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包月租赁合同
吊 车 租 赁 合 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赁吊车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设备名称:汽车吊 规格型号:QY25V(1台)。
二、设备使用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设备进场时间
本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 ;工程项目名称: ;设备进场时间: 。
三、租赁期限:
根据甲方需要。
四、租赁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租用吊车为包月制,租金按月计费 元/月(不含税金)。包月最低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月结算方式,当月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证,甲方在下月五日内结清乙方上月租赁费。
五、租赁相关费用的约定
1、 吊车燃油费以及乙方操作人员的食、宿由甲方承担,保养及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为该吊车配备司机1名,并支付工资。
六、甲方责任
1、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保证设备有正常的维修保养时间(每月2天)。
2、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抵押及变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拆除任何部件或变更施工地点。
3、操作吊车进行起重吊装施工属高危作业,甲方安排吊车作业时间时,应保证吊车司机有足够的睡眠和休息。
七、乙方责任
1、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做到设备正常运行。车辆每月维修期限为两天,维修时间可以尊重甲方的意见,乙方应以不影响甲方现场施工进度为主,合理安排保养时间。
2、乙方司机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持证操作,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电话:
现场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