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雷锋同志学习,把爱献给最需要帮助的人!
向雷锋同志学习,把爱献给最需要帮助的人!
-------“慈善一日捐”活动
各学区、直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教育系统慈善事业发展,在广大师生中大力普及慈善理念,弘扬“爱心、奉献”精神,更好地形成济贫、助困的良好风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2012年“慈善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自2月25日至3月25日(3月5日为“爱心日”)。
二、活动安排:(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25日至3月4日)宣传发动阶段。各学区、学校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宣传标语、宣传窗、网站等途径,大力宣传慈善理念,以身边的感人事例,营造浓郁的慈善氛围,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不断激发广大师生“献爱心、做善事”的热情。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工作,主动搜集、挖掘新闻题材,及时宣传报道典型事迹,并积极向县慈善教育分会和有关新闻单位投稿。
第二阶段:(3月5日至3月14日)慈善募捐阶段。以开展教职员工“慈善一日捐”和学生“献爱心”活动为载体,动员教职员工捐出一天的收入,鼓励学生节省零用钱,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同学。捐款要坚持自愿,量力的原则,不得下指标。募捐善款要及时足额上缴,严禁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类培训机构要全面发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为师生作出表率。教育局定于3月5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捐款仪式,各地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具体的捐资形式。教职员工捐款以学校为单位统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各地务必于3月20日前将捐款情况上报教育局慈善教育分会,(学区所辖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由各学区慈善工作站汇总后统一上缴,直属学校直接上缴)。慈善教育分会将及时在教育网和县慈善总会简报上公布各地学校的捐款情况。
第三阶段:(3月15日至3月25日)总结评定阶段。认真回顾总结活动月的成功做
法和经验,认真总结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典型事例,并予以表彰。活动月结束后,各校要将“慈善、爱心”教育列入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及学校“义工”队伍建设等结合起来,使“慈善”、“爱心”教育不断普及与深入。
三、活动要求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搞好“慈善月”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十七大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关心困难师生生活的具体行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广大教职工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做“慈善一日捐”的排头兵。各学区、直属学校募集的善款要由专人负责并及时汇入慈善教育分会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