到解决。在这方面较为成功的,有"8848"网上超市提供的包括网上支付在内的多元化支付方式,有首都电子商城电子商务支付平台等。 实物配送在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中的重要性,已经得到电子商务业界人士的广泛认同和重视,并尝试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予以解决。在这方面,出现了一些堪称突破的可喜进展,拥有我国最大传递网络的中国邮政加盟电子商务领域,一些专门为电子商务项目服务的专业配送企业也相继出现。
《网上支付报告》数据显示,2001年中国网上支付的市场规模为9亿元,2004年该规模增长为7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为102.7%。2008年中国电子支付的市场规模为2743亿,年增长率为181.0%,2009年中国电子支付的市场规模为5766亿,年增长率为 110.2%,2010年全年的网上支付规模达到10104亿元,较2009年增长100.1% 。预计未来几年中国电子支付市场规模将进入成熟稳定的增长趋势。但是任然存在一些问题,不断地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2.2我国电子商务的主要支付方式
2.2.1电子现金(E-Cash)
又称数字现金,是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能被消费者和商家接受的、通过Internet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使用的货币。消费者用预先存入的现金来购买电子现金时,通过他的计算机产生一个或多个64bit(或更长)的随机二进制数,银行打开消费者加密的信封,检查并记录这些数,进行数字化签字后再发送给消费者。经过签字的每个二进制数表示某一款额的电子数字。消费者可用这一数字现金在商业领域中进行流通。
电子现金是纸币现金的电子化,具有与纸币现金一样的很多优点,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必将成为网上支付的一种重要工具,特别是涉及个体、小额C2C电子商务时的网上支付与结算。
2.2.2电子钱包
英文名为E-Wallet或E-Purse,它是一个客户用来进行安全网络交易特别是安全网络支付并储存交易记录的特殊计算机软件或硬件设备,如同生活中随身携带的钱包一样,特别在涉及个人的、小额网上消费的电子商务活动中,应用起来很方便而又高效。
2.2.3 电子支票
这是以一种纸基支票的电子替代品而存在的, 用来吸引不想使用现金而宁可使用信用体例的小我和公司。它的运用使银行介入到收集生意中,用银行信用填补了商业信用的不足。在国内,因为通俗消费者年夜多对单据的使用不甚体味, 再加上我国网上支出的相关律例不健全及金融电子化的成长水平和市场需求问题,使得在网上生意中电子支票的应用尚是空白。
2.2.4移动支付
随着我国移动通信网络和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及手机用户的迅速增长,各家银行纷纷推出手机银行服务。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都开通了手机银行业务,手机用户可以通过银行网络连接移动通信公司的短信息平台,实现通过手机直接进行账户查询、银行转账、自助缴费等个人理财服务。但在应用上还缺乏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选性,连接情况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此外手机银行业务的管理仍很薄弱,需要规范和促进。 手机银行的进一步发展是扩展功能,包括开展证券交易、外汇买卖等金融服务项目。
2.2.5 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网上支付
网络银行的发展从1997年以来在我国开展,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等相继推出网络银行服务,开通了网上支付、网上自助转账和网上缴费等业务,初步实现了在线金融服务。目前的状态是银行卡支付、单一银行内转账已经实用并在推广,但企业间的电子支票还在研究。
2.2.6 第三方支付平台
目前中国国内的第三方支付产品主要有PayPal(易趣公司产品)、支付宝(阿里巴巴旗下)、财付通(腾讯公司,腾讯拍拍)、易宝支付(Yee pay)、快钱(99bill)、百付宝(百度C2C)、网易宝(网易旗下),环迅支付,汇付天下,其中最用户数量最大的是PayPal和支付宝,前者主要在欧美国家流行,后者是马云阿里巴巴旗下产品,据称,截止2010年12月,支付宝用户超过2.3亿。
2.3电子支付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3.1 网上支付的信用风险
电子支付拓展金融服务业务的方式与传统金融不同,其虚拟化服务业务形成了突破地理国界限制的无边界金融服务特征,对金融交易的信用结构要求更高、更趋合理,金融机构可能会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以网上银行为例,网上银行通过远程通信手段,借助信用确定程序对借款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这样的评估有可能增加网上银行的信用风险。因为借款人很可能不履行对电子货币的借贷应承担的义务,或者由于借贷人网络上运行的金融信用评估系统不健全造成信用评估失误。此外,从电子货币发行者处购买电子货币并用于转卖的国际银行,也会由于发行者不兑现电子货币而承当信用风险。
2.3.2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
我国虽然初步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法律体系、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对网上支付进行监管,但从实际运行的效果看,还存在着许多缺陷。随着金融业务向国际化、现代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我国现行金融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之处也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第一、我国金融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金融监管比较薄弱,重审批、轻管理,监管的内容和方式比较陈旧,监管的标准不一,主管机关职责、权限不明确,造成金融市场和网上支付秩序的某些混乱; 第二、分业监管的格局不能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出现许多网上支付管理上的空白。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和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于2010年3月30日两家机构发布《2009年中国网民网络信息安全状况调查系列报告》显示,去年我国52%网民曾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超过九成网民碰到过网络钓鱼网站。网络事件给21.2%的网民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网络游戏、即时通信等账号被盗造成的虚拟财产损失,网银密码、账号被盗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因网络系统、操作系统瘫痪、数据、文件等丢失或损坏,对其找回或修复产生的费用等。《报告》显示,近2100万网民缺乏密码设置方面的保护意识。 网上支付的操作风险主要包括市场操纵、知情人交易、无照经纪人、投资顾
问活动、欺骗性或不正当销售活动、误导进行高科技投资等互联网诈骗,据北关证券管理者协会调查,网上诈骗每年估计使投资者损失100亿美元,各类形形色色的欺诈交易干扰了正常的电子支付交易。以银行卡为例,伪造银行卡、冒用他人卡以及信用卡非法套现等现象时有发生,使众多持卡人利益受损,并严重损害了公众对银行卡支付机制的信任。黑客攻击即所谓非法入侵电脑系统者,网上黑客攻击对国家金融安全的潜在风险极大。目前,黑客行动几乎涉及了所有的操作系统,包括UNIX与windows NT。病毒破坏指攻击者可以在持卡人电脑上发布恶意软件(如木马软件)。这些软件能在持卡人输入支付密码时悄无声息地补货,并偷偷地发送出去。
从整体看,电子支付的业务操作和大量的风险控制工作均由电脑软件系统完成,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和管理中的缺陷或问题成为电子支付运行的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在与客户的信息传输中,如果该系统与客户终端的软件互不兼容货出现故障,就存在传输终端或速度降低的可能。此外,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性因素,也会形成系统风险。根据对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电脑系统停机等因素对不同行业造成的损失各不相同。其中,对金融业的影响最大。发达国家零售业和金融业的经营服务已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信息系统的运行。信息系统的平衡、可能和安全运行成为电子支付各系统安全的重要保障。
2.3.3支付的标准不统一
1)从目前状况来看,我国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大部分银行无法提供全国联网的网上支付服务;在实现传统支付系统到网上支付系统的改造过程中,银行间缺乏合作,各自为政,未形成大型的支付网关,网上支付结算体系覆盖面较小;网上支付业务的标准性差,数据传输和处理标准不统一;网上银行法律框架亟待健全、完善等等。
2.3.4网上支付法律法规尚未健全
目前,具体到为电子商务服务的网上支付业务,法律上基本还是一个空白。另外,目前涉及网上支付的法律只有《电子签名法》(解决了类似传统结算业务
中签章的问题),规章有人民银行发布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的《电子支付指引》,除此没有其他规范。如果从我们近期讨论的为电子商务服务的网上支付问题来看,法律制度上几乎一片空白。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政府机构对目前从事网上支付业务的这些机构和他们的业务要不要监管,要不要有一定的规则去规范缺乏统一标准。正是因为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导致了网上支付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安全问题、金融监管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等。
三、电子支付立法的重要性
关于电子商务中所涉及到的各种立法纷纷出台,但是对于成文法体系国家(我国)而言,无疑还存在着诸多方面的不足,比如就涉外的电子支付这一方面而言已经表现的非常的明显,虽然电子支付,只是电子商务中的一个分支而已,同时在电子商务立法中也对其有过相关的规定,但是频繁国际交易,贸易往来,无不印证了涉外电子支付的重要性,然而具体的立法又没有明确的规定,故此笔者认为,就该问题而言对其进行研究与学习为我国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作贡献是非常之有意义的与必要的。
在其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就网络或则说电脑本身存在的相关问题,这些问题无疑会给国家和人民在交易的过程中埋下了极大的隐患,如软件开发和设计风险、黑客侵入风险、系统崩溃风险、操作不规范风险、计算机病毒的危害风险等等。而这些风险到底如何转移,由谁来承担,该如何明确责任,交易双方当事人该如何合理及时有效的避免可预知风险的发生,这也就成了当今社会的一大难题和热点问题,因为这将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如何保全的问题。因此是非常重要的,至于立法的完善,自然也是不言而喻迫在眉睫。
仅从一下几点说明:
3、1.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电子商务已从初期仅网上电子商情的虚拟电子商务,阶段逐渐过渡到信息流、资金流、甚至物流全部在线完成的真正意义的电子商务阶段、资金流的在线完成促成了网上支付的这一新生事物的诞生与发展,网上支付涉及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与安全、金融、法律等诸多学科,是一个复合性的全新领域。在电子交易过程中,电子支付的安全、立法完善,都是消费者、商家的最有力的保障。
所以电子支付立法的完善是必要的。
3、2影响的群体
3、21.消费者
目前,我国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交易,它的方便、省力、货物多样性、无地域限制等优点更是吸引着无数消费者,这时网上电子交易得到安全性就成为所有消费者首要关注的问题,出来技术上的安全,更希望能有完善的法律制度的强有力保障。电子交易过程中,例如出现了经济损失、货物损失、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时,有谁承担责任?如何解决?必须有法律强有力的保障。 所以电子支付立法的完善是必要的。
3、22.商家
目前,我国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交易,它的方便、省力、货物多样性、无地域限制等优点更是吸引着无数消费者,同时也吸引着大批的商家进入网络交易平台,这时网上电子交易得到安全性就成为所有消费者首要关注的问题。买家同时也在担心着电子支付的安全。不仅仅只有技术上的安全,更希望能有完善的法律制度的强有力保障。电子交易过程中,例如出现了经济损失、货物损失、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时,有谁承担责任?如何解决?必须有法律强有力的保障。
所以电子支付立法的完善是必要的。
3、23.交易平台所属企业
目前,我国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交易,它的方便、省力、货物多样性、无地域限制等优点更是吸引着无数消费者,同时也吸引着大批的商家进入网络交易平台,连带着发展了越来越多的交易平台,这时消费者、商家首要关注的交易
安全问题也成为企业面临的大问题。而这不仅仅只有技术上的安全,更希望能有完善的法律制度的强有力保障。电子交易过程中,例如出现了经济损失、货物损失、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时,由谁承担责任?交易平台所属企业是否有相应法律责任?如何解决?必须有法律强有力的保障。
所以电子支付立法的完善是必要的。
3、24.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
我国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交易,它的方便、省力、货物多样性、无地域限制等优点更是吸引着无数消费者,同时也吸引着大批的商家进入网络交易平台,连带着发展了越来越多的交易平台,在交易过程中交易成功的重要环节就是支付,这时消费者、、家首要关注的交易安全问题也成为企业面临的大问题。而这不仅仅只有技术上的安全,更希望能有完善的法律制度的强有力保障。电子交易过程中,例如出现了经济损失、货物损失、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时,由谁承担责任?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有相应法律责任?如何解决?必须有法律强有力的保障。
所以电子支付立法的完善是必要的。
3、25.政府
政府在电子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也是制定法律法规的重要部门。完善的电子支付法律制度不仅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更推动了经济的增长。稳定的社会经济更利于政府的监督管理工作。
所以电子支付立法的完善是必要的。
综上所述,电子支付立法的完善是非常重要的。
四、有关国内外电子支付的法律法规
4、1、相关法律法规
4.11.有关电子银行的法律规范。如:《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
4.12.有关电子签名的法律规范。如:《电子签名法》等。
4.13.有关银行卡的法律规范。 如:《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
4.14.有关第三方支付的法律规范。如:《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
4.15.有关防范电子支付犯罪的法律规范。如《反洗钱法》等。
从上述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有关电子支付的规定颁布的比较分散。而且,这些指引规范过于粗糙,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想要更有地的保障电子支付的发展仍急需制定更高有效力阶层的法律法规。
美国对电子支付的规范主要是统一商法典规范票据关系、诚实借贷法规范信用卡交易、电子资金划拨法则规范支付工具。尽管美国比我国要早的多,但美国的电子支付法律规范,不同的支付工具使用不同规范,在信息揭露、错误通知、未经授权交易和错误解决程序等与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的事项均有不同的规定。即使是使用相同的工具也有多项不同层次的立法,衍生不同的权利和责任,或是无法律规范而需要使用合同法解释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消费者选择不同的支付工具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这种情况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和法律责任的混乱。另外,美国的信用卡交易由诚实借贷法规范,签帐卡由电子资金划拨法规范,两者之间关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重要内容均有不同规定,这便产生了法律责任差异。这种责任上的差异将会减少消费者对于使用电子支付工具的信心,并对新型电子支付工具的推广产生不利影响。
欧盟主要是规范电子货币方面,在立法上,欧盟的电子货币发行机构指令是以银行法为依据,说明电子货币的发行与银行的放款行为有相似之处,所以需要相同的规范基础。但是二者提供的服务不同,所需规范自然也就不同。在欧盟的电子货币管理方面,经济与社会委员会意见书和最后通过的指令存在两种不同立场。前者以消费者保护至上,后者却认为应尊重市场竞争机制的运作,给予电子货币技术或规模的自然发展。不难看出,在欧盟内部对于电子货币引发的各种问题,也尚未有统一的意见。
澳大利亚主要提出了支付系统监管法、电子资金划拨准则。在支付系统的相关法律建立后,澳大利亚准备银行在1998年,在法律明文授权下,开始进行一系列的支付系统改革,对澳大利亚支付系统市场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结论:总的来说,国内外的学术界和商业界都对电子支付的进步与完善进行分析、总结和探索。以美国、欧盟地区及澳大利亚来研究国外的电子支付立法,国内电子支付立法尚不完备,已有规定也缺少整体性和系统性。
五、从支付宝方面完善我国网上电子支付
5.1.建设在线安全的交易平台
安全性是网上交易平台的基础,因此电子商务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的网上交易平台,这要求企业必须具备安全可靠的网络软硬件环境和健全的信息安全体系。 在设计电子支付系统方面,应采取国际通用的技术标准,如Set标准,同时建立和改进企业网络系统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系统安全的管理,重视并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交易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
5.2.采取电子支付安全技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技术是支撑安全电子支付的有力保障,完善电子支付技术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5.21.积极采用安全防范技术,包括:
①病毒防范技术
对电子支付来说,减少因病毒侵害所带来损失最佳措施是防患于未然,即采取各种防病毒技术,尽可能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
目前比较受欢迎的防病毒技术有病毒码扫描技术(其工作原理是根据扫描检测受感染文件的病毒特征,编成病毒码加入数据库,方便今后扫描对比文件是否安全)、主动内核技术(该技术将各种防病毒工具组合嵌入操作系统和网络系统中,对网络进行安全管理并修复系统漏洞)、实时反病毒技术(该技术被认为是比较彻底的反病毒方案,其通过对系统实施实时监控,对流通数据的可疑代码进行过滤,大大减少系统被感染的风险)。
当然,网络不会有绝对的安全。因此,企业和相关机构应该联合起来不断改进和完善各种防病毒技术,以保证计算机及网络的安全,为电子支付发展提供软硬件支持。
②黑客防范技术
黑客攻击一直来是网络安全面临的最大威胁,电子商务企业必须高度重视黑客防范技术。为了有效防止黑客入侵,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所以,首先必须掌握黑客技术,包括特洛伊木马、网络监听、口令攻击、缓冲区溢出攻击、拒绝服务等。然后再针对这些技术采取相应的反黑客技术,主要有安全评估技术(该技术通过扫描器对服务器和网络进行安全扫描,并可设置模拟攻击模式,以测试系统的防御能力,从而根据测试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提高系统防御能力)、防火墙技术(防火墙能有效控制内网和外网间的数据访问和数据传输,保证内网的
信息不受外部非授权用户的访问)、入侵检测技术(该技术目的是检测可能存在的攻击,通过提供实时的入侵监控,从而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等。 ③虚拟专用网(VPN)技术
虚拟技术是种在互联网上构建企业专用网络的技术,通过建立企业的专有网络,实现企业分支结构或和其他公司建立连接,进行安全通信。即便是企业的专用网,但也有遭遇入侵的风险,因此,应开发新型数据隧道系统,进一步增加VPN的安全。
5.22.采用有效的安全支付加密技术
目前比较流行的、可靠方便的安全支付加密技术主要有:
①对称加密体制也称秘密密钥加密或私有密钥加密。它是指信息发送方和接收方使用同一密钥对信息进行加密、解密。该技术具有处理效率高、安全性较强的特点,然而一旦密钥管理不妥被盗或丢失,信息就缺乏安全性和机密性。并且由于这一加密形式不能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就避免不了欺诈现象。因此,应在其工作原理上寻求更安全的办法,以解决这些问题。
②非对称加密体制也称公开密钥加密。它是把加密和解密的过程分别用两个不同的密钥,一把公开密钥,一把私有密钥。该加密技术对密钥的分配和管理较简单,用户只需保管私有密钥即可,而且非对称加密能有效和方便的进行身份识别和数字签名,解决了信息传送和接受的抵赖或否认问题。
③其他加密方法,主要是指非数学加密技术,是现在研究的热点,包括生物识别、量子密码、DNA密码等。政府和企业除了完善以上两种加密技术,更应该研究这些新兴密码技术,以进一步完善密码加密体制。
5.23.利用安全支付认证技术
①数字签名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是种基于加密技术的信息认证技术,其原理是由发送方在发送的信息报文上附上个人特殊数据标记——数据签名(相当于传统的书写签名和印章的作用),再发送给接收方,最后接收方验证该数据签名的真实性,从而确保了信息传递的不可否认性。
②身份识别技术。它是安全电子支付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由系统对用户或终端个人的身份进行识别确认,以判断用户是否有获得系统服务的资格。常用的身份识别技术有基于口令的身份识别、基于物理证件的身份识别和基于生物的身份识别等。
5.24.采用安全交易协议和支付技术
电子支付的安全协议主要指SSL协议和Set协议。其中(Secure Socket Layer,安全套接层协议),采用公开密钥和对称密钥结合技术,在浏览器软件和WWW服务器建立一条安全、可靠的通信通道,并对通道中的信息实行点对点加密,实现在互联网上安全传输保密信息。而Set协议(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安全电子交易协议),其实质是种应用在互联网环境中,以信用卡支付为基础的安全支付协议,是目前较多商家采用的交易支付协议。
5.3.推进产品、服务和电子支付模式创新
创新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的法宝,企业要想在电子支付行业中领先占领市场,就必须推进产品、服务和支付模式的创新,推出更多吸引消费者的产品和服务,以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
5.4.发展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基于网络安全平台之上建立的在线支付服务系统,以有效防止电子交易的欺诈行为,降低网上支付的风险,增加网上交易的可能性。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结算流程大致如下:买卖双方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账户,同时向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信用卡、网上银行卡或者账户信息,然后买方需对成功建立的账户进行充值。买方购买商品后,使用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的账户支付货款;第三方收到代为保管的货款后,通知卖家货款到账,并要求卖家及
时发货;买家确认收货后通知第三方,第三方即可把货款转至卖方的账户里。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这一流程,解决了网上支付信用与安全的问题,为网上交易提供信用担保。
第三方支付是电子支付产业链中的重要纽带,凭借其对交易过程中的监控和交易双方利益的保障,获得广大用户及商户的青睐。由于第三方支付逐步显现出非比寻常的优势,以及在网上支付发展中日益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相信在未来,采用第三方机制进行的支付业务必将引领网络消费走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成为今后网上支付发展的主要趋势。因此,电子商务企业应该重视研究并发展第三方支付,使企业的业务能够满足第三方支付的要求。
六、从政府、经融机构完善我国网上电子支付
6、1.政府方面
6.11.建立健全有效的电子支付制度保障
电子支付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离不开诚信、高效、安全的电子支付体系,而政府在监管和营造市场环境中发挥着无可代替的作用。放眼世界,发达国家(如美国、西欧国家、韩国、日本等)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都比较普遍,但这些国家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并没有因为安全问题而受到限制,这得益于这些国家健全的信用体制和法律体制。所以,要促进我国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必须硬抓诚信建设和立法建设。
6.12.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制
自发展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的诚信问题一直是困扰国家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因素。由于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起步晚,发展程度低,诚信成为阻碍网上电子支付发展的最关键因素,所以许多企业和消费者不愿采用更加高效快捷、交易成本低的网上支付方式,而是更倾向于现金交易、货到付款等传统的支付方式。要解决这一难题,政府要转变工作理念: 首先,政府要把建设健全的征信体系纳入工作重点,积极运用政府的影响力引导公民讲信用,重诚信,构建诚实守信
的网上电子支付环境。 其次,建立企业和个人的诚信档案,完善社会公共信用披露机制,比如建立可查询的网上企业和个人信用资料数据库,对全社会公开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网上实时查询企业或个人信用状况的服务,解决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互不信任的问题,并确保诚信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更新资料。同时,应该加大对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的扶持力度,以便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查询认证服务,促进并规范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 最后,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增加交易主体的失信成本,利用公众的力量引导交易实体能够自觉守信。
6.13.加快电子支付立法进程,完善电子支付法律制度
我国除了已颁布的《电子签名法》之外,2010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须在2011年9月1日前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该《办法》的出台意在规范当前发展迅猛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对于行业规范发展将起到引导作用。但总体而言我国的电子支付缺乏健全法律制度的保障。因此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的进程,为电子支付健康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后盾。 首先,政府应加快法律法规建设,建立政府对电子交易的有效监管机制,约束商业活动,引导企业和个人遵纪守法,提高社会整体法律素质。 其次,面对电子商务的浪潮,我国法律明显的表现出了滞后性。政府应组织力量制定新的法律以填补电子支付法律体系的空白,并修改旧法律条文以适应新情况,解决中国传统支付法制度不适应电子支付发展的问题。 最后,结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专门制定一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因为当前我国对于商务交易方面的立法都是以传统的交易方式为对象,显然,电子支付行业出现并发展之后,现行的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它的发展,甚至阻碍到它的发展。
6.14.统一电子支付行业规范,加强对电子支付的监管
电子支付的发展对传统支付方式造成强大地冲击,同时也对金融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给金融业带来发展的机遇和挑战。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应借鉴国外的规范制度,制定网上支付行业规范和统一标准,以解决由于支付标准不一样产生的问题,从而逐步消除阻碍电子支付行业发展的各种因素。
关于电子支付的监管问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特别是网络银行的监管。一方面,对金融机构制定新的准入条件,对进入和退出金融市场的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核,只允许具有信誉度高和资金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进入电子支付系统,以规范电子支付市场。另一方面,制定电子货币发行、流通和退出机制,规范电子货币市场,加大对金融机构电子货币的监管力度。 其次,要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政府机关必须对认证机构进行有效监管,统一规范认证机构,统一制定严格的认证操作规则、定期审查制度以及信息控制制度,保证程序上的合法性,并严厉惩罚认证机构的违法行为。 最后,要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督。第三方支付作为网上电子支付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应统一由银监会监管,以确保资金安全和支付的效率。
6.15.加大电子支付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电子支付的认识
电子支付是种新兴的支付方式,人们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一般取决于他们对新事物的了解程度。实际上,电子支付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不安全,很多网络支付欺诈问题都是由于用户缺乏电子支付常识而造成的。所以,政府应加大电子支付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要求各单位、公司、学校等进行一次关于电子支付的宣传活动,大力推广电子支付方式,提醒人们网上交易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导人们网上交易应该采取的防范措施等,达到增加人们对电子支付的了解,减少网上非法行为对人们利益的侵害,以提高人们网上支付积极性的目的。
6.16.大力培养电子商务人才
众所周知,人才是第一生产力,无论哪个行业人才都是必不可失的,而作为技术产物的电子支付,高素质专业人才的作用尤其重要。现阶段我国已出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跟不上需求的苗头:仅2008年中国企业新增电子商务人才需求就超过230万,2009年、2010年又分别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大幅增长,人才培养任务迫在眉睫。因此,国家要加大对人才教育的投资力度,在各大高校合理开设电子商务专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电子商务技术和理
论,有步骤、有目的地开展人才培养计划,为国家培养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提供电子支付发展的技术保障。
6.17.积极拉动个人电子商务的需求
据《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我国总体网民规模达到4.2亿,庞大的网民规模带来了网上交易活动的无限商机,但就目前的网上市场规模而言,个人电子商务需求市场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政府应抓住这个发展机遇,大力宣传和鼓励网络经济,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和生活方式,培养人们的现代消费意识;积极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广域网的建设,鼓励网络应用软件的开发,丰富网上信息资源,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使用电子商务,从而为网上支付提供足够多的客户群体。 5.加强与国际接轨,建立通用标准的认证中心 我国电子支付的发展起步较晚,和发达国家的发展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很多时候我们都得借鉴国外先进的技术或者发展经验来推动电子支付的发展。为了缩短这种差距,推动电子支付行业与国际接轨,政府应该组织建立通用标准的认证中心。
6.2金融机构方面
6.21.加快网络银行的发展
电子商务的发展催生了网络银行,网络银行由此成为商业银行间竞争的焦点。面对个人金融市场的日益增长,毫无疑问,网上银行是最高效、最便捷、最节约、最能吸引小额零售业务用户的一种工具。因此,各大金融机构应从战略的角度大力发展网络银行,对现有金融结构做出相应改革,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
6.22.加强银行间互联的建设
我国现已建成以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以银行业务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以票据支付系统和银行卡支付系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
清算网络。各大银行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但当前银行间的合作程度仍不能满足客户网上交易的需要,因此,各大银行需要进一步积极配合跨行互联工作,解决各大银行间的接口问题,加快实现全国范围内银行卡跨行、异地支付业务。
6.23.加强银行系统的安全性,解决系统安全问题
系统安全是网络银行的生命线,是维系现有消费者和吸引潜在客户的一个基本条件。网络银行需要加强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制定安全的支付机制,包括身份鉴别机制、访问控制机制、数据安全机制等,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内部员工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素质,从而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性。
6.24.统一认证体系
目前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都在发展自身的认证机构,为了统一认证标准,维护电子支付认证市场的秩序,避免该市场的混乱,各方必须联合共同建立标准统一的金融认证机构,并实现资源共享。 5.建立完善的危机处理机制和灾难恢复系统 针对电子支付依附互联网络的特性,各金融机构必须做好数据库的备份工作,同时建立危机处理机制,一旦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系统瘫痪或者崩溃,就马上启动危机处理机制,采取有效的危机处理方案,有序地、有步骤地、迅速地全面开展工作,尽量把损失降低到最小。并建立和完善危机管理评价机制,从危机处理中总结经验教训,尽可能化危机为转机。
总结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的支付问题问题等被解决,我相信电子商务的交易环境会变得更加健康、安全、诚信,电子商务也将有一番新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