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07-29
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气焊工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合格,下发操作证后,方可作业。
2、 操作前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认真检查氧气表、乙炔表、气焊工具等
是否合格有效,方可施焊。
3、 施焊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气体物品或采取隔离措施。
4、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区域内施焊时,要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
方可作业。
5、 搬运氧气瓶和乙炔瓶时,要用专用车或抬架,不得用肩扛或就地滚,轻
拿轻放,严禁摔扔。
6、 露天作业,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爆晒,两瓶距明火10米以上,两瓶距
离5米以上。
7、 两瓶应保留1个气压的余气,不得用尽。瓶阀、压力表、胶管出现冻结
时,应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火烤。
8、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上或工件上。氧气
瓶和乙炔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漏气发生燃烧和爆炸。
9、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10、 高处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在地沟、暗室、容器内焊接时,必须搞
好通风,并设专人监护。
11、 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减压气、焊割工具等,不准沾染油脂。
12、 检查气焊工具器具时,必须用肥皂水试验,禁止用明火检验。
13、 在储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
将所有空口打开,确保安全再焊割。
14、 工作结束后,关闭好两瓶阀门,检查清理现场,无异常火患后方可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