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施工配合方案(标准)
南疆铁路吐库二线S1标爆破施工
配 合 施 工 方 案
审批: 日 期2009年3月11日
审核: 日 期2009年3月11日
编制: 日 期2009年3月11日
主体施工单位:中铁二局吐库二线S1标工程指挥部 配合施工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库尔勒工务段
2009年3月11日
一、编制依据:
1、《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乌铁总„2008‟555号文件。
2、《建设系统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乌铁建„2009‟84号。
3、《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禁令》乌铁办[2009]15号。
4、《三个禁令48条》。
5、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二、工程概况
1、配合施工项目:
①南疆铁路吐库二线鱼儿沟车站K112+850~K113+200两侧路堑均爆破施工。
2、配合施工范围:
⑴、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管理责任是否界定清晰,划界是否明确。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擅自变更施工计划、超范围施工和提前做准备工作。
⑵检查施工领导人的任职级别是否符合《安规》要求,电话员、防护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对新工、临时工、民工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培训。
⑶监控施工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逐条落实,对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问题及隐患是否采取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⑷监控施工单位施工中是否按照《安规》规定设置防护信号,驻站联络员和现场电话员、防护员,是否按规定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中登记,防护备品是否齐全。
⑸ 施工作业中监控施工单位来车时,作业人员是否提前下道避车,机具、材料是否侵入限界。
⑹线路开通使用前,检查施工现场设备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条件下的放行列车标准,施工单位负责人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整修,整修后的质量是否符合放行列车条件。施工过程中开挖、移设的涵渠设备标志是否复位,质量是否达到《维规》的规定。
⑺施工负责人是否与安全监督员履行了“双签认”手续。需要继续慢行地段,是否设置了现场看守人员,是否明确设备检查责任制度。
⑻施工现场机械料具是否堆码稳固,旧轨料、零配件是否及时回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及机械施工后,是否停入在距线路10
米以外的平台上。
⑼施工单位必须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中第65条 施工单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的“配合通知单”。设备管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施工请求后,应对施工方案和计划及影响范围进行认真核对,并在施工开始前派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3、配合作业内容、施工等级、影响及限速范围:
4、配合主要工作量:
三、配合施工组织 (一)、安全组织机构:
施工总指挥:刘岩松 职务:副段长 施工副指挥:吴学健 职务:段长助理
成员:技术科、安全科、调度科科长、副科长,施工地段所属线路车间主任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电话43015、42015 (二)、施工配合范围:2009年4月1日~4月30日布尔加依-鱼儿沟区间K112+850至K113+200段进行路堑爆破属Ⅲ级施工、B级爆破、施工封闭时间为60分钟。
(三)、配合施工任务划分及监控配合安排: 一、领导小组职责
1、严格落实乌铁总[2008]555号文件要求,细化措施,检查施工各项安全措施、防护、放行列车条件及施工质量。
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保障措施(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制定出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对所涉及的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以及为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施工工艺和采用的材料等)。负责与外部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结合施工方案协调好与外部施工单位的管理关系。
3、接到外部施工单位的施工请求后(配合通知单),对施工方案和计划及影响范围进行认真核对,并在施工开始前派施工安全监督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4、落实对各项施工作业的检查监督,检查外部施工单位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环节。 5、发现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督促整改。
6、检查指导施工地段所在车间对外单位施工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7、积极与二线指挥部联系,参加相关的施工协调会。做好相关施工协调、配合工作。
二、设备管理车间的责任
1、贯彻上级和段施工管理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乌铁总[2008]555号营业线施工管理文件的各项要求和标准。
2、落实对施工单位作业的检查监控和指导,发现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
3、负责落实对管内外部各项施工的检查监控,发现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时,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并监督整改。
4、车间干部负责确认车间管辖内外部施工单位是否签订了施工
安全协议、施工防护标准是否落实、是否影响行车安全及设备稳定、外单位天窗施工开通前,确认放行列车条件。
5、负责安排管内各班组、巡道工对管内施工进行静态监控,及时反馈施工现场安全信息。
6、施工时,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必须到现场履行监控职责。 7、对段派驻的安全监督员到岗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安全科反馈违标信息。
8、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时,所在车间要立即向段汇报,通知施工单位并协同施工单位积极组织修复损坏设备。
三、施工安全监督员的监控责任
1、负有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贯彻路局[2008]555号文件规定以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令、规章、制度、措施及指示执行情况的责任。
2、施工安全监督员对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控要做到“四清楚,三到位”为安全行车负责。
四清楚
(1)清楚施工起止地段及起止时间; (2)清楚施工作业内容及影响安全范围; (3)清楚施工作业标准;
(4)清楚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三到位
(1)于开工前1小时到位,并在施工单位的签到簿上签到; (2)对施工作业的全过程监控,做到施工不停止,监督检查不间断;
(3)工作责任到位,发现各种安全问题要立即指出,并指导做好安全防护,确保行车安全。
3、负责对施工单位可能影响行车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监督责任区内既有行车设备完好,符合列车安全运行条件。
4、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检查发现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5、封闭施工开通线路前,必须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施工地段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线路几何尺寸是否符合《修规》要求,机械料具堆放是否侵限,边坡薄弱地段是否有松动,线路上是否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障碍物、行车安全附属设施是否完好等,认真履行“双签认”责任。
6、监督施工地段发生险情和安全隐患时,负有及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正确处理险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对影响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项目、未经上级批准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范围,负有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恢复线路原状,并及时上报信息的责任。
7、监督员检查、发现问题后,应按规定标准发出《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一式五份),自存一份,其余分别交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监督员在现场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 应立即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同时,向施工单位下发《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单》(一式五份)。并立即向安全科及调度汇报具体情况。
8、监督员要认真做好监督记录和监督日记,保存好安全监督原始资料负责,并接受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9、严格落实监督员职责和检查签认制度,对不满足施工条件或安全管理不到位,缺少关键管理人员的立即要求停工,并下发停工整顿通知书或施工安全整改通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并及时将信息报和安全科信箱。
四、严格执行《库尔勒工务段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
(四)、配合工期(时间)安排: 1、总体工期配合(时间)安排:
4月1日—7月30日鱼儿沟站K112+850~K113+200路堑爆破施工。 2、各项配合工程进度计划:
3、配合施工监控(防护)示意图:
4、配合施工项目安全关键点卡控表:
车站驻站联络员与施工现场防护员或施工负责人用电话联系的程序规定如下:
1. 施工负责人应通过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时刻,设置好防护后方可施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来车“预报”、“确报”等信号。
(1)预报:车站对施工区间办理闭塞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预报;如系通过列车,则应提前一个车站(即邻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
(2)确报:车站向施工区间发车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确保。
(3)施工地点距车站较近或施工条件较复杂,需提前预报、确保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员及施工人员。
(4)变更通知:预报、确报有变化时,驻站联络员应向现场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
2. 现场防护员接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预报、确保、变更通知后,均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或按规定信号(用喇叭、信号旗等)向施工负责人重复鸣示,直到对方以相同的信号回答为止。同时应加强警戒,注意瞭望,监视来车与工地情况。如设置有中间联络防护员时,应以上述相同方式准确及时地将信息传达给对方。
3.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应至少3~5min通话一次 。
4.驻站联络员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双线区段反方向来车时,驻站联络员应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转报施工负责人。 四、监控内容与措施
(一)总体要求
本次按 Ⅲ 级施工管理。要求有关干部按规定上岗盯控,把好施工准备、过程监控、过程写实、销记开通、施工总结、监控养护关,保证施工和行车安全。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监控重点
1.线路须达到路局关于正线线路平、纵断面设计标准,满足列车运行速度的要求。
2.验收时存在的问题,经施工单位整修复验合格并报路局批准后方准实施。
3.设置临时栅栏必须事先到有关单位办理手续后方准安设,临时栅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留设的临时栅栏门由施工单位派专人24小时看守。
4.安全监控人员负责检查各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及参加施工的人员、材料、照明设备、机具及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各施工单位的施工工具必须按双套准备),若发现有重要项目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时,立即督促整改,并不得在要点施工记录簿上签认。
5.施工单位向路局提报施工计划前,必须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项目有:施工影响范围、慢行地段的确认。
6.本次施工前,有关人员与施工单位到现场确认并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7.应急机具状态是否良好,应急材料是否备齐。并向全体监控人员进行交底;
8.所有参加监控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参加监控的人员要相对固定,有变动时须经段长批准并做好交接工作。
9.所有参加监控人员提前1小时到位。如发生擅自不到位、信息反馈不正确不及时等情况,将认真分析,追究责任。
(三)施工过程监控要点
1、参加本次施工监控人员必须在封锁前1小时持证到各自的监控地点。
2、确认施工单位现场防护,远端防护员到岗、施工单位领导人,以及其他配合单位等相关部门人员到位。应备机具完好、人员到位后,通知驻站联络员对施工单位联络员登记进行签认。
3、施工人员机具在封锁点下达后进入栅栏,并在警戒绳设置完毕后放准上道作业外。
4、安全防护监控:
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慢行、响墩及邻线的防护;夜间的防护灯等必须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设置。
5、技术质量监控及配合:
(1)工程单位施工过程中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共同确认现场质量标准的执行控制到位情况,确认到位后抓紧安排整修工作。
(2)、要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抓紧进行旧轨料清理,确保开通前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
(3)、开通前检查确认严格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的第2.1.12条及《铁路线路修理规则》中的第6.2.1条有关规定。线路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向施工监控领导人汇报,监控施工单位按程序撤除防护,在车站行车记录簿上销记后方可开通线路。
(四)安全事项
1.所有参加监控人员要密切邻线的运行情况,防止出现车辆、机具、机械、人员侵入邻线,影响行车安全及人身伤害。
2.开通前认真检查现场材料、机具是否清除完毕,确认无侵限,工务负责人应及时通知驻站防护员联系现场防护员撤除防护后销记。
3、所有封锁、慢行、开通、提速等影响行车的施工、作业实施之前,作为设备管理单位要进行确认,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后,驻站联络员方可在行车日志上签字;
4、列车运行条件:1、线路开通条件确认;2、线路运营提速条件确认;3、线路运营速度管理(提速、降速、封闭);4、LKJ基础数据变化对行车条件的影响。
(八)验收安排: 1、前期验收; 2、施工前验收;
3、开通使用前验收; 4、运营接管验收
五、配合施工应急预案
1. 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
一、应急组织机构
施工总指挥:刘岩松 职务:副段长 施工副指挥:吴学健 职务:段长助理
成员:技术科、安全科、调度科科长、副科长,施工地段所属线
路车间主任
二、人员职责分工
①组织指挥——由段长负责。除组织指挥各部门、车间有关人员、积极抢救、迅速恢复通车外,还应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根据救援需要,安排段抢险人员做好分工与配合。
②设备抢修——由线桥技术科、质量检查科及车间负责,组织抢险人员,配合有关单位,负责抢修线路和通车后的复旧工作。并及时将救援进度报调度。
③人员救护——劳动人事科负责协调事故伤员的医疗救护和事故现场的有关防疫工作,受伤人员的抢救、运送及事故现场的卫生医疗工作;决定是否要求紧急救援服务机构帮助;负责与工务处联系,必要时向工务处提报请求紧急救援服务机构帮助的建议和信息。
④材料机具——由线桥技术科、综合机修车间主任负责,保证车辆及料具的及时供给。对在救援中损坏的机械和工具,应及时进行修复和补充。
⑤通信畅通——车间及时设立应急抢险通讯联系点,确保通讯畅通。
⑥治安保卫——由安全调度科保卫人员负责,做好现场保卫和消防工作,协助维护事故现场次序。配合事故调查组对触及法律和破坏性事故进行事故现场录像、照像、调查、取证等工作。
⑦信息收集——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行车事故灾难及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收集工作。
⑧事件调查——由安全调度科科长负责,勘查现场,详细检查机车、车辆及其他设备状态,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记录,如有上级业务部门人员,应配合进行调查取证,全面分析,提出初步意见。并负责判定铁路行车事故的性质、规模和影响范围。
2、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①调度接到事故通知,立即将通知情况及有关事项准确记录,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并按照规定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
②各科室负责人第一时间通知本科室人员,到段调度待命准备抢险(准备相应物品);办公室主任做好交通及后继工作的准备,党群工作办公室作好现场录像准备。
③线桥技术科科长准备现场技术资料及抢险方案,安全调度科科
长提供抢险安全资料,线桥技术科科长提供抢险材料工具。
④救援小组成员及抢险队伍必须随汽车、轨道车和其他救援工具赶往现场。
⑤按分工及救援安排作好各自准备工作,随时将有关信息向上级汇报。
⑥发生行车特别重大、重大、大事故及险性事故时,段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依据现场情况,充分做好人员、机械、料具的准备,并随时与路局或相关处部室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全力以赴做好抢险配合及线桥设备修复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行车。
⑦发生险性、一般事故时,段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依据现场情况,做好机车、车辆起复的配合工作,依据现场情况,提前做好人员、机具、材料的准备,故障车辆起复后,全力以赴投入抢修,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行车。
⑧段调度作好后续抢险工作的信息收集及反馈工作。
⑨ 事故抢险结束后的次日,段召开专题分析研讨会,分析抢险暴露出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附件:
1、施工单位人员及联系方式; 2、工务段施工监控人员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