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二社团章程快乐跳跳
表二
三都小学一年级快乐跳跳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本社团的名称为上饶县石狮乡三都村小学一年级快乐跳跳社团,简称快乐跳跳。
第二条 社团性质
本社团是在上饶县教体局、上饶县石狮乡三都村小学的指导和组织下,由一年级在校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旨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发现和培养跳绳爱好者,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体育锻炼的兴趣。
第三条 社团宗旨
开展花样跳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精神,提升本校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阳光体育运动的特色。
第四条 社团口号
我们的口号是:“我跳绳 我健康 我快乐”。
第二章 社 员
第五条 社员资格
三都小学一年级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热爱跳绳运动,均可申请加入跳绳社团,经过团长审核合格后成为正式的跳绳社团社员。
第六条 社员权利
1、 跳绳社团的社员有平等接受训练的权利。
2、 监督跳绳社团纪律的执行。
3、 参加日常的跳绳训练。
4、 对跳绳社团提出建议和批评。
5、 入社团审核和退社团自由。
第七条 社员义务
1、 遵守跳绳社团的章程。
2、 认真积极参加每一次的训练,不断提高自己的跳绳水平。
3、 外出交流、比赛活动时要树立跳绳社团的良好形象。
4、 爱护一切训练器材,不得故意损坏。要保护训练场地的整洁。
第八条 社员纪律
1、 遵守学校的纪律。
2、 积极参加每一次的训练,如有特殊情况要向团长请假。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每一次活动。
4、 服从教练的训练安排。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 决定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四) 领导本社团开展工作;
(五)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 本社团管理机构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组长一名。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 思想积极上进;
(三)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 工作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十一条 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从学校以及主持教师的领导。
(二)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三)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