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门卫工作管理规定)2013
04-05
1. 目的 门卫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安全、公司财产安全。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人员和物料出入控制到位。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岛艾伯特门卫管理
3. 规定要求
3.1认真做好工厂大门的把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无人和车辆出入时关门。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厂区。
3.2严格把关车辆、人员、物资等出入公司。
3.3门卫应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进出时间、车牌登记。
3.4外来人员和车辆提货或携带公司物品出厂,必须有办公室或仓库签字的“出门证”才准放行。
3.5来访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详细询问清楚,确认是公司客户或相关人员时方可放行,并指示所需位置。外来人员有公司领导陪同进入公司时门卫可不用询问。
3.6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7上班要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允许将值班室当作娱乐场所。
3.8正常工作时间内,员工请假或离职出厂,须持办公室填写的“人员出门证”或“请假条”,并检查所携带物品无误后,方可放行。
3.9值班人员在每晚22:00~次日05:00期间需每小时巡查工厂区域一次。
3.10门卫负责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情况。
3.11车间外的厂区地面卫生由门卫负责打扫,确保区域卫生清洁。
3.12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值班室整齐、干净。
3.13门卫须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热情礼貌对待来访客人。
3.14对邮寄到公司的所有物品、信件等都要及时通知收件人取走。
3.15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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