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政策
六、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
(二十四)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切实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2008年初步安排财政支农资金2904亿元,比上年增加786亿元,增长372%。坚持以县为主、自愿整合的原则,对试点县(市、区)实行考核进退机制,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全面深化支农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
(二十五)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中心”或金融超市,优化信贷结构,扩大支农信贷投入,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信用模式创新,重点推广“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信贷”模式。积极探索新的抵押担保贷款方式,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入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全省农村信用社全年计划累放“三农”贷款345亿,比上年新增35亿元;年末“三农”余额达到480亿元,比上年末净增70亿元;全省涉农信用社新增“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达到70%以上。(省农村信用联社)
(二十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继续推进省内各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加强指导,总结经验,搞好协调,跟踪督办。(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摘要:通过分析可持续发展理论在北京市延庆县白河周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中的应用和体现, 指出可持续发展理论对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指导意义, 提出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 实现地区生态经济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小流域 综合治理
可持续发展是指满足当前需要, 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发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是实现山区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在小流域地区, 大部分由于经济欠发达, 人类活动不断增多, 土地、水资源日益稀缺, 可持续发展问题显得更为严重。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有明确的流域综合治理思想和实践行动。20世纪90年代全世界兴起的可持续发展思潮为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
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是解决小流域所在地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 小流域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本文以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延庆县白河周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例, 探讨可持续发展理论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的应用, 从而提出小流域可持续发展综合治理的道路。
1 流域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1.1 流域概况
北京市延庆县白河周边的小流域是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区域、小流域位于延庆县东北部,总面积36.68km2, 水土流失面积21.4km2, 治理任务为1.5km2, 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0%。小流域所在地区, 地势西高东低, 南北高中间低, 山坡坡度较陡, 大于35°的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50.3%。沟壑密度1.56km/km2, 山势陡峭参差, 林草分布不一, 为山洪和泥石流的易发地区。
小流域地区为大陆季风性半干旱气候, 年均降水量为490mm。植被种类繁多, 800m以上的阳坡, 分布着成片的天然次生林, 覆盖度一般约40%, 800m以下的阳坡半阳坡, 覆盖度在50%左右。
1.2 存在的问题
(1)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由于历史原因, 加上连续多年的干旱少雨, 使原本就稀少的植被急剧减少。近些年, 随着人类活动增加, 裸露荒地面积呈增长趋势, 使小流域内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总面积86%, 侵蚀模数达到1090t/(km2·a) , 有机质减少, 土壤肥力急剧减退。
(2)土地利用不合理。流域内耕地较少, 林草地稀少,光能利用率差, 保水保肥性能差, 土地生产力极低, 流域内农林经济结构畸形, 难以形成区内林、草、肥的合理动态平衡, 小流域发展缺乏后劲。
2 流域综合治理
2.1 治理原则
根据生态经济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 结合当地小流域的特点, 确定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原则是治理工作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多层次优化利用资源, 综合规划, 统一治理,优化配置, 全面发展。在流域治理过程中注重将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口物质投人和技术投入相结合, 以治水改土, 绿化荒山, 控制水土流失为重点, 以发展经济作物为中心, 发展生态经济为突破口, 尽量做到对有机物质的多层次循环利用, 缩短可再生资源的再生周期,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
2 治理措施
根据小流域山区海拔高度的不同, 对小流域分层带进行治理。应用生物学、林学、农学和水利学方法, 构建多种形式和结构的综合防治体系。
(1)小流域山区上部植被稀少, 土壤膺薄, 岩石裸露,这一层带以种植水保林, 造林种草为主, 进行封禁管育。主要种植树种有侧柏、刺槐、黄护、火炬等。栽植方式以混交为主, 片林为辅, 构成防治体系的第一道防线。
(2)小流域山区中下部地带土层较薄, 过去频繁的人类活动导致植被稀疏, 水土流失严重, 局部崩塌, 剥蚀强烈。对这一层带采取修建水平条、挖鱼鳞坑、垒树盘等措施进行蓄水保墒, 在面积较集中地区实行坡改梯, 配置道路、排沟。在背风阳坡或半阳坡发展集中成片果园, 种植经济作物, 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水土资源时空利用率。对于坡度大于25°的荒坡, 实行荒坡造林, 尽量就地拦蓄降水, 大力发展山区五小集雨工程, 形成第二道防线。
(3)小流域山区下部局部平坦地区, 土壤较厚, 利用深厚土层保墒抗旱, 修建拦水埂保水保土保肥。流域水土流失的沟谷坝地, 采取自上而下修建谷坊、拦沙坝、截水沟等缓水拦沙、留淤、蓄水工程措施, 控制沟道下切, 拦蓄径流泥沙, 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通过层层控制、节节拦蓄, 组成串珠式条带状防治体系。在保水、保土、保肥的工程措施附近, 因地制宜地种植适合当地气候的经济作物如:李子、桃等。在村庄、房屋、道路两旁种植树木, 鼓励农户发展庭院经济, 构成防治体系最后一道防线。
通过上述综合整治措施的实施, 整个流域形成了多层次横向条带和拦坝挡墙的纵向网状防治体系, 各种非工程措施因地制宜进行配套, 为小流域立体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3 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小流域的综合治理使农业生产稳步增长, 林业生产取得突破性进展, 使流域人均纯收入由治理前的2138元增加20%—30%, 农作物产量提高20%—40%, 经济作物产量提高30%—50%, 果品产量提高30%—60%, 流域综合保水能力将增加25.5万m3, 保土能力增加1.2万m3。由于当地旅游资源较为丰富, 有国家级地质公园——硅化木公园、滴水湖、鸟龙峡谷。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实施后, 必将促进当地旅游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2)生态效益。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 当地森林覆盖率上升, 植物的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对净化空气、调节局部小气候有良好影响;地表蓄水能力增强, 土壤侵蚀明显减小,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土壤耕作层中有机质含量增加, 自然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商品率提高, 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大大增强, 生态系统将形成良性循环。退耕还林后, 减少化肥的施用量
1.5t/(a·hm2);同时, 当地的洪峰可以削减70%以上, 土壤侵蚀模数将大幅度降低, 大大降低流入密云水库的泥沙量, 对改善、净化密云水库的水质起积极的作用, 工程还可抵御10—50a一遇的洪灾。
(3)社会效益。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当地的种植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作贡献, 使综合生产力得到提高, 经济收入增加, 市场观念增强,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投入和培训工作的开展, 使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高, 生态意识初步树立, 山区植被得到保护, 农业生态环境有较大改观,并将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使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有了保障和支撑。同时, 随着流域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 流域的保水保土能力将逐年提高, 必将减轻下游河道的行洪压力。
4 需注意问题
(1)要处理好小流域综合治理与发展小流域经济的关系。小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必须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 小流域综合治理也必须以小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这样才能做到既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又充分合理地利用小流域的自然资源, 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旅游业, 使小流域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优良环境。
(2)要处理好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推进水土保持产业化进程的关系。水土保持产业化是在综合治理和大力发展小流域经济的基础上进行的, 是集治理与开发、生产与加工、流通与服务于一体的资源型产业化。这就要求小流域综合治理要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最大限度地发展经济作物, 进行规模治理, 建立有一定规模效益的生产基地, 形成以基地联结农户和市场为基本模式的产业化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小流域综合治理只有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才能促进治理区资源、劳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并有利于引进外部资金和技术, 增强自我积累、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能力, 实现小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5 结语
延庆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调整了农业生产结构,改善和协调了地区产业发展中的不平衡关系。通过综合防护体系的建设, 基本上解决了当地小流域的水土问题, 充实丰富了生态位, 提高了资源利用率, 增强了当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自我发展能力。科技投人的加强和能量物质的合理分配, 有效地克服了各种不利因素对生产发展的限制, 使小流域生态经济系统在一个新的更高层次上达到动态平衡。小流域综合治理在一定意义上是流域生态经济系统的建设, 增强了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功能, 生态承载力大大提高, 促进了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湖北省工商联组织、引导、支持民营企业 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
(三)利用光彩事业活动,以项目推进新农村建设
光彩事业是统战部、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式和主要手段。在实施光彩项目中,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路子,参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广大农民共同致富。连续5年,省工商联与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湖北省委统战部先后在大别山老区、宜昌三峡库区、十堰丹江口库区、荆州洪湖老区、襄樊、咸宁以及恩施少数民族地区等地,举办了全国性光彩事业行活动,工商联组织300多家民营企业参与,并配合老区、库区、少数民族地区政府进行项目推介,组织民营企业实地考察,洽谈项目等工作。几年来,我省光彩活动共签约项目223个,合同资金达846亿,目前有近30%的项目开工建设。
(四)发挥商会作用,引导企业家参与新农村建设
一是省工商联有计划的组织省内行业商会和外省湖北商会会长、秘书长、会员企业参加农业项目推介会及投资考察活动。经我省工商联牵线搭桥,湖北省江苏商会通过整体投资13亿,在洪湖市新滩镇建江苏工业园,采取公司价基地+农户+商会的管理模式,引进科技产业和其他产业的加工生产,可为洪湖市提供上万名农民工就业。2009年,省工商联会同省委统战部,先后组织广东省湖北商会、云南省湖北商会、上海市湖北商会、北京市湖北商会、武汉市温州商会、武汉市台州商会、湖北省山东商会、湖北省陕西商会等省内外企业家16批次,180余人赴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实地考察、洽谈对接项目。2009年11月27日投资项目签约仪式在仙桃市隆重举行,签约投资项目45个,投资额达123.32亿元。项目涉及农产品深加工、生态环保、轻工纺织、机械制造、生物科技、市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二是通过外省湖北商会平台,实施回归工程,使用乡情感召,动员组织湖北籍在外成功人士回家乡投资兴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上海湖北商会常务副会长、致盛企业集团董事长张润斌在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沙口分厂建立新农村建设示范园区,示范园区包括占地500亩的农民新城镇(配套农民居住房屋25万平方),2600亩的现代农业服务集聚园区,3300亩观光生态农业园。总体规划为“一镇、三区、七大项目”。目前,一期农民新镇已竣工。
(五)采取“民企联村”结对帮扶,做实新农村建设
2009年5月,为进一步推进“民企联村”工作,省工商联联合省委统战部共同召开了全省民企联村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全省民企联村工作情况和经验,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印发了《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推进“民企联村”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工商联常委企业联村方案》,进一步动员民营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参与新农村建设。省工商联在服务46位已结对联村常委企业基础上,通过协调推荐,项目介绍,组织考察,对尚未结对联村的66位常委企业采取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的形式进行了对接。其中最多的联村企业—湖北劲牌公司同时与18个村进行了联村对结。我会副主席、福星科技集团董事长谭功炎,先后扶持福星村、李花村建起村级企业,投入3000多万元,疏浚河道、硬化沟渠、改造冷浸田、新建排水闸,建起蔬菜大棚300多亩,扶持生猪、家禽规模养殖大户18个,2007年,福星村经济总收入达4.4亿元,村民人均村收入达1.3万元。
(六)通过安置就业,丰富参与新农村建设内容
为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一是工商联采取组织企业家捐资方式,通过培训机构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和外出务工能力。二是通过组织多场面向农民工的招聘活动,吸纳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来丰富充实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内容。2007年,在湖北省工商联第十次代表大会上,向民营企业家发出《积极参与“温暖工程”,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倡议书》,组织重点企业带头捐款,现场23家企业捐款1300万元,为2.89万剩余劳动力培训提供资金。省工商联这项“捐资培训,招工扶贫”工作得到了省委副书记杨松同志的重点批示,对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而且近年来,省工商联与劳动、工会等部门每年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还与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签订合作协议,成立三方合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形成长期固定合作机制,三方共同开展招聘活动。近三年,三方共同组织民营企业举办多场招聘会,共吸纳从业人员30多万人,其中安置农民工10余万人就业。
(六)积极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重点建设优质水稻、优质棉花、“双低”油菜、无公害蔬菜、优质三元猪、优质水产品、速生丰产林、柑橘和优质专用小麦等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发展壮大家禽、食用菌、蜂产品、魔芋、茶叶、烟叶、中药材、牛奶、板栗、蚕茧、苎麻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全省建成优质稻生产基地15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500万亩,优质“双低”油菜基地1500万亩,优质棉花基地400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500万亩;发展各类标准畜禽养殖小区1500个,养猪千头以上的养殖大户10000个;在山区建设牛、羊养殖基地,在平原湖区发展鸭、鹅等水禽养殖业;水产品名特优新品种养殖面积发展到500万亩。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依托种植业板块、畜牧小区、水产片带,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对于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实行以奖代补,省财政每年增加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到2010年达到2亿元。对烟叶集中产区,省里每年筹措专项资金支持烟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力争在全省培育壮大50家年营销收入过5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和50家年出口额过1000万美元的工贸型龙头企业,打造20个以上在国内外市场具有知名度、有竞争力的湖北农产品及加工品品牌。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和财政资金参股经营,对有产品市场、有技术支撑、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龙头企业予以支持。落实对内资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平台的作用,按照省政府与国家政策性银行签订的信贷合作协议,切实用好农发行和开发行的贷款。省发改委每年增加专项投资,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延长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和扶持农民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组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联合会(社)等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
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落实和完善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拓展农产品国际市场,提高农业开放开发水平。
湖北省地税六项优惠政策助新农村建设 湖北省地税局将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分为“促进农民减负增收”、“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支持农业生产”、“支持搞活农村流通”、“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六大类,并加大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将政策交到农民手中,促进政策不折不扣执行。
省发改委:
1、启动实施19座大型泵站的更新改造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尽快核定首期项目的补助投资3亿元。
2、组织实施黄冈大型商品粮基地续建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安排投资2500万元,多渠道、多形式地筹措地方配套资金1250万元。
省财政厅:
1、加强财政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支持。认真落实好省委今年一号文件明确的省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投入新增172320万元,达到306776万元的资金安排。
2、实施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财政政策。对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以2001年为基数,仍执行省集中增量全额返还的政策,其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部分,省财政给予20%的优惠照顾;对其他47个县(市、区),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增量,以2003年为基数,到2007年继续实施新增增量财力全额返还县(市、区)的政策。
3、整合财政资源,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支持46个粮食主产县(市)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一批高产农田。对列入中央和省粮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范围的企业进行贷款贴息补助。用好300亿元农业产业化政策性贷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等“五改五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认真落实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国家生态效益补偿等各项惠农政策,全面推行各项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
建议查看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农村拆迁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