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1)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我县教育系统“5885”重点工作,按照学期
初下发的综合实践活动工作行事历,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
小学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征集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中小学(不含高中、职业中学) 二、案例要求
1.参评案例标题自拟,内容自定,应注重理论思考和指
导实践,紧扣主题,突出科学性、实践性,着眼于学生的素
养发展,有具体的认知、技能习得,有实在的能力提升,有
匹配的方法运用,有适宜的社会性成长体验。
2.文责自负,坚决反对抄袭行为。属于流程描述、工作
总结或解题指导等材料不予评比。
3.案例内容说明:
(1)活动的标题(名称)、作者单位及姓名;
(2)活动背景介绍(500字以内);
(3)实施活动的有利条件分析;
(4)活动的目标;
(5)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6)活动的过程与结果;
(7)活动收获与体会;
(8)活动附件(图片、查新报告等)
三、相关要求
1.参评案例格式:标题用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用三号
仿宋字体,单倍行距,正文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正文二级
标题用三号仿宋字体加粗。案例底部居中标明页码,用A4
纸打印。
2.参评案例的作者,需填写《2015年泗阳县综合实践活
动优秀案例申报书》(见附件)并置于案例前左侧装订。
3.参评案例纸质稿一式1份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稿(以
单位名称+姓名+案例标题全称”形式命名电子文档)。
4.纸质材料需在6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教育局基教科
214室,电子稿发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王磊,电
话:80833013 660808。
四、结果应用
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报的案例进行评比打分,对评
选出的优秀案例下文予以表彰。评比结果会在年度学校综合
实践活动工作考核中予以体现。
附件:2015年泗阳县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申报书
2015年6月11日
2015年泗阳县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
例
申 报 书
活动名称:
活动申报者(实施群体或小组):
学校(全称):
辅导教师:
二〇一五年六月
A、申报者情况
B、活动情况
C.资格确认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