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重症患者绿色通道管理规定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部门: 医务科 版本号: A 发布日期:2017 年6 月 文档名称:急诊重症患者绿色通道管理规定
一、目的 确保急诊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进一步提高急诊重症患者的抢救成功率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
三、内容
为了确保急诊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进一步提高急诊重症患者的抢救成功率,特制定急诊重症患者紧急会诊和优先入院抢救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急诊重症患者的急诊服务流程。
一、结合我院急诊重症患者结构及我院专科优势特点,以下列为急诊重症参考病人:心跳呼吸骤停、休克、急性心肌梗死、恶性心律失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主动脉夹层、肺栓塞、急性呼吸衰竭、消化道大出血、严重创伤、多发伤、急性中毒、溺水、脑出血、脑卒中 、其他急性病引起的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抢救者、无人陪护重症患者等。
二、以抢救生命为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后补办与医疗相关手续的原则。
三、实行首诊负责制,在信息系统开通急诊重症患者绿色通道前,接诊医生在急救病人的处方、各种辅助检查申请单、住院证等应注明“急”字标签,并盖有“绿色通道”印章,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输血、放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医护人员必须优先处理,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最佳诊疗时机。
四、在抢救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抢救科室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相关科室医生在10分钟内,紧急情况5分钟内到达。
五、实行上报制度,在进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同时,必须向科主任、医务科报告患者病情及抢救及情况,正常工作日报告所在医务科,夜间或休息日报告院总值班,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协调相关科室协助抢救,并在必要时组织抢救会诊。
六、急诊科院前医生在接诊急诊重症患者后,立即通知急诊科医生、护士和医院总值班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由总值班通知各科主任或二值、麻醉科、手术室、介入科、ICU 、药房、血库、检验科、超声科和功能影像检查等科室对急诊重症患者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七、各辅助检查科室须及时为患者出具检查报告。检验常规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分钟。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分钟。超声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有关科室在完成上述检查结果之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患者所在的科室。
八、相关科室制定本科室本专业急诊重症患者的抢救流程和职责,并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凡需多个科室协同抢救的患者,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专科科室收治。急诊科医师收住病人,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
九、对突发公共事件(如交通事故),有3名以上伤病员的重大抢救时,应在紧急救治的同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
十、对重症患者要及时登记,定期总结、分析、质量评价、反馈,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上报医务科。
四、参考文献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3号,200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