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登记编号
合同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甲方)
研究开发:(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有效期限: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省 市(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
注: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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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说 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交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 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2、 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3、 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4、 样品、样机; 5、 成套技术设备。 五、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七、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定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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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花 税 票 粘 贴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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