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知识点归纳
前言
第一节 政治的含义和核心
一、1..政治概念:特定的阶级或社会集团(主体)为了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目的),围绕国家政权(核心)所进行的全部活动。
2.政治集中表现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在剥削阶级的统治被推翻、剥削阶级被消灭之后,人民矛盾主要表现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二、政治和经济的关系
政治植根于经济,又反过来为经济服务。 (经济指经济制度。)
三、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
政权是阶级统治权,是政治中的根本问题。简答题论述:书P5第三段
因此,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
第二节 共同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一、思想政治素质是青年最重要的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包括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包括思想认识、感情、方法;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立场、观点、信念。
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
原因1.对于人的其他各种素质具有主导作用;
2.衡量思想品德水平的最重要的标准;
3.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首要条件;
4.是应对国际形势严峻挑战的紧迫需要。
第一课
第一节
国家政权,指国家权力。由国家政权机关行使。人民当家做主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本质所在。
一、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性质,即国体)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政权
国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实行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是判断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
1.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
2.工农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3.人民民主专政具有极为广泛的社会基础
二、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民主与对敌专政的结合
1.人民民主专政是最大多数人对极少数人的统治
人民包括:全体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的人民掌握国家政权
本质:人民当家做主
特征:广泛性。首先,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其次,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力。
2.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享有民主和对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统一
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对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二节
一、对内对外的国家职能
1.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又反映了国家性质。集中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鲜明的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对内职能:1.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重要的职能);
2.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专政);
3.协调人民内部的关系和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民主);
4.组织社会公共服务。
对外职能:1.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犯和颠覆,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2.发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协调我国和他国的关系;
3.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立国之本
2.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1.才能集中力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才能有效应对复杂的国际环境
三、人民军队
1.人民军队是坚强柱石,是钢铁长城。
2.我国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并领导。
3.人民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4.建设强大的国防是我们的历史责任:1.努力增强国防观念;
2.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
3.用实际行动参与国防建设。
第二课
第一节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
一、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
1.原则:民主集中制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处于主导地位,起决定性作用。
3.主要内容:1.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与人民关系)
3.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人大与其他机关的关系)
4.行使国家立法权;
5.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政权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
2.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
3.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速运转;
4.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意义: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三、自觉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关心有关新闻
2.积极参与选举活动
3.了解社情民意
4.向周围群众宣传其优越性
第二节
一、人大代表
1.人大代表是人民意志的表达者,也是人民权力的受托者。
2.人大代表与人民之间关系:代表与被代表、受委托与委托。
3.权力源泉在于人民、成立委托关系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权力委托是有期限的。
4.人大代表必要素质:政治素养、法制意识和文化修养,较高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的能力,有较强的代表意识,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二、人大代表的职责
1.开会期间P52
2.闭会期间P53
第三课 国家机关 以民为本
第一节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一、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1.
2.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
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职权P63\64
2.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监督,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
第二节 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
一、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性质机关
1.国务院是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机关体系中居最高地位。
2.国务院的组成:总理负责制。
3.国务院的职权P67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任务: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决议、以及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3.
三、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
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建设依法行政、公正严明的法治政府;建设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的责任政府;建设忧民所忧、乐民所乐的服务政府。
第三节 我国的国家司法机关
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一、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
1.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组成。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2.人民法院的任务: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包括刑事的、民事的和行政的审判权。
二、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
1.。
2.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组成。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检察机关。
3.人民检察院的任务、原则P77
三、公安机关
1.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行使着刑事案件侦查权、拘留权和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权力。是我国司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2.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3.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4.公安机关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关系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公安机关是治安机关。
相同点:它们都承担着保护人民、惩罚犯罪、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
不同点:但它们分工不同,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可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P80
第四节 国家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
一、公务员要努力为人民服务
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行使的职权都是人民赋予的,它们都是人民的公仆。
2.国家公务员的准则
3.国家公务员要坚持执政为民P82
二、国家公务员要依法接受人民的监督
1.只有人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才不会携带,国家公务员才不会滥用权力。自觉接受人民肩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才能更好地聚民意、集民智、宁民心,作出正确决策,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才能保证行政目标的实现和国家机关的清正廉洁。
2.国家公务员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课 民主政治 依法治国
第一节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一、民主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目标
1.从根本上说,民主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包括国体、政体、政党制度等。
2.社会主义民主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哪个阶级掌握政权,是国体意义上的民主;另一方面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组织政权,是政体意义上的民主。
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 因此,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3.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目标
4.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才能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把人民群众的智慧集中起来。形成正确的决策。
5.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1.是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进步要求的选择;
2.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
3.是由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
4.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可靠保障的民主;
5.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的民主。
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确保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人民安居
乐业的必然要求。1.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2.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P93
三、推进基层民主,增强民主意识
基层民主重要性:1.是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
2.是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趋势和重要基础。
1.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广大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择、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2.开展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提升基层群众的民主素质
3.青年学生行使民主权利: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珍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努力培养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节 民主与法制不可分
一、社会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体现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法律和制度,是立法、执法和守法的总称。
1.有法可依。定义:立法,要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地位: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前提。
2.有法必依。地位: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定义:首先,一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其次,要求全体人民都依法办事。
3.执法必严。地位: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的体现。不受任何干扰,不能徇私枉法,实事求是。
4.违法必究。地位:社会主义法制强制力的体现。
这四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必须全面贯彻实施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顺利发展。
二、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1.民主是法制的基础,是法制产生的前提和发挥力量的源泉。
2.法制是民主的保障:1.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为人民形式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
3.保障了民主的实现。
第三节 依法治国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
1.从“人治”到“法治”是我国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2.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1)依法治国定义: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2)包括三方面内涵:一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二是依法治国必须制度化、法律化;三是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3)依法治国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的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4.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1.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2.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3.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5.依法治国要与以德治国结合。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
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建设政治文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2.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4.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目的。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5.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