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
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适应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的迫切需要,在广泛、系统的调研基础上,围绕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形成大学生自觉参与素质教育的积极导向,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
一、指导思想
1、结合技术本科教育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将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科学观念与运作机制导入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奠定此项工作的学科基础。
2、突出重点,把握特色,把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融入学校的教育体系之中,提升此项工程的定位。
3、规范第二课堂的运作,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升学校校园文化品牌与特色。
二、原则定位
1.自主性原则:根据学生的个性和实际情况,以学生的自主定位和设计来确定自己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
2.开放性原则:鼓励学生不受专业、年级的局限,以整合学习资源为目标,进行开放式设计,提倡文化融合和价值共享。
3.多样性原则:鼓励学生科学合理地进行风格迥异的设计和参加丰富多彩的活动。
4.普遍性原则:鼓励全体学生参与素质拓展计划。
5.引导性原则:素质拓展与认定工作旨在引导大学生自我成才和校园范围育人氛围的形成。
三、组织建构及职责
1.成立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及校级认证中心
成立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组成,全面领导学校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
成立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中心受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负责全校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统筹规划和实施。认证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校级认证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素质拓展项目的申报、发布和更换等工作程序;制定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填写内容的申报、确认和修改等工作程序;建立并保管全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方面的文件资料;发布全校各级组织负责的素质拓展项目目录等事务。
2. 成立学院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学院级认证中心主任由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其职责是按照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安排本学院素质拓展计划的整体规划,为本学院学生素质拓展提供物质保障,审核本学院素质拓展项目,研究素质拓展计划在本学院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检查本学院素质拓展计划的执行情况。
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负责本学院素质拓展计划推行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素质拓展申报中心,申报中心主任由各团总支书记担任。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素质拓展项目的登记、申报、发布和更换等工作程序,申报本单位负责落实的素质拓展项目;按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内容的申报、确认和修改等工作程序,组织学生申报与填写素质拓展证书;记载学生素质拓展成果并认证每一位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内容;受理学生提出的素质拓展证书的补发和内容更正;为校认证中心提供数据和信息;指导班级开展各项素质拓展工作等事务。
3.成立班级素质拓展小组
小组组长由团支部书记担任,班长担任副组长,其职责是向学生传达有关素质拓展计划的政策和要求,向本单位和学校有关机构提出工作建议;负责评议班级成员素质拓展活动效果,记录素质拓展项目实施过程等事务。
素质拓展认证工作实行个人申报制度。以学期和学年为周期,实行个人申报, 凭日常记录、证书证明并结合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学分。各级认证机构所认证的内容必须是学校认证中心确定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认证无效。
4.校级认证中心负责全面推进素质拓展计划在学校的实施,协调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要涉及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指导学院认证中心工作,对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最后审定。学院二级学院认证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对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
5、全体本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主动根据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获得相应学分,达到学分要求后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6、上海电机学院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实行个人申报,班级素质拓展小组评议,学院认证中心评定推荐,学生处审核排序,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最终确定。
四、 主要内容和学分计算
上海电机学院综合素质拓展计划包括科技创新、创业类、社会活动类、文化素质类、证书技能类。
科技创新、创业类涵盖科学研究、调查、创新创业实践、参与教师教科研活动等内容。学分获得由学生提交相应证明,二级学院核定,实现网上申请审核。同一项目就高享受学分,同一项目取得多项成果,成果可重复计算学分。包括:
1)、各类科技、创业竞赛获奖
A、国家级:最高奖项4个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B、省部市级:最高奖项3个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C、校级:最高奖项2个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其他:非官方竞赛获奖以取得其他各类成果方式核算学分,最高以2分计。
2)发表学术论文
A、被SCI,EI,SSCI收录的论文:每篇3个学分,按照作者排序每位递减0.5分。
B、在国内核心期刊(以上海电机学院公布的目录为准)发表的论文:特类3个学分,A类2个学分,B类1个学分,按照作者排序每位递减0.5分。
C、在一般期刊(不含增刊)及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1
个学分,按照作者排序每位递减0.5分。
3)获得校级及以上创业基金的创业项目
A、国家级(官方):最高额度4个学分,根据创业项目负责人名次每位递减0.5学分;
B、省部市级(官方):最高额度3个学分,根据创业项目负责人名次每位递减0.5学分;
C、校级:最高额度2个学分,根据创业项目负责人名次每位递减0.5学分;
4)取得各类成果
A、教研与科研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独立设计实验”、“CAI课件制作”等,校级以上成果负责人可获2个学分,校级成果负责人可获1个学分,参与成员学分减半。
B、发明专利每项4个学分,实用新型专利2个学分,外观设计专利1个学分,获得申请号减半。专利以学校科研处统计为准。
C、其他各类成果,指通过学校有关部门鉴定的可视为科技创新、创业类成果的,最高可获2个学分。
2、社会活动类包括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学生公共事务服务、社团活动等内容。由活动主办方根据学生参与情况录入记录。记录以活动考勤为准,每半天计一次活动,原则上要求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过期无效。数据录入实现信息化。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1)、社会实践活动及志愿者服务
A、积极认真完成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并能按要求撰写社会实践报告者或志愿服务小结的可申请学分。其中:普通项目:0.1 学分/次,总计限2学分;校级项目的0.2学分/次,总计限2学分;上海市级项目的0.5学分/次,总计限2学分。
B、参加自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和义工服务达到4次以上者可凭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接受单位和义工服务单位证明申请学分。每参加4次计0.5分,总计限2学分。
C、参加志愿无偿献血可获1个学分。
2)、学生担任学生干部(含注册社团负责人),参与学生公共事务服务一学年以上,考核合格者可申请0.5学分(不超过全校学生15%,其中校级学生干部3%,二级学院学生干部12%)。考核优秀的二级学院级学生干部获1.5个学分(不超过二级学院考核合格学生干部10%),考核优秀的校级学生干部获2个学分(不超过考核合格校级学生干部15%)。
3)、社团活动由社团组织者提前到团委或二级学院备案后组织,参加社团活动10次(含10次)计0.5学分,20次以上1学分。
3、文化素质类活动包括各类讲座、高雅艺术进校园、人文艺术活动等。由活动主办方根据学生参与情况录入记录。记录以活动考勤为准,原则上要求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过期无效。数据录入实现信息化。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1)参加博学讲坛每次计0.25分,参加其他讲座每次计0.1分,总计限1.5分。
2)参加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1次计0.25个学分,总计限0.5分。
3)人文艺术竞赛获奖情况
A、国家级(官方):最高奖项4个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B、省部市级(官方):最高奖项3个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C、校级:最高奖项2个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其他:非官方竞赛获奖以取得其他各类成果方式核算学分
4)非官方竞赛项目获奖,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人文艺术活动,如参加校外演出等,根据获奖情况,参与情况最高可获2个学分。
5)在校外媒体公开发表文艺类文章,每篇计0.5学分,总计限2学分。
4、证书技能类包括英语6级及以上、计算机二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等,学分获得由学生提交相应证明,二级学院核定,实现网上申请审核。包括:
1)英语六级达到合格标准可获1个学分,达到优秀可获2个学分。相当于英语6级的其他外语测试经学校认可,参照执行。
2)获得国家计算机2级达到合格标准可获1个学分,获得国家计算机3级可获2个学分,相当于国家计算机2级的其他测试经学校认可,参照执行。
3)经学校认可的专业技能资格证书,每张可获1-2个学分。
五、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项目和学分申报流程
1、学院认证中心提出申请,附可行性认证
2、学校认证中心审核
3、领导小组审批发文,从下学年起实施
六、有关说明
1、本办法学分要求适用2009级以后本专科学生,本科生最低学分要求为10学分,专科生最低学分要求为8学分。
2、本办法学分记分方式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适用全体申请2009——2010年素质拓展奖学金的学生。
3、本办法基本学分要求限计每项目最高学分,同项目每学年所获学分累计超过限额,以限额分值计。
4、本办法奖学金记分以每年9月1日为时间基点计算,同项目每学年分计学分,以限额为限。
5、本办法解释权归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