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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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以及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保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提高我院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检测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切实保障儿童的身体健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江北中心卫生院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方案。
第一.总则
1〃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代谢性疾病实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
2〃按实施细则新生儿疾病筛查规定的病种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
3〃筛查对象:院内出生新生儿及辖区内家庭自产新生儿。 第二.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
院长: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全面工作。
妇产科: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宣传、登记、采血前签订知情同意书;对可疑阳性者,应召回复查;对确诊阳性者告知公共卫生科(妇幼人员)
检验科:负责血片采集、送检、检验报告送回妇产科。
公共卫生科(妇幼人员):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对确诊阳性者,进行追踪随访。
财务科: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款项上交。
第三〃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作为本院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内容,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 江北中心卫生院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