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地面沉降的危害及治理措施
沧州市地面沉降的危害及治理措施
摘要 沧州市由于深层水的长期超采,形成了大面积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继而产生地面沉降,通过分析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危害,提出了治理措施,以促进当地的生产与发展。
关键词 地面沉降;危害;治理;河北沧州
1 沧州水资源及地面沉降现状
沧州市多年(1956—2008)水资源的总量为12.02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仅172 m3。境内60%的面积为微咸水或咸水,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淡水出现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全市干旱少雨,地表水比多年平均减少了60%,各河渠外来客水从20世纪80年代起至今基本断流。长期以来,沧州市只能靠开采深层地下水维持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生态用水,导致深层水超采严重,年均超采约5亿m3,出现了地下水位连年下降、地下水漏斗面积不断扩展、地面沉降加剧等一系列比较严重的水环境问题[1-2]。目前,水位埋深大于60 m的封闭面积已经发展到8 530 km2,占全市总面积的61%;地下水漏斗从单一漏斗发展成复合漏斗,形成了1.4万km2全国罕见的降落“漏斗群”,地面年沉降量最高达100.4 mm。
2 地面沉降的危害
由于沧州市地下水位的大幅下降,引发了沧州市大幅度的地面沉降。伴随地下漏斗的形成,铁路路基、建筑物、地下管道等下沉开裂,堤防和河道行洪出现危机,南运河部分堤段已经下沉了1 m左右,千里堤则在20世纪80年代就出现了纵向裂缝,给沧州市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和环境危害。在我国4个地面沉降量超过2 m的城市中,沧州市名列其中,全市主要有沧州市区沉降区、黄骅沉降区、河间沉降区、任丘沉降区4个沉降区。
2.1 城市内涝积水
20世纪60—70年代,沧州市遇较大降雨,大部分可自然排出,而如今城市大部分地区严重积水。2002年7月,一次连续降雨仅75 mm,沧州市区维明路、解放路最大积水深度达500 mm;2003年10月,一次连续降雨208 mm,市区的主要道路积水深度高达1 350 mm,其中南环立交桥积水深度达3 500 mm。
2.2 河道防洪能力降低
沧州市境内有多个行洪河道,如漳卫新河、捷地减河、子牙新河等。各河流入海口严重淤积,捷地减河河床淤积最深处达1 m,由于地面沉降现象的发生,大大降低了河道堤防的防洪标准,使沉降段成为洪涝区和滞洪区。
2.3 浅层水位相对抬升,引发城市环境地质问题
与2000年水位资料相比,2007年沧州地区地下水位相对抬升1.6~2.1 m,水位埋深最浅处达0.6 m。浅层水位的相对抬升引发了一些环境地质问题,如建筑物地基承载力下降、地基易发生震动液化、路基在冬春季节引起冻融和毛细水上升等现象,使路面返浆,道路的使用寿命也大大缩短,市区绿化树木成活率逐年下降[3]。
2.4 地面高程资料大范围失效
在交通、水文、水利、地震等行业中会广泛利用到地面高程资料,其也是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资料[3]。随着地面沉降的发展,大范围的高程资料失效,严重地影响和干扰了相关行业工作的有序进行。
3 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