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承包合同
锅炉节能改造外包合同
甲 方:
乙 方:广东汇嵘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广东汇嵘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为甲方提供锅炉节能改造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 服务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服务要求: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锅炉节能改造服务。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服务费 元。服务费由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后,由甲方给予报销。
3、在服务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合同。
三、 甲方责任:
按月支付服务费。
四、 乙方责任:
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 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火灾等事故发生, 一但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 乙方因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费用,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它:
1、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应当面清点相应设施、设备。服务期内,若乙方需要添加或更新相应设备用具,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添臵,添臵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自行添臵的设备用具,甲方不承担费用。
2、服务合同到期时,乙方应将相应设备用具归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点工作。
3、本合同如有遗漏和不完善之处,将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提交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