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审核注意事项
供應商審核(Vendor Survey)注意事項:
一. 前言:
1. 於採購交易前審核供應商,目的是要找一家與本公司可以配合良好的供應商,而不是全世最好並無缺點的供應商。
2. 故審核供應商前,應先清楚本公司的需求定位,再根據此定位審核供應商的優缺點,最後比較後找到最合適的供應商。
3. 每家公司都有其優缺點,故可能很難找到各方面都完全符合條件的供應商。此時應經內部各單位溝通協調,找出有最大優點&最少缺點的供應商,並對該缺點制定出管理方法,並確實執行,定期追蹤成效。再強調一次, 優缺點的判斷,是以本公司需求及最大利益為導向。
二. 審核方法: 一般分為三種,實務上多採用第二或第三種。
1. 免審核: 取得聯絡資訊後直接進行採購行為(比價、交易),一般較不重要者常用。例如: 買文具、影印紙 等。
2. 書面審核: 要求供應商提供公司相關資料(營業額、人數、佔地面積、財務證明、技術資料、品質管理計劃…),再進行書面審查。例如: 位於歐美之國外供應商。
3. 實地審核: 到供應商處實際瞭解其運作情形,常用於較重要且距離不遠者。例如:變壓器製造廠商、箱體製造廠商。
三. 審核成員: 通常由採購、R/D、QA人員組成專案Team。由採購人員主導,R/D & QA 人員配合。若有特殊需求或狀況時,亦可由QA或R/D主導,或加入其他成員(如生產)。
四. 審核重點: (以下供參考)
1. 公司經營狀況及基本資料: 現狀及未來策略導向、營業額、財務、規模…
2. 產能及供貨能力(後勤支援系統 -- Logistic): 產能、交期、付款、下單方式、應變彈性、跨廠支援…
3. 品質保證能力: 設計、製程、出貨之品質管理能力;售後服務;公司運作之改善能力; 品質系統運作情形…
4. 技術支援能力: 技術及應用資料提供能力、產品問題分析及改善能力…
五. 審核注意事項: (以實地審核為說明重點)
1. 審核前注意事項:
a. 採購人員於審核前應召集準備會議, 說明審核目的及各種背景因素。經Team 成員討論出公司重點需求或採購策略,達成共識後做為審核Team的指導綱要。
b. 行前應將審核項目明確分工,各成員依自己的專業及負責項目審核之,並依組成狀況互補有無。
c. 行前應做好計劃: 含時間分配、人員分工、審核內容…。並將資料先提供給供應商。
2.審核中注意事項:
a. 只談本公司的要求與該供應商的能力比較,嚴禁談及其他類同供應商的各種狀況,即使是供應商問起也不可告知;當然更不可將此次取得的資料提供給其他供應商參考。這是最基本且必須嚴守的職場道德規範。
b. 不批評、不爭論。過程要以中立態度,和諧的進行瞭解。不可用 “我是客戶” 的老大心態嚴厲批評指責,或與之爭論對錯。我們是要去瞭解供應商的實際能力,不是要去指責他或與他爭論對錯的。至於是否要求他改善,等瞭解完後 Survey Team 再開會決定。如果決定不合適,又何必浪費時間爭論及批評呢? 何況對於該領域,供應商本就較我們專業,他們公司的運作他們也比我們清楚,在不瞭解他們的狀況下,我們憑甚麼與之爭論或批評呢?
c. 本公司一直本著 “將供應商看成伙伴(朋友)” 的採購策略,未來兩家公司的發展應以此為導向。審核過程的態度,正是建立良好關係的第一步。所以審核過程要抱著這樣的想法,並表現出和善的態度,才是正確的。 -- 以 “交朋友” 的心態進行審核。
d. 實際瞭解以發掘事實為導向。不要只聽他說,要請他舉出書面資料展現其能力,並儘可能要求複印帶回存檔;或到現場去觀察瞭解,並做成記錄。如果可以的話,多拍照。
e. 不要只問不懂的事物,我們不是去學習的,我們是去瞭解並判斷供應商是否符合本公司的需求,隨時記住自己的任務並深究該瞭解的事物。
f. 有關產品 Know-How的資料,不一定要當場取得,可以用其他方式確定其有能力提供即可,不要為難對方。因為供應商還沒與我們交易,當然不願隨便公開資料。若真的需要,零件承認時再要求也不遲。
g. 問問題前先想好目的,提出的問題要明確。 最好提出問答題,然後多聽少講。多問已發生的事物,少問未發生的假設性問題。
h. 供應商高階主管對品質的重視程度是品質的關鍵,客戶抱怨的處理及改善能力,廠內不良及改善能力,系統運作的改善能力… 是QA應特別注意的。QA應於瞭解供應商的各種運作中(資料或行為),觀察並儘可能量化上述的幾項重點。
i. 對於品質系統的運作,除了看執行度(落實性)外,更應重視其有效性的觀察。
3.審核後注意事項:
a. 當天應感謝供應商的配合。
b. 將初步的瞭解結果告知供應商,但不一定是最後結論。
c. 告知供應商可提供正式審核結果報告的計劃。
d. 回來後,由採購召集Team 成員開會,分享各單位觀察瞭解的結果,經討論得共識後做成結論報告。
e. 若決議要通過認可,仍應就其缺失部份要求改善,或擬定本公司得管理預防方法。(PS: 通常接近符合需求的供應商,或多或少都有改善的空間。此時要求改善或預防最容易做。) f. 採購將報告給供應商後,應跟催須改善事項,並安排相關單位進行資料或再次實地審核。
4.若此供應商是高層(非採購主管) 決定要用的(例YUASA),審核重點應放在可改善處而非判定是否合適(高層已評估判斷過了),不要施錯力了。
PS: 僅就記憶所及先寫到這裡,將來有進一步資料收集或想法再修改,希望對各位有幫助。若有其他
看法,也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