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4.30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设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JGHMTYX2012-01)
招 标 人: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4
二、投标须知 ........................................................................................................................................... 5
第三章 设计任务书 ............................................................................................................................. 17
第四章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 18
第五章 评标细则 ................................................................................................................................. 19
第六章 合同格式 ................................................................................................................................. 2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3
一、资格审查申请部分 ......................................................................................................................... 36
二、技术部份 ......................................................................................................................................... 45
三、商务部份 ......................................................................................................................................... 4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设计招标公告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淖柳公路煤炭运输综合服务园区立项申请项目工程经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公司2012年4月14日签文核准同意。 由招标人对淖柳公路煤炭运输综合服务园区的建筑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设计承包人。
1、本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程
1.1建设地点:新疆哈密伊吾县淖毛湖镇重工业园区
1.2工程规模:约39860平方米
1.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4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方案设计;
1.5要求工期:设计周期为 30 日历天(不扣除公休日、节假日)。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人可从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报名时间为2012年5 月 3 日至2012年5 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时,请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②2006年以来已完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合同;
6、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参考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7、本公告将在新疆广汇集团网站上发布。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5 月27 日 10时00 分,请提交到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受理。
9、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哈密伊吾县淖毛湖镇
联 系 人: 张岩魏、彭源湘
联系电话:0902-7260527
传 真:0891-6869758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的设计设计承包人。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伊吾县淖毛湖镇重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张岩魏、彭源湘
联系电话:0902-7260527
传 真:0902-7260527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项目的范围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
2.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将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自行组织对本招标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
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项目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的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规定由中标人向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支付。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3章 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施工图纸
第4章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第5章 评标细则
第6章 合同条款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除本投标须知第7.1条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
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并送至有关监督部门备案。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并送至有关监督部门备案。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文字。
10.2除有关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内容由资格审查申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组成。
11.1.1资格审查申请部分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审查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附表1:投标人一般情况
附表2:2010年以来已完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表
附表3:拟派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附表4:拟派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配置表
附表5:投标人对信誉、履约情况的承诺书
(4)要求提供证书及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鲜章)
a.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
b.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c.2010年以来已完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合同(不少于1个);
d.拟派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 ;
e.拟派本招标项目的各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注册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 。 11.1.2技术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包括组织机构结构、设计负责人的选定、各主要专业人员配置、职务职责、组织管理等)
(2)设计方案
①设计方案设计(包括项目设计概况及说明等)
②设计方法及工作量
③设计设备(包括拟投入的设备、仪器等)
④设计质量及安全(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等,设计质量应当真实、准确,应满足工程规划、与建筑工程设计的配合及施工的需要等)
⑤设计周期进度及保证(包括前期准备、内业工作、整理结果出版设计文件等工作进度计划和周期保证措施等)
11.1.3商务部分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
(2)投标保证金
(3)设计费用报价书
11.2电子文档中包括资格审查申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个部分,电子文档采用光盘一个。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文档与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投标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是固定总价(包括设计费用报价及分摊在设计费用报价中的风险费用和其他费用),应是本须知招标范围所述的全部项目的投标报价。
13.2设计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设计承包人承担 。 13.3投标报价计算
设计设计取费依据《工程设计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计算,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14、投标货币
14.1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及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币种。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方式、金额和时限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继续有效。
16.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如下: 户 名:
开 户 行:
帐 号 :
16.4对于未能按所规定的方式、金额和时限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投标须知第3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7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后放弃投标;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缺席开标会;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16.8确定中标人后,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在法定期限内不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则承担违约责任。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投标文件;只有投标人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才对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文件进行评议,以决定是否被采纳,但是备选投标文件不能作为评审进行评分得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的内容“签字或盖章”处中应按要求填写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鲜章并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能用签字章代替亲笔签字)。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鲜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式内容的纸张尺寸采用A4纸张,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采取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
18.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各自分别装袋(此袋为内层密封袋)并分别密封,然后将内层密封好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装入同一个密封袋(此袋为外层密封袋)内并密封。
18.3在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标记:
(1)商务部分(或电子文档);
(2)招标编号;
(3)投标人名称;
(4) 投标人地址;
18.4在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标记:
(1)投标文件;
(2)招标编号;
(3)项目名称;
(4)招标人名称;
(5)招标人地址;
(6) 2012年 5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5按本投标须知第18.2条、第18.3条和第18.4条所要求的密封和标记,以便本投标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及邮政编码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2条、第18.3条和第18.4条的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7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鲜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截止时间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20.2 招标人可按本投标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的修改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将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对延迟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在24小时内予以书面响应。若投标人拒绝延迟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因拒绝延迟的投标截止时间而被没收。若投标人书面同意延迟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在本投标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另行密封、标记和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份数和签署,应按本投标须知第17条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执行。
22.3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 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五)开 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参加了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3.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3.3开标程序:开标会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登记;
(2)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到登记;
(3)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会纪律;
(4)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主要与会人员及投标人名称;
(5)主持人宣布作为无效投标予以拒绝的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
(6)主持人介绍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情况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招标人、监督人共同检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8)投标人代表及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密封规定和要求;
(9)经确认无误后,由开标人当众拆封,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的补充及修改中的调整报价、交纳投标保证金情况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0)投标人对唱标记录签字确认;
(11)主持人宣布会议标结束。
23.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3.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开标时,到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评 标
25、评标机构
2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封闭且保密方式评标。
25.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评标过程中事务性工作。
25.3 评标工作方法
(1)分工协作:投标文件的初评及详评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审。
(2)集体讨论:对评标中有争议的问题必须集体讨论,讨论意见要有笔录。
(3)评标决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审结论。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备案。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6.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
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资格后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
27.1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部份和商务部份之前,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部份进行审查,审查其投标人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条件,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投标人未达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能力,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行技术部份和商务部份的评审。
28、评标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
28.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即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按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出标明排列顺序的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结合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设计任务书,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业绩、信誉、经营状况和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设计及设计方案的优劣及其设计及设计费用报价进行综合评审。
(七)合同的授予
29、合同授予标准
29.1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28条规定所确定中标人。
30、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0.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1、中标通知书
31.1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
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1.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或者中标人采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设计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招标人将没收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3招标人必须在中标人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压证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完成后交付给予招标人使用时才能退还。中标人在设计设计实施中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3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设计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转让(转包)给他人。中标人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设计文件编制实施的有关规定。
33、履约保证金
33.1投标人的设计费用报价分别不得高出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设计预算控制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3.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并在合同签署前3天,中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签署合同。
33.3 若中标人不按第33.2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章 设计任务书
(另册)
第四章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另册)
第五章 评标细则
(一)总则
1、制定依据
1.1为了切实做好本项目设计设计招标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局第2号文件),结合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细则。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
进行。
(二)评标程序
2、评标程序和内容
2.1了解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阅读和掌握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熟悉和掌握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及其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应主动向评标委员会成员介绍本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
2.2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部份进行审查,审查其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条件以
及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主要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必要的澄清及修正,
具体审查内容为废标情况检查、重大偏差检查和细微偏差的澄清及修正;
2.4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主要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份、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
(包括必须的询问和认定);
2.5按综合评估法,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6编写评标报告。
(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3.1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条件
(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部份编制要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1
条的内容,以及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7.3条规定的要求;
(2)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的证书及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应齐全。
(四)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4.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其投标人的投标将
被拒绝:
(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的内容及要求编制的;
或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要求密封的;或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22条规定的内容及要求编制的;
(2)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7.3条规定填写投
标人全称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或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签字采用签字章代替的;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方式、金额和时限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
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未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5)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电子文档的,或提交电子文档未按规定密
封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
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投标价格,且未书面明确哪一个是有效投标价格的。
4.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
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投标文件有以下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对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设计标准、技术标准及规
范、设计周期等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或有对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招标人的权利、投标人的责任作出重大修改的;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设计取费标准,或者低于成本恶性
竟争的;
(3)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4)投标人以其他人的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5)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6)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以及拟投入的项目设计组织机构人员证书等有假冒、伪
造的。
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
5.1投标文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的,评标委员会才能进行评审。
5.2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即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
件,仅存在细微偏差。所谓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但是投标文件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漏项或者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6、投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正
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不得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也不得明确指出其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并提交相关的书面说明材料,但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
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投标报价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以及投标报价与各清单项目
报价合计不一致时,一律以报价函中用文字表示的投标报价为准。
评标时不再对单价、合价及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中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对投标
报价内容进行修正。修正原则如下:
当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高于报价函中的文字报价数额,则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
目的价格或费用仍以报价函中的文字报价为准,不得调增。如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报价函中的文字报价数额,则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按中标价与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降幅同比例降低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价格或费用。
6.3为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评审与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文件中的
项目遗漏或者未填单价或合价等内容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评审。
(五)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7、详细评审及比较
7.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评标细则第4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7.2在评审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评标细则第5条、第6条的规定,对各
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修正、补正后,确定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加以比较和评审。
8、询问形式及原则
8.1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有效。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不作答复或不在规定时限答复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评标委员会只能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相关问题向投标人提出询问并要求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评估及判断原则
9.1确定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的评估及判断原则:
(1)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的,应对投标人作出的书面答复、澄
清、说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论证、评估和判断。
(2)评标委员会在判定低于成本竞标发生分歧时,以超过半数以上的评委的意
见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竞标的判断依据。
9.2当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少于3家,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
应继续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9.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评标细则第10.1条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评
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按本评标细则第10.2条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出综合得分,并按详细评审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标明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10、评标方法
10.1综合评估法:即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的投标人,按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的标明排列顺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结合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设计任务书,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业绩、信誉、经营状况和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设计方案的优劣及其设计费用报价进行综合评审。
10.3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投标文件;只有投标人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
会才对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文件进行评议,以决定是否被采纳,但是备选投标文件不能作为评审进行评分得分;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六)评标纪律
11、评标职责及纪律
11.1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活动依法在严格保密并由相关监督部门派员全过程现场监督情况下进行。
1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自主地完成评标工作,应客观公正地地履
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期间不得随身携带通讯工具,若必须使用通讯工
具与他人联系的,必须经在场监督部门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方可通话。
11.4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严禁擅离职守,严禁私自外出与任何投标
人或者与招标结果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接触,在全部评标工作完毕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评标地点。离开时,不得携带与评标有关的资料。
11.5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
其他好处,不得参与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11.6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在评标工作结束后也须保
守秘密,不能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六章 合同格式
(一)设计合同格式
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监制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设计质量,经发包人、设计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建设地点: 。
1.3 工程规模、特征: 。
1.4 工程设计任务与技术要求:按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和相关设计规范执行。
1.5 承接方式:委托。
1.6 预计设计工作量: 。
1.7设计项目控制总投资额: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设计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及建筑施工图纸。
2.2 提供设计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
第三条: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设计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设计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起按要求分部提交设计成果资料,至 年 月 日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4.1.2 设计工作有效期限以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招标人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第五条:发包人、设计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设计人明确设计任务及技术要求,
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设计过程中的重大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5.1.3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索赔。
5.1.4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设计人责任
5.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设计任务书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设计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设计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设计费用;或因设计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设计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 招标人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发包人、设计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30 %。
5.2.3在工程设计前,提出设计纲要,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设计过程中,根据工程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设计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 在现场工作的设计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
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 在设计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委托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设计人在设计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5.2.7设计单位应在委托方限定的项目建设总投资额内完成设计任务,如设计成果在工程实施阶段超过项目总投资额,设计人应对超出部分工程款予以赔偿,并不得要求委托方支付设计费余额。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设计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设计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设计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 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
工设计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设计人
未进行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设计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合同额50%的设计费计 元(大写);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设计人支付合同额100%的设计费计 元(大写)。
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设计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
设计费的万分之二点五的逾期违约金。
6.5 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设计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设计费千分之一。
6.6设计人按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完成并提交设计设计成果的,发包人按200元/ 招标人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天的标准进行奖励,奖金总额最多不超过1000元。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发包
人、设计人同意由拉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设计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设计人履行完合同
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行政主管部门 份,上级主管部门 份,招标代理机构 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其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招标人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设计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人: (全称并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目 录
一、资格审查申请部分
1.资格审查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附表1:投标人一般情况
附表2:2010年以来已完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表
附表3:拟派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附表4:拟派本招标项目的设计管理组织机构配置表
附表5:投标人对信誉、履约情况的承诺书
4.要求提供证书及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鲜章)
a.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
b.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c.2010年以来已完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合同(不少于1个);
d.拟派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 ;
e.拟派本项目的各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注册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 。
二、技术部份
1.设计组织管理机构
2.设计方案
(1)设计方案设计
(2)设计方法及工作量
(3)设计设备
(4)设计质量及安全
(5)设计周期进度及保证
三、商务部份
1.报价函
2.投标保证金
3.设计费用报价书
招标人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一、资格审查申请部分
1、资格审查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的名义,
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项目名称} 设计招标的投标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证书及资料:
2.1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
2.2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3 2010年以来已完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合同(不少于1个);
2.4 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资格证、技术职称证 ;
2.5 设计项目各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注册资格证、技术职称证 ;
„„
3、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
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证书及资料文件在各方面都是
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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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为 (招标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的设计、设计及后续服务签
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则投标文件中不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招标人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
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我方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则投标文件中不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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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附表1 投标人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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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06年以来已完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表
注:1.仅提供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合同经验。
2.每个类似工程项目合同须单独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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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招标人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附表4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配置表
招标人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附表5 投标人对信誉、履约情况的承诺书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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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求提供证书及资料的复印件
(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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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部份
1.设计及设计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2.设计方案 (1)设计方案设计 (2)设计方法及工作量 (3)设计设备 (4)设计质量及安全 (5)设计工期进度及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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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部份
1、 报价函
致:(招标人名称)
1.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作为投标报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
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书后,在本投标文件内写明的开工期内开工,并在 日历天(不扣除节、假日)的周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该工期从合同书内写明的开工期的第一天算起。
4.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招标文件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担保。
5.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6.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8.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和时限我们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们在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后放弃投标,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缺席开标会,或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并在合同签署前3天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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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保证金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方现递交投标保证金(大写) 元(¥ 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保证内容是:
1.如果我方在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以后放弃投标; 2.如果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缺席开标会;
3.如果我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4.如果我方接到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
5.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违反上述保证内容的,你方有权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当我方落标时,可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你方退领投标保证金。
(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鲜章)。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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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费用报价书
招标人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