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的邪教问题及建议
关于打击的邪教问题及建议
据有关资料不完全统计,全世界邪教组织有 3300多个,信徒近 1亿人;美国因有 1300多个邪教组织,在欧洲多个国家中,有接近 1400个异端教派,信徒达十数万人,上百个教派具有很强的暴力倾向。邪教丛生已成为严峻的国际问题,影响到许多国家的社会安定。在我国除了最大的邪教“法轮功”外,已经发现并破除的地区性邪教组织还有慈悲功、冷水教、主神教、门徒教、伊利亚教、基督教龙教和东方霹雳等 多个邪教组织。近几年,由于一些地方基层政权建设缓慢,地方宗教工作滞后甚至陷于停滞状态,这使得邪教组织的漏网骨干分子得以恢复元气,重新开始发展。许多迹象表明,如果对邪教掉以轻心,其必然会死灰复燃,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
一、以下是对邪教产生原因的几点分析:
1、社会转型期,各方利益矛盾产生的负产品。由于城乡发展不均、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导致一些生活在城乡底层生活贫困、收入较低的人群,对现实社会产生绝望、悲观、失落甚至信仰缺失。此时,邪教利用人们对现实的不满,宣扬“避世论”、“末世论”等邪教教义,对民众游说、欺骗、洗脑,直至将其控制。
2、外来宗教邪恶势力的入侵。改革开放以来,西方的各种思潮也随之来到大陆。各种宗教也来到大陆进行宗教活
动。一些境外反动势力的组织、机构、团体披着宗教外衣,有组织、有计划地采用空中传教或派遣人员入境等方法,大肆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使不少人难辨是非,上当受骗。
3、不法分子利用邪教,谋取政治利益。以“法轮功”为例,它就是以李洪志为首的一批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邪教来发展自己的组织势力,当自己的邪教势力庞大后,他们就要求为自己的政治利益服务,用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甚至是颠覆国家等等邪恶目的。
4、一些地方宗教部门的管理严重滞后。在我国许多县市的宗教管理部门形同虚设,宗教工作停滞不前严重滞后。致使地方上对信教群众的管理失去约束,放任自流,使得一些邪教分子有机可乘,肆意在信教群众中间传播邪教教义,让许多信教群众受到蒙蔽,沦为邪教的囚奴。
二、 邪教的危害。
1、危机国家安全和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古今中外的案例都表明了邪教对一个国家的安全会构成巨大的威胁,甚至能颠覆国家,损坏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横行90年代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就曾对我党的执政基础造成一定的破坏,另外,像日本的“奥姆真理教”、美国的“人民圣殿教”都对一个国家的安全造成了很大影响。这些邪教组织在所谓的“教主”、“教皇”、“真主”、“宗主”等等的授意下大肆从事破坏活动,绑架平民,还以教徒的生命为代价,通过自焚、
自杀式袭击等来威胁平民的生命财产、以此达到绑架政府、胁迫政府的政治目的。
2、禁锢人们的思想、奴役教徒的身心自由。邪教组织通过编造的所谓“教义”、“教规”来控制、禁锢普通群众的身心自由。一些正常人,被这些“教义”、“教规”洗脑后,走火入魔,思想麻木,完全沦为邪教的奴仆、工具。
3、破坏社会和谐,扰乱社会的正常秩序。邪教组织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集会,有些邪教组织还会公然向社会散播其教义、宗旨,以此来发展信徒,有的狂热分子甚至会采用暴力迫使别人信教,这给他人造成了很大危害,一些教徒生病不去看医生而是通过修炼或者邪教头目的恩赐等来使自己恢复,更有甚者妄图通过修炼让自己变成百毒不侵、金刚不坏之身,严重造成了社会秩序的紊乱,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4、破坏群众生活,毁坏群众的家庭。被邪教组织欺骗的群众,往往给家庭带来了伤害,重则使家庭破裂,妻离子散。邪教教徒不从事生产劳作,整个人如行尸走肉,精神麻木,不但自己“修炼”,还怂恿家人及其他亲朋好友加入邪教组织,给家庭带来了灾难。一些教徒不顾教徒的生存条件,令教徒自愿献出财物,供其使用。使大批教徒失去财产生活陷入困境,甚至冻饿而死的比比皆是,邪教组织破坏了群众的正常生活,毁坏了许许多多的和谐美满的家庭,其危害十
分巨大。
三、采取的措施。
1、各级政府需要制定出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解救。近年来,邪教组织死灰复燃,大有卷土重来之势,有些逐步向农村基层渗透。因此,乡镇基层群众要时刻保持警惕,防止被邪教所利用。乡镇政府要时刻观察基层群众的动态,并联合当地派出所及其掌控信教群众的动态。村级单位要以村委会为中心,建立预防邪教的村级组织机构,密切关注本地村民的思想动态,做到发现一例上报一例,坚决不让邪教组织在本地区发展成员,壮大组织。
2、打击、销毁邪教组织的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邪教组织通过非法途径出版、制作宣扬邪教教义的出版物,向民众进行发送、宣传,以此欺骗、蛊惑群众。对此,新闻出版部门,要坚决进行查处,销毁防止这些出版物贻害四方。
3、密切联系各个宗教信教群众的动态。近年来,一些邪教组织把基督教、佛教等正规宗教的教义肆意篡改、胡编乱造、断章取义,病灾信教教徒中间进行传播、扩散。一些不法教徒致,充当邪教的帮凶,在教徒中宣扬邪教教义,使大量信教群众上当受骗,身心蒙蔽,因此各级宗教执法部门要时刻关注基督教、佛教等教徒的动态,对宣传邪教的教徒及早发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不能继续欺骗、危害更多的教徒。
4、制定有效的惩防制度。对邪教组织头目及其核心成员要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公诉机关要积极揭露其罪行和真是面目,对一些制造恐怖事件,甚至危及国家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罪行要严惩不贷;对广大邪教教徒、普通受害者要以思想教育为主,劳动教养为辅,要用先进的科学教育破除教徒心中的魔咒,使其回归正常生活。对一些冥顽不灵的教徒,可以采取适当的管制措施,例如可以延长拘役时间,逐步进行改造。
5、利用传媒手段,宣传抵制邪教组织。宣传部门可以利用网络传媒传播快、人群接触多的特点,在电视、新闻、报纸、网络上,定期播放关于邪教危害的影视、新闻等传媒报道,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使广大群众了解和防范邪教组织的侵袭,避免被洗脑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