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条例
恒安集团华东销售分部
行政监察条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意义与目的
第一条:为了有利于华东销售队伍的绩效管理和监督,培养出一支高效稳定的销
售队伍,发挥资源最大效率,合理配臵资源,提高华东销售分部的销售
业绩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使华东销售分部在整体销售过程中能趋于制度化、合理化、程序化、规
范化,确保华东销售分部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个人与组织一起成长,
在组织获得最大利润的同时实现自我,
现“四个一”工程。 第二章 监察实施
原 则
第三条:监察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态度,既严肃又要灵活,
及时反馈及时修正。
第四条:监察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本着责任考核,责任追究,高效快捷,民主
透明又要有针对性的原则进行。
监察工作方式、方法
第五条:监察人员要对须检查的事项要有足够的认识和思想准备,本着高度负责
的精神去深入细心发现问题根源所在,然后填写好监察报告备忘录。
第六条:不同部门之间可以相互委托对本部门职能事项进行检查,充分利用工作
出差之便,跨地区作业之便,被委托部门或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检查完毕然后填写好监察报告备忘录。
第七条:受委托的部门和个人填写的监察报告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即以书
面邮件的方式送达委托部门和行政部,并知会被检查部门或人员的上级
主管人员。
第八条:收到监察报告的上级主管部门一周内,即对监察报告中所反应的问题,
进行纠正和改进,防止二次检查重复出现。
第九条:行政部对报告备忘录将定期核查有无重复问题出现,并注明重复问题出
现的原因报送片区总经理审阅。
第十条:行政部将片区总经理的批复再次落实到责任人并跟踪监督。
第十一条:华东分部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的职能或权限,对省销售部以
及省属各经营部、办事处和人员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十二条: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对销售市场需求预测以及会议精神,华东销售分部
各职能部门随时确定监察人员和 检查事项,也可根据下级部门和人
员的反映事项来确定检查工作的需要。
第三章 监察范围与内容
行 政
第十三条:对华东销售分部所属的各省销售部、经营部、办事处销售管理人员的
行为规范、办公秩序、出勤情况、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十四条:对省销售部和省属的经营部、办事处销售人员目标任务上,以及各级
销售管理人员在绩效管理工作上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各级销售主管是否对当月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销售人员进行及时沟
通、指导、帮助,提供技能与后勤上的支持,为其分析原因,找出因
素,妥善协调各方。
第十六条:检查省销售部和省属的经营部在对一批商的有效管理上进行检查或抽
查,包括一批商的合同管理、客户资料及各类报表的准确程度。
第十七条:检查省销售部、经营部、办事处对集团和华东销售分部文件的贯彻、
执行情况,以及隶属部门间的请示、报告、计划,申请、通知、批复
等落实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检查各省销售部对华东现有的制度执行情况,工作流程规范情况和有
没有建立一个良性的信息反馈渠道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各级主管在对完成事项的时间上,决策时间上把握如何,有无拉拖现
象,对权力、责任、权限能否有清楚的认识。
第二十条:对各省销售部、经营部、办事处在物流、供应链、仓储等环节上有无
不规范的操作进行审查。
市 场
第二十一条:检查各省销售部、经营部、办事处在销售活动中能否妥善解决和客
户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客户关系的平衡,以及客情关系的维护和客
户资源的开发。
第二十二条:在销售活动中,对一批商的考评有没有做到综合平衡其服务能力有
无文字理论评估、鉴定,各种遗留问题有没有完整的文字备案。
第二十三条:在销售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与障碍有没有及时处理,处理不了有
没有及时汇报,好的销售指导意见是否及时推广,新品销量好的区
域与差的区域是否分析其共性差异。
补充一条:检查省销售部和下属经营部、办事处对华东终端管理各项政策、制度、
工作要求,包括出样、陈列、销售、终端合同、促销执行、客户管理、
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执行、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检查在执行现代通路和传统通路的考评方案中,各级销售主管有没
有跟踪管理。
第二十五条:样板店的建设与管理是不是与上级职能部门要求一样,基础建设上
单店的管理即(条码、陈列、价格、专人、单店、属地)有没有和
职能部门或华东销售分部要求那样去落实。
第二十六条:在“四个一”工程目标分解的具体工作中进行检查或抽查,促销活
动中,对产品的流向控制,享受促销客户的资料进行检查。
第二十七条:省销售部及以下各级主管在销售活动中,布臵工作和检查工作有没
有及时到位。
人 事
第二十八条:检查各级主管是否为所属员工创造一个良性互动的工作氛围,时常
灌输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哲学,进行思想融会工作。将企业精神
渗透到基层员工,培养员工对组织的归属感。
第二十九条:各级主管对属下员工工作分析(岗位分析)能否清楚了解,人力资
源配臵合不合理,最大限度地发掘员工的潜力,检讨岗位现有人员
编制。
第三十条: 在执行人事管理制度时,是否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人本”管理,在
人事异动鉴薯意见时,是不是客观、公正和规范,按流程作业。
第三十一条:在绩效管理与人事考评中,各级主管人员能否清楚自己该做什么工
作,在利益分配上,责任承担上,该将如何工作。
第三十二条:各省销售部是否按人力需求面进行人力储备工作,对待劳动关系能
否给员工一个正确的引导来降低流动率。
第三十三条:检查各级主管在对基层员工的培训进行需求预测,提高销售技能。 财 务
第三十四条:由于财务工作其特殊性,由财务人员对下属财务人员按财务制度、
审计制度等进行检查工作,如不良资产的处理和跨区域结算等。
其 它
第三十五条:未尽或遗漏内容,各职能部门根据岗位要求、职能描述进行检查事
项,同属监察范畴。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六条:
人。 薪)
第三十九条:告结果所反应问题属责任人主观行为且情节轻微的给予第一责任人
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第一责任人给予书面警告、第二责任人给予
通报批评;以此类推,量责定罚。
第 四十条:监察报告结果所反应问题属重复问题的,第一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报告结果所反应问题属二次重复问题的第一责任人给予书面警告,
第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以此类推,量责定罚。
第四十一条:对责任人衡量责任大小与界定,由华东行政部门牵头评审并做出意
见报片区经理批准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所称制度、办法和流程以及相关文件均为总经理签发或经过
会议一致通过的制度、程序和流程以及相关文件。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处罚的对象如适合其它规章制度的一并处罚。
第四十四条:此条例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文件有与此条例相抵触内容自动失
效,解释权归华东片区销售分部。
附: 1.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检查表
2.监察报告备忘录表格
华东销售分部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恒安集团华东销售分部
行政监察报告备忘录
恒安集团华东销售分部
各级主管人员行为规范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