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
建 设 单 位:石拐区交通运输局项 目 属 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项 目 领 域:公路交通申 报 日 期:工程项目
申 报 资 料
2015年6月
包石一级公路项目内容简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项目
2.项目类型:正在运营
3.项目建设地点:公路起点位于后营子乡西南方向国道210连接线K4+205.077处与210连接线互通连接,经后营子村南、杨家脑包、梁茂居、大冬瓜村、三维硅铁厂、南福永居、白草沟,终点止于石拐大桥与沙明公路相交处。
4.联系人:李新明 0472-8728099 [1**********] 5.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包石一级公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收费还贷方式建设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的批复》(内政字〔2009〕196号)精神,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方式建设运营,属于收费公路。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包石一级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内政字〔2014〕210号)在K7+100处设置收费站。工程于2014年底通过交工验收,收费各种手续均已齐备,具备收费条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统一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和整合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试行)》(内发改费字〔2014〕1684号)规定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收费。
包石一级公路是我区提出的“一轴三核联动发展、生态隔离科学转型”发展思路中的主轴,公路的建成极大的优化了石拐旧区与市区间的通道,不仅为促进石拐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交通运输保障,而且为把包头市建设成为我国西北地区的交通枢纽城市、呼包银经济带、呼包鄂经济圈的经济中心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6.项目建设的内容及规模:公路路线全长22.699公里,建设总投资约8.9亿元。 二、核心指标说明
1.交通量预测结果
交通量预测采用弹性系数法,即分析交通运输指标与社会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用弹性系数法预测各影响区的集中量和发生量及各特征年的交通量。
其各特征年预测结果见表1-1。
表1-1 交通量预测
单位:
2.技术标准
采用交通部颁发的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路线起点位于210国道与S211线连接线后营子西南约700m位置
处,与连接线互通立交相接,之后上跨S211线包固公路,先后经过后营子村南、开州窑子村、鸡毛村、青山村、石拐工业园区,终点为石拐大桥与沙尔沁至明登公路相交处。
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建设规模为:路线长22.831公里,按照一级公路的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采用整体式断面,路基宽度为24.5米,其中:行车道宽2×2×3.75米,硬路肩宽2×2.50米(含路缘带宽2×0.5米),中间带宽3.0米(中央分隔带2.0米,路缘带宽2×0.5米),土路肩宽2×0.75米(土路肩采用混凝土预制块硬化)。
图1-2 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拟建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详见表1-2。主要工程数量表见表1-3。
表1-2 主要技术指标
三、总投资及资本构成
项目总投资8.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2.3亿元,银行贷
款6.6亿元。
四、运作方式 1.PPP模式简介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的简写,译为“公私合作制”,是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一种伙伴关系来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对PPP内涵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共同参与生产和提供物品和服务的制度安排,是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如管理合同模式、租赁合同模式、特许经营等。
2.项目PPP实施方式
根据对项目具体情况的调研分析、PPP项目运作模式的深入研究及对政策指导详尽解读,我们确定选择PPP运作模式中的TOT运作方式,即移交——经营——移交。TOT方式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双方合约期满之后,投资人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部门或原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
3.TOT实施方式分析
本项目已于2014年年底完成交工验收,2015年3月开始运营,该公路是我区提出的“一轴三核联动发展、生态隔
离科学转型”发展思路中的主轴,公路的建成极大的优化了石拐旧区与市区间的通道,不仅为促进石拐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交通运输保障,而且为把包头市建设成为我国西北地区的交通枢纽城市、呼包银经济带、呼包鄂经济圈的经济中心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项目未来将与即将建成的S311至石拐公路相连,届时将极大的缩短并优化达茂、武川等方向往来市区的路线。所以,本项目在包头市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将成为沟通东北部地区的重要交通线路。
目 录
一、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项目情况表……………………………………………………1 二、石拐区政府关于按照PPP模式管理运营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项目的函…………2 三、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项目(PPP模式)初步实施方案………………3 四、证明材料
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项目支撑文件目录
1、自治区人民政府采取收费还贷方式建设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的批复……………………………………………………………………………………27
2、关于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9 3、关于包头到石拐区一级公路项目选址的批复……………………………33 4、关于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35 5、关于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37 6、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7 7、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后坝隧道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批复…………46 8、包头市水务局关于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48 9、石拐区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法人代表的批复………………………………………………………………52
10、关于包头至石拐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54 11、关于包头至石拐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62 12、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70 13、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质量监督申请的批复……………73
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项目
附件3
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项目情况表
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
及后坝隧道工程项目
(PPP模式) 初步实施方案
石拐区交通运输局 二○一五年六月
3
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
(PPP模式)初步实施方案
一、方案编制目的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
本方案旨在通过对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PPP项目的实施背景、目标和原则、项目边界条件和财务分析、项目关键问题、法律协议等内容的研究,从政府的角度审慎地预测此次PPP运作能够达到的主要目的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府相关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最终确定本项目实施的关键内容。
(二)编制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投资[2014]2724号);
《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金〔2014〕7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
(财金[2014]113号);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号);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
[2014]215号);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
[2015]21号);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建设背景
为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政策方针,进一步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包头市交通局围绕交通部提出的扩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重点,结合实际,提出明后两年推进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意见,共计5个方面13个项目,总投资78.12亿元,计划争取上级资金约52.9亿元。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对包头市区、石拐区、周边地区乃至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均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意义不仅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的需求,也是促进本地区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的需求。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加快自治区公路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 公路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产业。加快自治区公路交通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系列政策机遇,充分发挥公路建设在“扩大内需、拉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我区公路交通事业新一轮的大发展,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交通保障。包头市交通局围绕交通部及自治区提出的扩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重点,结合实际,提出明后两年推进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项目工程。
2.石拐旧区改造、新区建设,加快沿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需要 包头市石拐区位于包头市东北部,它东临土默特右旗,西南连九原区,北依固阳县,四周被大青山所环抱。近年来由于作为支柱产业的煤炭工业的萎缩,地区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威胁。为摆脱被动局面,增强经济实力,伴随着包头市整体区划,石拐区委及区政府提出政、
企区位分离,在山区里建立新兴工业园区、择地规划建设石拐新区。并提出“一轴三核联动发展,生态隔离科学转型”的发展思路,以包石一级公路为轴,连接新旧两区。
该项目沿线基本为山地和河槽地,同时受交通条件限制,项目区域的土地利用率极低。公路建成以后可以促使沿线土地升值、带动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改善石拐区有限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使石拐旧城区与石拐新区直接相连,对石拐旧城区的搬迁改造、新区的规划建设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新旧两区之间物质交流和文化传承意义深远。
3.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包头市公路网布局,改善沿线的交通状况
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自治区交通厅制定了的“三横九纵十二出口”路网布局规划,为配合国道主干线及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总体布局规划,包头市交通局也制定了《包头市“十一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同时提出到2013年底,基本实现全区80%的旗县(市、区)以一级以上公路连通,80%的旗县(市、区)所在地有一级以上公路出口。
本项目的建成将直接或间接的以高等级公路连通了国、省干线,干支相连,进一步完善了包头市路网结构,保证了区域内路网总体布局的协调,使影响区内公路网发挥最大的效益,从而使自治区及包头市路网功能日臻完善。
4.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战略的需要
公路交通是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必须加快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央已明确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近期要以公路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铁路、机场、天然气管
道干线建设。在我国西部地区公路、铁路、水路三种主要运输方式中,公路线路里程占总里程的90%以上,西部公路客运量占综合运输总量的93.3%,旅客周转量占综合运输总量的63.5%,货运量占85.4%,货物周转量占31.3%,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见,公路运输在西部综合运输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西部地区加快公路交通建设与发展的成员省区,同时也是交通落后的地区。
该项目是连接包头市、石拐区以及沿线农牧区的干线通道,对包头市以北地区的经济发展、资源运输、文化交流、旅游开发及社会进步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建设项目,自然成为了农牧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关心农村困难群众生活,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都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5.促进沿线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脱贫致富及包头市提前实现小康社会的需要
石拐区地处包头市的北部,与市区以大青山为界,是包头市重要的农牧业区、矿产区和旅游开发区,但两地基础设施薄弱、生产生活的基础条件差,极大地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该公路作为项目所在地与其它旗县联系的纽带,必将为沿线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缩小地区经济及文化等方面差距;对促进沿线地区的商品流通和脱贫致富起着积极的作用。快速通道贯穿新区、旧区,解决马场、开州窑子、鸡毛窑子、青山大队、白草沟、厂汉沟、新曙光和牧业队八个行政村,石拐旧城区、石拐区城市共同配送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和石拐新区近2.5万人的交通问题;同时路线途经生态修复区、五当召
和拟建的矿山博物馆等旅游胜地,为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发展旅游、商品、物流产业、打造人文精品旅游线路创造条件。
(三)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8.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2.3亿元,银行贷款6.6亿元。公路路线全长22.699公里,起点位于后营子乡西南方向国道210连接线K4+205.077处与210连接线互通连接,经后营子村南、杨家脑包、梁茂居、大冬瓜村、三维硅铁厂、南福永居、白草沟,终点止于石拐大桥与沙明公路相交处。
(四)核心指标说明
1.交通量预测结果
交通量预测采用弹性系数法,即分析交通运输指标与社会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用弹性系数法预测各影响区的集中量和发生量及各特征年的交通量。
其各特征年预测结果见表1-1。
表1-1 交通量预测
单位:
2.技术标准
采用交通部颁发的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路线起点位于210国道与S211线连接线后营子西南约700m位置处,与连接线互通立交相接,之后上跨S211线包固公路,先后经
过后营子村南、开州窑子村、鸡毛村、青山村、石拐工业园区,终点为石拐大桥与沙尔沁至明登公路相交处。
包头至石拐一级公路及后坝隧道工程建设规模为:路线长
22.831公里,按照一级公路的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采用整体式断面,路基宽度为24.5米,其中:行车道宽2×2×3.75米,硬路肩宽2×2.50米(含路缘带宽2×0.5米),中间带宽3.0米(中央分隔带2.0米,路缘带宽2×0.5米),土路肩宽2×0.75米(土路肩采用混凝土预制块硬化)。
图1-2 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拟建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详见表1-2。主要工程数量表见表1-3。
表1-2 主要技术指标
三、项目PPP运作模式
(一)PPP模式简介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的简写,译为“公私合作制”,是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一种伙伴关系来提供公共
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对PPP内涵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共同参与生产和提供物品和服务的制度安排,是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如管理合同模式、租赁合同模式、特许经营等。
(二)项目PPP实施方式
根据对项目具体情况的调研分析、PPP项目运作模式的深入研究及对政策指导详尽解读,我们确定选择PPP运作模式中的TOT运作方式,即转让——经营——移交。TOT方式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双方合约期满之后,投资人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部门或原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
(三)TOT实施方式分析
不同于一般BOT模式,本项目已于2014年年底完成交工验收,2015年3月开始运营,在实施TOT模式过程中,拟引入社会资本(必要时建立项目公司)统一经营运作,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统一移交给包头市石拐区政府指定单位。
该模式在推进投资建设同时,将利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吸收社会资本入股结合起来,是一种非常贴近项目现实情况的投融资模式。
(四)政府监督
本项目 PPP模式实施方式拟采用“政府补贴”的特许经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间接合作,以更好地实现PPP“风险共担、利润
共享”机制,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降低社会资本投资负担——通过政府补贴,有助于降低社会资本的总体资金负担;(2)进行合作结构增信——以政府信用为本项目PPP合作进行结构增信,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和提升市场融资能力;(3)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风险控制等市场监管方面的作用,引导项目公司的公益价值发挥。
四、项目PPP实施关键问题
基于本项目的项目背景及政策经济的客观环境、PPP运作模式的研究设定情况,对本项目PPP交易结构进行了全面分析,以构建科学系统的理论架构和完善精准合理的项目建议。项目PPP交易结构的分析分别从投融资结构、政府出资安排、项目公司治理结构、回报机制及相关配套安排共五方面内容进行阐述。
(一)PPP项目投融资结构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析,本项目将设立有限责任项目公司,由政府指派的主管部门与外部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本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的资金主要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可通过银行借贷、融资租赁等完成。
(二)项目公司治理结构
项目公司按照《公司法》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严格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由政府指派的主管部门与社会资本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组建管理机构,必要时政府方可以根据需要派出财务总监1名。
(三)PPP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指的是项目收入的来源方式,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费、政府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由项目自身经营属性所决定。项目回
报机制决定了社会投资者的回报方式及稳定性,是PPP项目运作成功的关键。
本项目的投资预期回报在8%-10%,并且要求规定在投资竞争时,由社会资本提出投资收益率,要求不高于一个确定的比例(10%)。在整个项目收益机制设计中,租赁服务收入采用保本微利的原则,外包后勤服务收入、营业设施运营收入和供应链管理收入允许社会资本通过合理运营获得相对超额的收入,以提高社会资本在建设运营方面的积极性。
(四)相关配套的安排
就目前情况来看,本项目道路两侧的土地尚处于土地开发阶段,土地高低差较为悬殊,未经过平整处理,可以适当将毛地交付给社会资本做土地一级开发,增加合作投资总额,适度延长约定建设周期,但必须保证基本的建设条件。
(五)PPP项目风险分配体系
根据行业特征和PPP实践,结合风险合理分担的基本原则,建议本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的的风险要素与分配形式如下:
1.政府承担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变动风险、官员腐败风险、政府信用风险、政府干预风险、收回/国有化风险、土地风险、配套设施缺陷风险;
2.社会资本承担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风险、融资风险、投资能力不足风险、环保风险、移交不齐风险;
3.双方共担风险为公众反对、法律体系不完善、特许经营协议不完善、利率、通胀等第三方风险和和不可抗力风险。
(六)PPP项目监管架构
监管架构主要包括授权关系和监管方式。授权关系主要是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以及政府直接或通过项目实施机构对社会资本的授权;监管方式主要包括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和公众监督等。本项目涉及公益性较强,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架构,这些内容主要体现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监管手册》中。
五、项目PPP法律关系
(一)项目参与主体
本项目PPP运作的参与主体主要为包头市石拐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可由石拐区政府指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项目PPP运作管理和授权,承担项目服务监管和考核的主要职责;政府指定相应主体代表政府参与项目公司,完成出资义务。
(二)法律协议设计
本次项目PPP运作涉及的法律协议包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运营服务协议》。
1.《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是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依法就本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其目的是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
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特许经营协议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也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核心。
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安排(包括特许经营业务范围、项目边界、经营期限、期满延续方式和条件等方面),风险分配框架、项目运营规范要求及项目监管安排,社会资本股权转让或退出机制等。
3.《运营服务协议》
运营服务协议主要包括一系列关于租赁服务、行政后勤服务、配套营业性设施经营、耗材供应方面的法律体系安排,包含了租赁服务、后勤服务、配套营业性设施经营、供应链管理等内容。
租赁服务内容用于确定项目公司建设完成提供的建筑和相关设备的内容、规模与标准,租赁服务购买期限、价格及支付形式等。
后勤服务内容用于确定项目公司后勤外包方面的服务内容、数量及评价标准,外包服务费用的期限、价格及支付形式等。
配套营业性设施经营内容用于确定项目公司针对配套营业性设施运营过程中的招商或运营内容、标准、数量及营收安排,运营评价和监管方式等。
供应链管理内容用于确定项目公司提供设备及耗材服务方面的品质、数量、价格及种类要求,耗材物流方面的运营监管及评价机制,耗材供应服务过程中的收益结构安排等内容。
(三)法律结构设计
本项目的法律结构比较复杂,核心的授权关系和法律结构如下:
1.包头市石拐区政府授权进行PPP采购,确立社会资本,与社会资本方签订《转让合作协议》,约定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
2.包头市石拐区政府授权指定机构与项目公司(SPV)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SPV)在特许经营期内覆盖该项目的融资、运营全过程的特许经营权;
3.在政府的授权下,指定机构与项目公司(SPV)签署《运营服务协议》。
六、项目PPP采购组织
(一)采购前期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及包头市相关规定:
1.本次PPP运作要取得包头市石拐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正式书面授权,本项目目前正在申报内蒙古自治区PPP试点项目。
2.在包头市石拐区政府的正式书面授权下,指定机构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区政府组织财政、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环保、物价、国资等相关部门对本项目PPP运作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将经审查的实施方案报区政府,且须取得包头市石拐区政府书面批准;
3.经包头市石拐区政府授权,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本项目政府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发起成立的项目公司;
(二)投资人采购方式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出,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PPP项目的采购需求特点,依法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依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甄别条件,同时为了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
营,建议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投资人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现实要求,建议通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三)投资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供应商近三年无因投资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建设事故投诉或建设行政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资人,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经营项目的相应能力和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合作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四)本项目采购活动保证金
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社会资本交纳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2%,社会资本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我们建议本项目的投
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须将先交纳采购活动保证金。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项目采购宣传
依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本项目采购宣传拟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平台发布。详细的采购程序和要求按照内蒙古财政厅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执行
(六)本项目采购内容
本项目PPP的采购内容为包头—石拐一级公路转让运营,项目工程总投资预计8.9亿元。本项目的中标受让人将组建项目公司并获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的运营,并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石拐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
(七)本项目前期工作
本项目前期由石拐区交通局负责,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各部门对项目的立项批复,并已取得林地占用审批许可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相关成果和程序文件移交给项目公司。
七、项目实施主要条件分析
(一)项目前期费用
本项目前期费用由石拐区政府支出,暂定为1000万元,包括前期调研费、项目实施方案及PPP咨询等费用。在成立项目公司时,政府所支付的全部前期费用(据实计算)将由项目公司支付给前期垫付单位,同时纳入项目公司投资总额。
(二)本项目土地使用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国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经过征地收储程序后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正在办理组卷报批。
本项目实施PPP运作时,可以共同探讨政府通过作价入股将该土地使用权注入到项目公司,使用单位即时变更为项目公司,约定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不得转让、出租或者改变土地用途。
(四)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比例
站在项目融资的高度,组建后的项目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应低于30%。根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安排,自有资金维持在2亿元左右,考虑到整体建设资金需求,建议自有资金占比不低于40%,金融机构融资占比不高于60%。
(五)政府出资形式
该形式由石拐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协商,建议由石拐区政府以土地出资占股方式进入项目公司,具体操作方式待定。
(六)特许经营权内容
经政府授权,石拐区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协议,并授予项目公司以下特许经营权:
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 项目公司负责运营、融资和建设;
项目公司负责整体后勤运营和硬件维护工作;
项目公司负责政府承诺范围内的配套经营设施的融资、建设和
运营工作;
项目公司负责整体供应链流程管理;
在特许期满时,将整体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包头市石拐
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七)特许经营期限
根据《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
特许经营权的期限是投资者测算投资成本和财务分析的重要参数,授权主体在确定该期限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期限的长度应使投资人能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运营和发展,避免短期行为;
2.期限内投资人可能实施的技术改造或设备重置投资的回收问题,投资成本相对较高,如果设定的特许经营期过短,将导致投资人难以收回成本,影响出资意愿,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3.在投资额和内部收益率确定的情况下,特许经营期限越长,除
公路自身运营之外政府需要支付给企业的运营补贴越低,反之,如果特许经营期限越短,由于运营的前期成长阶段存在收入不足,政府需要承担的补助就会增加。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确定为20年(含建设期3年)。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道路维护、资金筹措、建设及其运营管理,特许经营期满后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
(八)项目移交时间
本项目正式移交项目公司的时间为《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之后,项目移交后,项目公司根据约定的时间进度进行建设工作,政府付费购买管理服务的价格按中标价格执行,不再另行核定价格。
(九)项目同步履约采购
项目公司成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且招标需要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在政府工程交易平台进行。除非采购人或社会资本在PPP采购中招标方式选定且具备提供此项服务的能力。
(十)本项目报价竞争点的确定
本项目存在运营范围、内容和规模的不确定性,难以就单一内容进行报价竞争,出于综合考量,可采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可采用报价竞争方式有两种:
1.在政府方明确该一级公路的经营方式、管理要求和配套经营性设施运作范围的前期下,分别就资产租赁费用和外包服务费用进行独立竞价;
2.由社会资本提出该项目经营管理方案(包括后勤管理、配套经
营设施和供应链管理等),同时进行年度付费单价的竞争,作为社会资本资产使用和运营管养的收入部分;
建议采纳方案与付费单价混合的竞价模式,积极发挥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政府方权益和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十一)项目履约保证金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中的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PPP项目初始投资总额或者资产评估值的10%,本项目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对公众利益影响甚广,建设期保证金建议设置为3000万元,运营期保证金建议设置为1500万元。
(十二)政府付费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设立专项账户,直接将年度费用支付给项目公司,不足部分由石拐区政府垫付。支付程序为根据约定的支付标准直接从年度结余中拨付给项目公司,不足部分则由项目公司提交补贴费用请求,确认无误后移交至区石拐区政府,包头市石拐区政府据此列支补助费用支付给项目公司。具体补贴支付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四)项目运行绩效考核
本项目应当从行业运营发展和政府监管要求出发,以政府监管重点为基础确定考核目标,从而设计确定绩效考核的关键指标,最终来指导道路的建设维护、后勤服务和供应链管理的具体绩效管理工作,主要考核的指标包括道路的维修费用率、服务质量达标率、供应链运转质量、环境卫生管理质量等。
考核以3年一次的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年度综合考核和日常分项抽样考核为考核形式,以政府、公众、专家组成的联合绩效评定小组
为考核参与主体,由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成本节约原则组织绩效考核工作,也可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若运营绩效考核结果总分不合格(低于60分),说明运营企业在管理服务方面能力不足或态度消极,建议政府设置相应的强制性措施以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进行项目临时接管,直至项目运营整改符合要求或者以某一设定价格进行股权收购。
(十五)政府补贴价格调整
在长达20年的PPP项目生命周期中,市场环境的波动会对直接引起项目运营成本的变化,进而影响项目公司的收益情况。设置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可以将政府付费金额维持在合理范围,防止过高或过低付费导致项目公司亏损或获得超额利润,有利于项目物有所值目标的实现。
本项目运营成本受电费、人工成本、道路维护的影响较大,因法律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提高管理和设备材料标准,项目公司为此要投入相应资金。
(十六)项目公司股权变更与回购
项目公司获得管理特许经营权后,为了保证项目公司的稳定经营,应对社会投资人享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变更作如下约定:
1.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算起,在五年内,社会投资人不得将其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拥有的股份或权益进行转让,除非这种转让为中国法律所要求,或是法院、法庭或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所命令的转让。
2.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算起,自五年后,经石拐区政府书面同意,社会投资人可以转让其在公司的权益。
(十九)项目提前终止的补偿
1.回购条件
在PPP项目运作中,政府或者项目公司违约将导致项目合同实施遇阻,如果违约方在预定限期内无法补救,则合同相对方有权提前终止PPP项目合同。根据违约方的不同,项目触发的回购条件和权利有所差异。
(1)政府方违约而导致项目终止
在约定政府方违约事件时,应谨慎考虑这些事件是否处于政府方能够控制的范围内并且属于政府应当承担的风险。发生政府方违约事件,并且政府方在一定期限内未能补救的,项目公司可根据合同约定主张提前终止PPP项目合同。此时,政府方要承担项目回购义务,并需要给予项目公司适当补偿。
(2)项目公司违约而导致项目终止
项目公司违约事件是指发生项目公司应当承担的风险,并且项目公司和融资方或融资方指定的第三方均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违约进行补救,政府方可根据合同约定主张终止PPP项目合同。此时,政府不负有回购的义务而是享有回购的选择权,即政府可以选择是否回购该项目,并不需要给予项目公司补偿。
(3)政府方选择终止
政府方在项目期限内任意时间可主张终止PPP项目合同。由于PPP项目涉及服务供给,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因此PPP项目合同中,政府方应当享有在特定情形下(如项目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已经不合适或者不再需要,或者会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单方面决定终止项目的权利。此时,政府方要承担项目回购义务,并需要给予项
目公司足额的补偿。
(4)自然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项目终止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或累计达到一定期限,政府或项目公司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提前终止项目。由于自然不可抗力属于双方均无过错的事件,因此对于自然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一般的原则是由双方共同分摊风险。
2.回购补偿设置
若项目协议提前终止,政府要按合同约定的支付项目公司提前终止补偿金:
八、财务测算
由于缺乏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具体明确的合作范畴,本项目暂无法进行具体的财务测算。
作为存量项目,本项目主要依赖于未来的经营状况与政府资源补偿手段密切相关,未来在财务测算过程中应当约定投资内部收益率不高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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