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优秀青年志愿者队伍考评细则
附件4: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优秀青年志愿者队伍考评细则》
一、参评时间范围:2011年5月-2012年4月
二、参评对象: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三、评选办法:
1.由学院团总支向各校区团委推荐参评,并递交申请书和相关评优材料;
2各校区团委根据《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优秀青年志愿者队伍考评细则》,对各候选青协客观分进行评定;
3.各校区团委组织候选青协参加答辩并评分。
4.各校区团委根据客观评分与答辩得分结果,评选“四川农业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队伍”。
四、基础分考核办法
(一)基本工作(15分)
1.每学期开学后两周之内按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3分),迟交-1分/次,不交-2分/次;
2.每学期第17周内按时上交学期工作总结(3分),迟交-1分/次,不交-2 分/次;
3.积极完成校团委及其学生委员会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安排的工作任务(4分),无故推迟或未完成任务-3分/次;
4.按时参加全校青协联席会议(3分),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无故迟到、早退-0.5 分/次, 缺席-1 分/次(迟到15分钟视为缺席);
5.各学院青协内部分队定期召开会议(2分),分队成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无故迟到、早退-0.5 分/人, 缺席-1 分/人(迟到15分钟视为缺席);
(二)队伍建设(25分)
1.实施注册志愿者制度(10分):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学院新生入学人数的20%以上,基本分为5分,达到30%以上加1分,40%以上加2分,50%以上加3分,60%以上加4分,70%加5分;未达到学院学生人数20%的学院此大项评分为0分;校团委学生委员会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组织专人不定时对各学院志愿者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方法为科学随机抽样法,如果为加分而虚报人数,一经查实取消优秀志愿者队伍参评资格;
2.有青年志愿者协会标志(如队旗、队员证、帽子、臂章等),有完善的内部制度(如人事、例会、值班、干部、干事培训及考核制度等)(5分), “队伍标志”最多3分,最低0分;“内部制度”共2分,最低0分;
3.各学院内部建立激励机制,定期进行志愿者工作总结和集体、个人的表彰(5分),未达到要求此项评分为0分(凡是学院要选评院级“优秀志愿者”及类似奖项的加3分,需要相关奖励文件或奖状复印件(印章), 服务队内部有相关志愿者奖惩制度加2分,如果捏造奖励,将扣完本项分数,并取消所有评优资格);
4.每年举行志愿者培训,需有培训方案,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等(5分);基础分2分(培训两次),超过两次,每次加1分,上线为5分;未达到两次此项为0分。
(三)青协活动(45分)
志愿活动应立足全校、服务社会,组织全院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到各种扶贫济困、帮残助老、扶幼助弱、环境保护、社区服务、大型赛会和各类社会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中。鼓励各志愿者协会积极组织志愿文化论坛、文化助残、法律援助中心、医疗援助中心、文化援助中心和科技援助中心等诸多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以取得全校师生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志愿者活动分为四大类:特色品牌活动、长项活动、系列活动、时事活动。(各学院志愿者队伍工作每年必须有一个自己的特色品牌活动。长项活动、系列活动、时事活动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开展。)
1.参加志愿服务:根据《四川农业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办法》
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有档可依的活动进行考核。
(1)品牌活动(18分)
活动开展过程中结合《青年志愿者活动评分表》对各院品牌活动进行随机抽查,并结合活动总结情况对各院进行评分。其中活动开展基础分10分;活动评分5分;活动总结3分。
(2)长项活动(13分)(注:无项目活动不计该项分数)
①数量(5分):对学院进行项目活动数量排名,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5分,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加3.8分,第五名加3.6分,第六名加3.3分,第七名加3分,第八名加2.7分,第九名加2.4分,第十名2.1分,第十一名1.7分,第十二名1.4分,第十三名1.1分。
②质量(8分):结合《青年志愿者活动评分表》对各院项目活动的子活动的评分、项目活动子活动数量以及活动总结情
况,对进行各院评分。其中子活动数量2分、总结材料1分、活动评分5分;针对于子活动数量,志愿者工作部统计各学院所有项目活动子活动数量,按照项目活动平均子活动数量排名给分,第一名2分,其后按每降低一个名次扣除0.1分计算,扣完为止。
(3)系列活动(8分)
①活动数量(3分):按照活动数量给分: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8分,第三名加2.6分,第四名加2.4分,第五名加
2.2分,第六名加2.1分,第七名加2分,第八名加1.9分,第九名加1.8分,第十名1.7分,第十一名1.6分,第十二名1.5分,第十三名1.4分。
②质量(5分):根据《青年志愿者活动评分表》为各院平时系列活动进行评分,取其平均值乘以5%后即为该项得分。
(4)时事活动(6分)
①人均活动数量(3分):Ⅰ、算法:人均活动数量=协会经认定活动总数量÷协会上报注册志愿者人数(注:志愿者人数按照各志愿者队伍上报的注册表为准);Ⅱ、按照人均活动数量给分: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8分,第三名加2.6分,第四名加2.4分,第五名加2.2分,第六名加2.1分,第七名加2分,第八名加1.9分,第九名加1.8分,第十名1.7分,第十一名1.6分,第十二名1.5分,第十三名1.4分。
②质量(3分):根据《青年志愿者活动评分表》为各院平时常规活动进行评分,取其平均值乘以3%后即为该项得分。
(四)、宣传报道及其他(15分)
1.要求在学院网站或青年志愿者协会网站建立自己的专栏或网页,逐步实行网络化管理,未达到要求此项评分为0分(3分);
①建立网页或博客1分
②网页或博客的新闻持续更新1分
③网页或博客有除了新闻和公告以外的其他重要板块(主要是活动感想交流板块)加1分)
2.媒体报道(7分):媒体报道分为电视报刊报道和网络报道:校级电视或报刊报道一次加0.2分,市级电视或报刊报道一次加0.4分,省级电视或报刊报道一次加0.6分,国家级电视或报刊报道一次加2分;对于网络报道,校级网络报道不予加分,市级网络报道每次加0.1分,省级网络报道每次加0.3分,国家级网络报道每次加0.5分,媒体报道总分不超过7分。同一活动被多家媒体报道,以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分。针对各院上交的媒体报道相关材料,将进行随机抽查,如若发现虚假报道,将在该院最后总体分数扣除5分。
3.附加分(5分)
① 积极申请各种有经费支持的大型公益活动(如谷歌“益暖中华”),并申请成功,一次总分加1分。
②学院青协因为活动服务获得校外个人或者单位锦旗表彰,个人赠送的锦旗0.2分一次,单位总送的锦旗0.5分一次,上限为2分。
③学院青协在册成员获得见义勇为优秀个人表彰,市级和省级0.3分一人,国家级0.5分一人,同一人获得多种不同等级的
表彰,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分,上限2分。
(五)分值比例
客观得分占70%,答辩得分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