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政府执行力的完善
摘 要: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增强政府服务职能,政府职能从“全能型”转向“服务型”,到2004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高级研究班上的讲话》首次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再到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政府转型的必要方向。在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下,不仅对政府执行力提出了全方位的挑战,同时为政府执行力的提升指明了新的方向,而政府的执行力也将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得到不断的完善。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政府执行力;完善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2-0046-02 “执行力”一词最早流行于国外企业界。所谓“执行”,是一套系统化的流程,它包括对方法和目标的严密讨论、质疑、坚持不懈地跟进实施。执行力是“做”的能力,即企业选用合适的人去做正确的事,把事情做好的能力。同时,“执行力可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执行力可以是指一个人的执行力或某一件事的执行力等;广义的执行力是指一个组织的执行力,也即组织在达到目标过程中所有影响最终目标达成效果的因素,对这些影响效果的因素都进行规范、控制及整合运用以提高执行力”[1]237。当今,执行力的应用已经远远超出了企业的领域,越来越多的公共管理学者开始关注政府执行力。这里,我们谈论的企业执行力或者政府执行力都是应用其广义含义。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在于提升政府执行力 政府执行力是指“在政府组织内所存在的通过认同、支持和准确理解政府的目标及方向,精心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对政府各种组织资源包括人员、财物、信息、法例、制度等进行集中有效的使用、调度和控制,从而有效地执行实施公共政策、决策、法令、战略、计划以及执行政府日常性公共事务和完成政府既定目标任务的政府内在力”[2]28。根据该定义,政府执行力主要包括政府能力、政府行为规范能力和政府绩效评估能力。政府执行力是一个政府机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执行力的重要性源于“执行”在政府公共行政上的重要地位。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改革都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前进。服务型政府是指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大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服务型政府从本质上说,就是一个以民众为中心的政府,而不是以政府自身为中心的政府。为了克服传统的管制型政府的各种弊端,服务型政府要求实现以政府为中心的管理向以公民为中心的服务的转变,以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公共性和服务性。然而这种理念的确立只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抽象的目标导向,是停留在意识层面的认识,建立服务型政府需要得到行为的强而有力的支撑,否则,它必将是空洞和虚幻的。也就是说,如果缺乏有效的行政行为作为价值理念的实现途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必将流于表面的形式,得不到切实的贯彻,从而不能与传统的管制型政府真正区分开来。 当前,政府的执行力存在明显有待加强的现象,诸如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歪曲执行、附加执行、阳奉阴违、虚假执行等。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务必在理念与观念、目标与任务、思路与方法、措施与要求上有着成熟的思考,形成统一的部署和安排,并最终落到实处,这需要尽快解决当前各级政府的执行力中存在的问题,这需要我们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心放在切实加强政府执行力的提升上,从而确保为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供可持续性的内在动力。 二、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执行力的思考 服务型政府是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指导下,将公共服务职能上升为政府的主要职能,通过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创新政府机制、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能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的政府。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与加强政府执行力是同步进行的,二者的关系是:提高政府执行力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是政府执行力提高的有力保障。 (一)执行力提高的保障:改善政府组织结构,革新政府机制 加大力度改善政府的组织结构、革新政府机制,能够更好地深化行政体制的改革,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进程,能够为政府执行力的提高提供坚实的体制保障。改善政府的组织结构,革新政府机制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意义:第一,改善政府的组织结构,革新政府机制要求撤销职能重复的结构,从而避免了“政出多门”政府乱干预、乱作为的现象;第二,改善政府组织结构,革新政府机制要求各级政府按照各自职能的分配重新整合政府的组织结构,从而建立保证各级政府及政府各个部门正确履行其职能的政府体制;第三,改善政府的组织结构,革新政府机制从根本上说是依据服务型政府、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强化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职能,建立健全与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相对应的政府部门,使之更加符合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改善政府组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政府机构改革的力度。从改革开放以来六次重大的机构改革来看,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多强调精简,忽视政府职能转变。虽然精简政府机构、压缩政府规模是改善政府组织结构问题的一个着手点,但不是根本问题所在。只有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基础上,调整政府的组织结构,才能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提升政府的执行力。 (二)执行力提高载体:规范政府行为 政府行政行为是履行政府职能,实现政府目标的唯一途径和基本方式。因此,政府行政行为的规范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此时的政府行为规范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从传统的管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要经历一个从传统规范逐步打破、废止到新规范的逐步塑造、确立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政府不规范行为得以矫正,规范行为得以建立的过程,是政府执行力得以加强并提高的过程。