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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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部管理制度
一、 检验
1. 质检人员各负其责,对各人手中的排产单中管件外观、口径尺寸逐一检验。
2. 对外协碳钢、合金钢三通、异径管要做磁粉检验。
3. 对合金、不锈钢管件要检验材质、硬度。批量超50件可抽检,抽检数不少于5%。
4. 对于陆续进厂管件必须做到随到随验,并安排好存放位置,定置存放,以便发货。
5. 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员需学习检验知识或标准,可对半成品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 不准在办公室闲谈、玩手机,发现一次罚50元。
二、 喷标
管件检验合格后,进行喷标DN80以上必须喷标或打字(钢印机)。标识必须安排产单中要求喷标清晰、工整。对排产单中没有要求找市场部问清楚,再做标识。
三、 发货
1. 质检员要对手中排产单的货物做到心中有数,发货时必须清点清楚。预防漏发、错发现象。
2. 质检人员装好车后,要给做资料人员书面发货数量,资料做完并核对。
3. 发完货物的排产单,交给质检部长保存。
4. 对于检验、喷标、发货、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问题质检员给予50元罚款,给予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公司给予处罚,直至开除。
5. 原则谁的单子谁负责,对于发货时休班人员,如该批货物出现问题,休班人员负连带责任。
6. 质检员对于检验不合格,货物没来未检验货物可不准发货。
四、 休班
1. 对于需发货质检员不允许休班。
2. 质检人员无特殊情况不请假,月考勤低于26天者,月底报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