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12-03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1建立急救车药品、物品基数本。抢救物品、药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时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
2、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100%。
3、抢救物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有效期放置和使用。
4、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及时封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接班,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
5、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名护士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6、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1、抢救车的封存:(1)使用统一的一次性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2)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3)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4)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前两个月更换。(5)封存者双人签名。(6)封存一经开启、或疑有破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着双人签名。2.急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药品清单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