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国俱乐部财务管理制度
02-27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俱乐部的财务行为,加强俱乐部财务管理,保障俱乐部健康发展,根据俱乐部《章程》,特制定俱乐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俱乐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俱乐部章程,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三条 俱乐部为非赢利性组织,俱乐部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4、俱乐部资金的银行利息;
5、俱乐部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四条 俱乐部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协会俱乐部的办公物资和日常办公费用;
2.主办的各类赛事活动费用;
3.各次会员大会、办公会议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 本俱乐部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各项费用界限。
第六条 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会长办公会议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反映协会收支情况。
第七条 俱乐部支出由会长决定,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财务总监、秘书长和一名会员代表签字方可有效。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财务总监应及时在每季会长办公会议上通报协会的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议。
第八条 过度浪费经费或不明去向的经费,由财务总监对其进行解释。
第九条 本俱乐部的支出必须用于俱乐部章程规定的业务。
第十条 本制度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