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 目的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员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2. 工作程序
2.1 本公司属归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全年实际销售收入的0.5%提取安全生产费
用,专门
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2.2 安全生产费用的预算、使用和支出范围:
2.2.1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预防事故设施:
① 防爆电气设备维修、更新;
②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检测;
③ 通风排风系统维修、更新;
④ 防腐、防渗漏设备维修;
⑤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费用预算。
2.2.2 生产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消防、技防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维护、更新,防毒、防灼伤卫生防护用品,冲淋洗眼设施的维护、更新等费用预算。
2.2.3 安全评价、隐患评估,职业卫生评价,职业病预防健康体检的费用预算。
2.2.4 安全标准化考评以及ISO9000、环保14000,职业健康安全18000管理体系认证的费用预算。
2.2.5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和
业务能力提高费用预算。
2.2.6 应急救援资源和演练的费用预算。
2.2.7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费用预算。
2.2.8 其他直接用于安全生产活动的费用预算。
2.3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整改所
需支出。
2.4 安全费用的提取和年初预算、年终决算要列入企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并单列财务科目。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建立专户核算,加强财务管理。
2.5 公司财务部门应于当年年底和次年年初,分别造具安全生产费用的“下一年预算”和
“上一年度决算”。在上报总经理的同时,抄送环境保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