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补充规定
05-13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确保员工用餐文明、安全和牢固树立“工厂是我家、环保美化靠
大家”的共同参与意识,创造卫生、整洁、优美的企业内部环境,展现企业平安和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特制定以下几条补充规定:
一、为确保员工用餐的食品安全,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
食品卫生安全法规,注重个人和食堂环境卫生并做好灭鼠、灭蝇、灭蟑等各项防范工作。严禁购进、储存和销售有害、有毒等劣质原材料和过期食品。食堂环境必须时刻保持通风干燥、卫生整洁,食品制作台案、器具要按要求消毒清洁。食品制作过程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做到饭熟菜香。如因违反规定造成食物安全事故的,食堂责任人应负完全责任。
二、针对工作需要,公司已分别对各车间、工种的用餐时间作出明
确规定,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依次、文明、有序用餐。餐后剩余饭菜必须倒进食堂指定的容器内,未按规定乱丢乱倒污染环境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三、花园、凉亭、鱼池是公司美化环境和接待客人的主要场所
之一,禁止员工进入和挑逗园内动物,更不能在此用餐和休息。违反此规定者,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20元。
四、员工有义务珍惜和爱护厂区内的花草树木,不能随意採摘花果
和破坏绿化设施,违者除按公司规定作5---300倍罚款外,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公司对责任人作除名处理。
五、为创建卫生、整洁、优美的企业内部环境,厂区所有区域严禁
乱丢垃圾,违者除责令清理外,每人每次罚款20元。
以上五条新规定自公布即日起生效,请全体员工互相监督,共同执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