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马克思主义幸福观
摘 要:幸福是同人生的目的以及现实生活和理想联系最为密切的道德现象,因而也是历来各种伦理学说所注重研究和争论的重要道德范畴。幸福观的产生与人类社会生活密切相连,因人们生活的价值目标不同,幸福观受一定时代和当代社会条件的影响也就不同。通过马克思幸福观的概述、意义、内容和当代社会价值来说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以人为本;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6-0196-02
一、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概念
追求幸福是人类的永恒主题。因为“幸福对于人类来说是一个永恒的终极目标,追求幸福是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1]。然而幸福是什么?是很多原因的结果,还是许多行为的目的?是欲望的奴仆,还是人生的真谛?是创造时的愉悦,还是超越自我的狂喜?是丰衣足食,还是理想伴侣?是纯净的精神园地,还是他人快乐的根基?这个问题却困扰了古今中外无数学者。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出发,简单地说,幸福是人生重大的快乐;一般地说,幸福是人生想实现的心理体验;精确地说,幸福是对人生具有重要意义的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心理体验,是获得对于人生具有重大意义的利益的信号。
由于人们的生活价值目标不同,人们对幸福观的理解也就不同。幸福观是人生观的一部分或一个方面,指人们对幸福的根本看法、认识、态度和理解。正如马克思说的那样: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谋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它是为大家而献身,我们所感动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对幸福的看法与他们对人生目的和意义的理解是分不开的。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生活目标和理想的人们有着不同的幸福观,归根结底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和历史条件决定的。
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生命是幸福的载体,需求是幸福的动力;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是幸福的内容;劳动实践是幸福的源泉;自我实现和无私奉献是幸福的终极归宿。教育作为一种为人而存在的特殊生活方式,必须从培养人追求幸福的健康生命、创造幸福的能力、享受幸福的能力和提升人的幸福境界来促进人的发展,增进人的幸福。马克思关于幸福的理解和阐释,是在综合考察“社会关系及其历史发展”的基础之上的理性思考,为我们把握和追求幸福意义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和理论基础,有待于我们用“现代视角”在发展中不断的进行探索和研究。
(一)理论中的幸福观
我们所说的幸福观是一个既古老而又常新的概念, 就如同人生的奋斗目标、现实生活以及理想联系是最为密切的道德范畴一样,一直是伦理学界探讨的主要问题。从伦理学的角度理解,“幸福观是达到了特殊的道德满足,人如果认识到自己整个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其内心就充满着幸福感。”[2]其中幸福与价值构成人们对幸福追求的实际内容。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未来社会全面发展的、面向现实世界的幸福观。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指导着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实践,更为重要的是为我们如何超越自我,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构和谐社会提供了借鉴。
(二)倾向中的幸福观
人类生存永恒的美好追求就是幸福。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 人们意识形态中幸福的追求有两种倾向:一种是把“追求个人幸福”作为出发点, 产生了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幸福观、以伊壁鸠鲁为代表的感性主义幸福观、中国传统幸福观以及西方宗教幸福观等流派;另一种是以追求集体幸福为目标, 如《礼记·礼运篇》中的“小康社会”、柏拉图的“理想国”、莫尔的“乌托邦”、傅立叶的“和谐制度”等[3]都是人类追求幸福的智慧结晶,他们为构建人类的社会文明、促进人类幸福创造了新的理论基础。
三、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内容
21世纪人类追求幸福最深远的目标便是对幸福的渴望。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一种哲学层面的幸福内容的探讨,它没有针对某个具体问题做说明,但是反映出人类在当前时代下对幸福观的把握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理论主体是以人为本
马克思主义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正确认识自己、改造自身、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找到了一条实现“以人为本”的现实道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4]这是因为人类的全面发展必须以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只有人进行生产活动并形成人类社会,那么人才能有意识地认识和改造世界。
(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理论根源是实践活动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对实践活动的理解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理论根源。人类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从社会实践活动中体会到真正的幸福。“个人是社会的分子,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个人的幸福是文明社会追求的目标,社会的幸福是每一个人努力的目标,在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两个纬度上是互相依存、互相包容的关系。”[5] 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基础上的实践活动。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的本质,是人的本质核心,实践活动不但创造了幸福的条件,而且还是实现幸福的途径。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把追求幸福、实现人类的幸福作为共同理想,幸福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实现途径是统筹兼顾
马克思认为,幸福内涵是多重的、系统化的,而实现幸福的途径也是多样化的。马克思幸福观充分贯彻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幸福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比较,这决定了统筹兼顾不断走向和谐平衡是实现幸福的重要途径。如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相结合,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相统一,享受活动与创造劳动相统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